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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门诊费用增幅整改报告

2025/05/01优秀报告

倚栏轩整理的医院门诊费用增幅整改报告(精选4篇),提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医院门诊费用增幅整改报告 篇1

为落实龙医保【20xx】第40号文件精神,《关于开展对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基金使用情况调研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我院立即组织相关人员严格按照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政策规定和要求,对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工作进行了自查自纠,认真排查,积极整改,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严肃规范管理

为加强对医疗保险工作的领导,我院成立了以院分管院长为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医保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从制度上确保医保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多次组织全院医护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针对本院工作实际,查找差距,积极整改。加强自律管理、自我管理。

严格按照我院与医保中心签定的《连城县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的要求执行,合理、合法、规范地进行医疗服务,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恶意套取医保基金违规现象的发生,保证医保基金的安全运行。

二、严格落实医保管理制度,优化医保服务管理

为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建立健全了各项医保管理制度,结合科室工作实际,突出重点集中精力抓好上级安排的各项医疗保险工作目标任务。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险工作管理的规定和奖惩措施,同时规定了各岗位人员的职责。按规范管理存档相关医保管理资料。医护人员认真及时完成各类文书、及时将真实医保信息上传医保部门。

开展优质服务,设置就医流程图,方便参保人员就医。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规定,所有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并提供费用明细清单,坚决杜绝以药换药、以物代药等违法行为的发生;对就诊人员进行身份验证,坚决杜绝冒名就诊及挂床住院等现象发生。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和诊疗项目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医保用药审批制度。对就诊人员要求或必需使用的目录外药品、诊疗项目事先都证求参保人员同意并签字存档。

三、建立长效控费机制,完成各项控费指标

我院医保办联合医、药、护一线医务人员以及相关科室,实行综合性控制措施进行合理控制医疗费用。严格要求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各项诊疗常规,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禁止过度检查。严格掌握参保人的入院标准、出院标准,严禁将可在门诊、急诊、留观及门诊特定项目实施治疗的病人收入住院。

充分利用医院信息系统,实时监测全院医保病人费用、自费比例及超定额费用等指标,实时查询在院医保病人的医疗费用情况,查阅在院医保病人的费用明细,发现问题及时与科主任和主管医生沟通,并给予正确的指导。

加强控制不合理用药情况,控制药费增长。药事管理小组通过药品处方的统计信息随时了解医生开药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加强对“大处方”的查处,建立处方点评制度和药品使用排名公示制度,并加强医保病人门诊和出院带药的管理,严格执行卫生行政部门的限量管理规定。

我院明确规定医务人员必须根据患者病情实际需要实施检查,凡是费用较低的检查能够明确诊断的,不得再进行同一性质的其它检查项目;不是病情需要,同一检查项目不得重复实施,要求大型仪器检查阳性率达到70%以上。

加强了对医务人员的“三基”训练和考核,调整、充实了质控小组和医疗质量专家组的力量,要求医务人员严格遵循医疗原则和诊疗常规,坚持因病施治、合理治疗,加大了对各医疗环节的监管力度,有效地规范了医疗行为。

通过上述举措,我院在业务量快速增长的同时,各项医保控费指标保持在较低水平。根据统计汇总,今年1-3月份,医院门诊总人次3584人比去年同期增长1.42%;出院人次191人比去年同期下降4.5%;门诊住院率4.96%同比去年下降0.3%;二次返院率6.81%同比去年下降0.19%;住院总费用108.83万元同比去年下降10.98%,医保基金费81.06万元同比去年下降9.51%;药品费用32.49万元,同比去年下降14%,大型仪器检查费用4.71万元同比去年下降2.69%;平均每位出院患者医药费用5697.87元;较去年下降6.78%。

四、存在的问题

1、由于我院外科今年第一季度开展手术治疗的患者较同期多,故耗材费用和大型仪器检查占比略有所增长,其中耗材费用2.71万元同比去年增长12.92%;百元耗材比3.55%同比去年增长0.71%;大型仪器检查占比4.33%同比去年增长0.37%。

2、个别医务人员思想上对医保工作不重视,业务上对医保的学习不透彻,医疗保险政策认识不足,对疾病诊疗不规范。

五、整改措施

1、组织相关医务人员对有关医保文件、知识的学习。

2、坚持合理检查,合理诊治、合理应用医疗器材,对患者的辅助检查、诊疗,要坚持“保证基本医疗”的.原则,不得随意扩大检查项目,对患者应用有关医疗器材应本着质量可靠、实惠原则,坚决杜绝不合理应用。

通过对我院医保工作的自查整改,使我院医保工作更加科学、合理,今后我院将更加严格执行医疗保险的各项政策规定,自觉接受医疗保险部门的监督和指导,提高我院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使广大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得到充分保障。

医院门诊费用增幅整改报告 篇2

根据省卫计委卫财秘﹝20xx﹞97号文件要求,xx市卫计委对全市所有15家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收费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概况

省卫计委卫财秘﹝20xx﹞97号文件下发后,市卫计委立即组织全市各公立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服务价格收费自查,各单位均于3月20日前完成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3月23日至3月30日,市卫计委组织临床、物价方面的专家成立检查组,对市人民医院、市立医院、市立医院石城医院、市二院、市三院、市妇保院、市中医医院、市第六人民医院、市新桥医院、市七O一医院、普济圩农场医院、义安区人民医院、枞阳县人民医院、枞阳县中医院、枞阳县妇保院等15家县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收费情况、临床诊疗规范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检查了医疗机构取消药品和耗材加成后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情况、医疗机构收费系统中的医疗服务价格与物价等部门出台的定价文件的'一致性情况、医疗机构收费项目及标准的合规性情况,以及收费项目内涵的执行情况、医疗机构内部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机制的建立健全情况及价格管理员配备情况等。检查结束后,市卫计委对检查情况进行分析,及时对检查情况向各单位进行反馈。

二、xx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收费执行情况

根据省卫计委检查方案,市卫计委对各医疗机构各抽取了20份病历和相应的收费清单进行临床诊疗和收费合规性检查。经检查,发现我市市属医院均已按时取消药品和耗材加成,并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个别县医院耗材加成取消稍晚,至检查日也已进行整改。各医疗机构收费目录基本与现行医疗收费价格目录一致;各医疗机构未见明显自立项目收费;大多数医疗机构均建立了医疗服务价格收费内部管理机制,其中市人民医院、枞阳县人民医院制度较为全面,可执行性强。各医疗机构均配备了价格管理员,大多数医疗机构临床科室配备了兼职价格管理员。

三、存在的问题

检查中也发现我市公立医疗机构在医疗服务价格收费方面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县级医院收费目录新旧收费项目、标准并存。个别县级医院现在仍执行2002版收费项目和目录,该下浮的收费标准未及时下浮,该取消的未及时取消;二是医保收费目录与现行医疗服务价格不致,医保对个别医院执行江苏版收费目录,致使与我省现行收费标准不符;三是个别医疗机构收费程序不规范。如收取的日常生活能力评定、康复评定等费用无检查记录表;四是个别医疗机构收费项目不明细,如肝肾功能检查,无检查细项;五是个别医院耗材占比过高,该医院个别科室平均耗材占比超40%,总体推高了群众医药总费用;六是个别单位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内控制度不健全,可执行性不强,如内控制度无价格公示、内部监督检查等方面的规定。市卫计委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将分单位下发整改通知。

四、整改要求和下一步工作措施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市卫计委提出如下整改意见:一是请各单位对照检查反馈的问题立即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纠正违规收费。对超标准收费的要立即停止,需清退的要立即清退;二是请各单位认真查摆单位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完善制度,堵漏补缺,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建立医疗服务价格收费问题发现与整改机制。

为便于各医疗机构掌握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市卫计委已会商xx市发改委(物价局),于4月10日起,组织力量整理省医疗服务价格收费目录,对市各级医院收费价格标准进行明确,并对近年省、市出台的有关文件进行汇总,由两部门联合发各医疗机构。同时市卫计委将建立医疗服务收费价格定期巡查机制,拟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各医疗机构价格执行情况进行联合巡查,确保有效扼制违规收费现象,最大程度保护群众利益。

医院门诊费用增幅整改报告 篇3

20xx年省卫生厅对我院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了二次检查和督导,针对六个方面存在问题,我院在科主任例会上进行通报,并召开院务委员会会议,进行专门研究,现将整改工作报告如下:

一、违反《大型医疗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擅自装备甲、乙类大型医疗设备。

20xx年我院经过积极准备材料,向省卫生厅和大同市卫生局认真的申报,山西省卫生厅20xx年11月8日晋卫计[20xx]120号文件,《关于下达20xx年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第一批)评审意见的通知》,批准我院配置16排CT。

二、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报告及管理制度的落实不到位。

组织医护人员进一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提高医护人员传染病防治知识的水平;对产科合并传染病的产妇,进入隔离产房待产,产后住入隔离病房,医护人员做好防护,严格执行手卫生,防止交叉感染,同时做好新生儿的防护工作,乙肝产妇新生儿注射乙肝疫苗和免疫球蛋白,怀疑梅毒的产妇,转上级医院复查;无传染病报告门诊登记本的科室,已建立登记本,登记项目齐全、完整。

三、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存在不足。

院感办继续加大感染管理的培训和监督力度,尤其对重点科室如急诊科、产房、检验科、手术室、消毒供应室等科室的管理,全院医疗器械的清洗纳入消毒供应室统一监管,并实现全院医疗器械集中统

一清洗;购置设备,完善检验科细菌室,逐步开展生物监测和细菌耐药监测;手术室和产房的洗手设施已按国家规定更换;手术室、产房、消毒供应室按照清洁区、污染区进行重新规划,分区明确,流程合理,按照感染管理的要求进行了改进。

四、医院消毒供应室建设与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

1.完善供应室器械清洗、消毒、监测等环节的.管理。

2.改建消毒供应中心清洗设备、设施。

先开展门诊、妇产科器械的清洗,逐步实施手术室—供应室一体化集中管理,由相关护士长负责落实。

五、医院血透室管理需进一步规范

根据卫生部《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管理规范》、《血液净化标准操作规程(2010版)》的规定,按照山西省卫生厅《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xx年版)》中血液净化管理与持续改进的要求,建立《血透室病人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及处理程序》。如失衡综合征,心力衰竭,透析中的高血压,透析中的低血压等;加大演练力度,每年演练2次;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将制度、职责上墙,加大岗位制度、操作规程的培训学习和到上级医院学习培训力度,每周培训学习一次,每年选派2名医护人员到大同市三医院培训学习,熟练掌握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院感办定期和不定期进行检查、考试,将各项制度真正落实到位。

六、医疗核心制度落实有重大缺陷,存在医疗质量安全隐患

按照山西省卫生厅《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xx年版)实施细

则》,进一步完善医院质量考核方案,进一步加大15项医疗核心制度的学习培训和考核力度,加大医疗质量和安全工作的检查力度,把核心制度落实到医疗、护理、院感等各项工作之中,实现全院医疗质量的持续改进,达到二甲医院的各项标准。

医院门诊费用增幅整改报告 篇4

一、建立健全了合作医疗管理组织和各项规章制度

按照市、县卫生局的安排,我院及时成立了合作医疗办公室,由院长具体负责,办公室由五名同志组成,职能明确,职责落实。随着合作医疗业务的逐步扩大,我们将及时增加办公室工作人员,以保证合作医疗工作的正常开展和有序进行。建立健全了我院的合作医疗服务管理制度,诊疗项目、服务设施项目、用药范围、收费标准三公开。对医护人员、有关的财务人员进行了合作医疗有关政策规定的学习和宣传,使有关人员能够正确理解执行上级各项决议、文件、合作医疗实施办法以及其它相关规定,能够随时积极配合合作医疗机构的检查。

二、严格执行入院、出院标准及有关规定

医院将“合作医疗住院限价病种目录”印发至各临床科室,要求各位临床医师严格按照住院收治标准收治病人。多年来,我们始终坚持首诊医师负责制,各科室及各临床医师决不允许推诿危重病病人。加入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院后,我们将严格按照规定,决不会将不符合住院条件的参保人收入住院,不得冒名住院或挂名住院。同时也决不能对参保人分解住院或对不应该出院的病人诱导、强制出院,根据病情需要,病人确需转诊时,应按照相关条件,填写转诊书,手续完备,严格控制转诊率。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努力确保出、入院诊断符合率在95以上,并控制因同一疾病二次住院在15天以上。

三、药品、特殊诊疗、服务设施的管理

严格执行合作医疗的药品、诊疗项目以及服务设施使用范围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级物价部门的物价政策,确保向参保人员提供的药品中无假药、劣药;对于报销范围内的同类药品有若干选择时,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选择疗效好、价格低的品种。门诊病人取药时按照急性疾病3天量,慢性疾病7天量的原则给药。严格掌握各类特殊诊疗及药品使用的适应症和指征,决不诱导或强制病人接受特殊项目或使用自费药品。实际使用的诊疗项目或药品应与记录相符,决不能将合作医疗支付范围外的项目变通记录为全额支付的项目。出院带药应符合有关规定和标准,并记录在病历中。为确保合作医疗费用的合理有效使用,避免不必要的特殊检查,努力使大型仪器设备检查阳性率达到一级甲等医院的标准要求。

四、医疗费用与结算

严格执行山东省物价部门颁布的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按标准收费,并按有关结算规定进行结算。决不超范围、变通、重复、分解收费。各类收费项目的记录应与实际相符,保存原始单据以备复查和检查。凡自费项目需单独收费,并做好特殊标记。及时准确填写各类医疗费用结算的合作医疗统计表,并及时将出院病人的费用结算清单进行公示。

五、特殊疾病门诊治疗管理

对于符合统筹金支付范围内的特殊疾病病人,建立单独的特殊疾病门诊治疗病历,由合作医疗办公室统一保管。规范使用双处方和记帐单,字迹清楚,易于辨认,以便复查和检查。

六、不断提高服务质量,确保优质服务

成为合作医疗定点医院后,我们将进一步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为参保人员提供物有所值的服务,确保让病人满意,同时力争将医疗纠纷和医疗投诉降到最低限度。为确保广大参保人员的利益,我们绝不将合作医疗参保人员的人均住院日和人均床日费指标分解到各科室,不得缩短人均住院日,减少床日费用而克扣病人,导致医疗服务质量下降。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严格按照医疗护理基本操作规程和规范进行医疗活动,避免严重差错和医疗事故的发生。

七、相关医疗文书管理规范

建立健全合作医疗文书、资料管理制度,单独管理以便查找,保管期限在两年以上。医疗文书书写应按照卫生部关于医疗文书书写的有关规定执行。要求真实、完整、有序、易于查找、核实。不得伪造、涂改医疗文书、不得拆散分装病历。医疗资料统一在病案室分别管理,以备查找、检查。

总之,为确保广大参保农民享受较好的基本医疗服务,我院将按照《济宁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暂行规定》和《梁山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做好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工作。对内进一步强化质量管理,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真正做到“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圆满完成参保农民的医疗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