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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质量奖分配方案

2025/04/12方案大全

倚栏轩整理的教学质量奖分配方案(精选4篇),提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教学质量奖分配方案 篇1

根据我校实际生源情况,为配合“教学质量诊断跟踪”实施,经校方讨论,现将质量奖励方案公布如下:

一、凡参加区级监控,由区教育学院组织阅卷的考试:

给予语、数、英执教老师奖励

区平均分≦班级平均分<1分,奖励500元

再超每1分奖励100元,小数点保留一位

例:区平均分78.5,班级平均分79.6,奖励500+110=610元

奖励按班级为单位。

二、凡参加区级监控,由校教导处组织阅卷

给予语、数、英执教老师奖励

参照区教育学院组织阅卷奖励方法的50%

三、凡参加区监控的班级,由于区不公布班级平均分,以区监控前校监控的分数为参照分,参照区平均分及其他班级的平均分按比例折算估出其成绩,参照区级监控,由校教导处组织阅卷的`奖励方法同样给予奖励。

四、凡参加区监控的班级,未达到区平均分,但没有轮到上级主管部门进行矫治,涉及到的教师适当给予200元奖励。

五、凡参加区级抽样、采样,由校教导处组织阅卷

给予语、数、英执教老师奖励

区平均分≦班级平均分<1分,奖励100元

再超每1分奖励20元,小数点保留一位

六、凡参加区级抽样、采样未达到区平均分,又没有轮到上级主管部门进行的矫治,涉及到的教师适当给予100元的奖励。

七、凡参加区级监控、抽样、采样后,上级主管部门到学校调研学科成绩大幅度提高的成功经验,学校奖励涉及到的学科老师1000元。上级主管部门到学校调研学科成绩大幅度下降进行矫治的,学校不予奖励。

教学质量奖分配方案 篇2

一、毕业班升学考试奖励:

1、初三升普高奖励

1)奖励金额:毕业班升学考试校评进入全市前30名(含30名),受奖面过半,学校奖励现金10000元。

2)奖励计算公式:学校奖励金总额/中心校奖励金总额=奖励系数

3)奖励细则:

A、班级优秀率奖:计算公式:中心校奖励总金额*奖励系数=奖励金额分配方案:语、数、外、政、史、地、物、化、生均为1,体育为0.7、班主任0.5、实验0.3

B、单科奖励:计算公式:中心校奖励总金额*奖励系数=奖励金额

C、音、体、美特长生升学奖:计算公式:中心校奖励金额*奖励系数=奖励金额(奖励金额最高为中心校的2倍,就高不就低)

D、学校升学考试质量未进入全市整体评估前30名的,奖励金额按中心校的2倍陪奖。

E、凡市局抽考科目、毕业考试科目:中学:单科前50名,第一名奖500元,依次按10元递减。班级前50名,第一名奖1000元,依次按20元递减(奖给班主任和抽考科目的教师)。小学:单科前40名,第一名奖400元,依次按10元递减。班级前40名,第一名奖800元,依次按20元递减(奖给班主任和抽考科目的教师)。

F、初三毕业考试升学奖:升学率达60%的班级,奖班主任200元,每超1人,加奖50元;科任教师包学生,基数为5人,奖100元,每超1人,加奖100元/人。

二、非毕业班教学质量奖励方案:以中心校奖励的2倍陪奖。

三、市运会奖励:以中心校奖金的1倍陪奖。

四、其它奖励:含论文、学生辅导、科技创新、教学比武、课题、通讯报道等到以中心校奖金的1倍陪奖。

五、奖励方案见阳罗中心校20XX年中考奖励方案,本方案从20XX年开始执行。

教学质量奖分配方案 篇3

为了激励各级各类普通高中不断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不断深入,推动全县普通高中素质教育的不断发展,特制定《县普通高中教学成果奖励方案》,从20xx年起实施。

一、指导思想

本《方案》设计的指导思想是对全县普通高中教学质量进行评价,旨在引导县教育局加强对普通高中的教学管理、指导和服务,引导各学校面对学校实际、关注全体学生、关注教学过程、关注学生发展、关注学生特长,促进学校健康发展、科学发展、特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二、评选对象

全县省、市示范高中,职业中学,民办高中。

三、评选条件

各参评单位必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开齐课程、开足课时,重视学生思想政治和道德素质教育,在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及高考中无违规、违纪行为,因严重违规办学产生不良影响并受到处分的单位不予评奖。

四、奖项设置

普通高中教学质量优秀成果奖、普通高中教学质量突出贡献奖、单科成绩奖、普通高中教学质量综合奖、省市示范高中教学质量优胜奖、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和职业中学应用型高考奖。

五、评选办法

(一)普通高中教学质量优秀成果奖

根据各校当年高一学生入学成绩进行分类计算应届生当年高考本科完成率,一本和二本奖励省示范高中完成率前二名和市示范高中完成率第一名的学校;三本分别奖励市示范高中和民办高中完成率第一名的.`学校;本科完成率具体计算方法是:

(1)依据高一入学成绩和当年全县招生数,将我县考生按中考成绩分段划分Ai(i=1、2、3……10)类,并确定每类学生的成绩区间。

(2)根据各分数段考生数m1和各段达线比例Si,分类求和计算出各校本科应达数M;

(3)求出各校本科完成率P=

根据P值大小确定获奖学校。

每类学生三本达线比例为A1(100%)、A2(98%)、A3(96%)、A4(88%)、A5(76%)、A6(61%)、A7(46%)、A8(32%)、A9(19%)、A10(8%)。

每类学生二本达线比例为A1(99%)、A2(93%)、A3(85%)、A4(71%)、A5(51%)、A6(36%)、A7(21%)、A8(11%)、A9(5%)、A10(1.4%)。

每类学生一本达线比例为A1(90%)、A2(70%)、A3(50%)、A4(35%)、A5(15%)、A6(5%)、A7(2%)、A8(1%)、A9(0.4%)、A10(0.3%)。

(二)普通高中教学质量突出贡献成果奖

对有考生在当年高考中获得全市总分前三名或全省总分排名前100名的学校给予奖励。

(三)单科成绩奖

奖励当年高考获得各学科前三名的应届班授课教师,语文、数学、英语三个学科的成绩计算方法是:

(1)依据高考成绩求出每类学生全县单科平均分(ni)和各校单科人均(Ni)及其比率C=。

(2)求出各校每类学生占该校参考总人数的比例。Bi=

(3)求出各校单科成绩相关系数P=Bi·Ci

(4)求出每科成绩相关系数之和P总=(P1+P2……Pn)

根据P值大小确定前三名的教师给予奖励

综合学科中的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等6个学科的成绩按以下方法进行计算:

1、全县高三联考学校单科成绩

2、当年全国高考综合学科成绩。

将二次考试成绩按20%、80%的比例进行折算并求和,奖励总分前三名的教师。

(四)普通高中教学质量综合奖

计算方法:应届生文理三本及以上完成率占50%,二本及以上完成率占25%,一本完成率占20%,艺体录取率占5%,对上述五项指标按各项权重的统计结果进行折算最后求和奖励总分前三名的学校。

(五)省市示范高中教学质量优胜奖

1、野寨中学高考成绩均分系数进入全市同类学校前5名给予奖励。

2、其它省示范高中高考成绩均分系数进入全市省示范中学前16名给予奖励。

3、市示范高中高考均分系数进入全市同类学校前18名给予奖励。

(六)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和职业中学应用型高考奖

(1)根据高职自主招生情况奖励完成率达到100%以上的第一名的学校(含民办高中)

(2)根据完成目标任务数每人奖励100元,超额完成任务数每人奖200元。

(3)职业中学应用型高考本科达线率进入全市同类学校前三名给予奖励。

教学质量奖分配方案 篇4

为强化教学质量管理、提高广大教师狠抓教学的积极性,增强各教学工作岗位的质量责任意识,促使我校毕业班、非毕业班教学质量位次的大面积提高,体现尊重实际、尊重规律、尊重劳动的人本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非毕业班教学质量奖

非毕业班教学质量奖励参照学期末全县统一检测考试评比文件,评比以合格率(或均分)为主要

依据,均分和优秀率为参数,确定各科成绩位次,设立位次奖。位次奖分为三个区间,体现奖励区别,即倒数第4名至倒数第9名每个位次奖励20元;倒数第10名至倒数第14名每个位次奖励30元;倒数第15名至顺数第1名每个位次奖励50元;。全县评比前三名发特别奖励300元、200元、100元。(毕业班每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检测教学质量奖励发放参照本办法,代两门以上课程的成绩按平均名次计算)

二、毕业班教学质量奖

1、奖项设置:毕业班升学考试质量奖设完成任务指标奖、单科位次奖、学生个人总成绩奖及单科成绩奖四个奖项,单科成绩位居全县倒数一、二名的代课教师不享受奖励。

2、奖励原则:学校每年度结合上级下达的任务指标,根据毕业班实际下达给各班升学任务指标,以完成重点高中的情况为主设立奖励金额,完成普通高中、高职中任务指标奖,依照学校财力酌情予以奖励。具体金额以校委会会议形式讨论确定。完成或超额完成学校下达的升学任务指标所得奖励,以教学班为单位予以分配,分配以单科成绩的位次体现奖优罚劣的宗旨。

3、奖励办法:

(1)完成学校下达的任务指标的班级发给奖金500元,该班班主任发给责任奖100元。

(2)超额完成任务指标的班级在500元奖金的基础上设立追加奖金。每超额完成一名重点高中指标追加奖励400元,该班班主任追加奖励50元。

(3)升学考试单科成绩位居全县倒数第4名至倒数第9名每个位次奖励50元,位居全县倒数第10名至倒数第14名每个位次奖励100元,位居全县倒数第15名至顺数第1名每个位次奖励150元,位居全县前三名发特别奖每位次奖励500元。

(4)xx中学特长班若给学校下达招生计划,学校仍然给体育教师及相应班级划定预算升学任务指标,奖励不受完成任务与否的限制,初录1名,发给辅导教师奖金20元,正式录取1名,则划归相应班级的目标任务之列。辅导教师获奖200元。

(5)学生单科成绩位居全县前5名(含5名),每出现1名奖相应代课教师100元。学生个人总分位居全县应试学生前100名(含100名),每出现1名奖100元。此项奖金划归该生所在班级奖金总额之中予以分配。

(6)各班在学生毕业离校前将应收的费用给学校结清的班级奖班主任100元。

三、学科竞赛奖

1、校级参赛教师获得三等奖奖励30元,二等奖奖励40元,一等奖奖励50元。

2、辅导学生参加县级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学科竞赛,获县三等奖,奖励指导教师每人次100元,获县二等奖,奖励指导教师每人次150元,获县一等奖,奖励指导教师每人次200元。

3、辅导学生参加市级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学科竞赛,获市三等奖,奖励指导教师每人次300元,获市二等奖,奖励指导教师每人次400元,获市一等奖,奖励指导教师每人次500元。

4、教师本人参加县级以上举办的各项竞赛,获得县优秀奖奖励50元,县三等奖奖励100元,二等奖奖励200元,一等奖奖励400元;获市级优秀奖奖励200元,市三等奖奖励400元,二等奖奖励600元,一等奖奖励800元;省级竞赛获得名次按市级翻倍。

5、寄作品参加比赛得奖的(如征文、小论文、美术作品等),获得三等奖奖励50元,二等奖奖励100元,一等奖奖励150元,市级获得名次按县级翻倍,省级类推。

6、县级组织的体育比赛获奖由行政会另行讨论予以奖励。

四、非教学人员责任奖

根据承担工作的完成情况,由学生代表、全体教师和考核领导小组综合评定为“优(90分以上)、良(75—89分)、中(60—74分)、差(0—59分)”予以奖励,奖额由学校行政会议决定。综合评定为“差”则不予以奖励,“中”按总奖额1/3予以奖励,“良”按总奖额的2/3予以奖励,“优”按总奖额全部予以奖励。

五、奖励说明:

1、教学质量奖非毕业班一学期兑现一次,毕业班一年度满及时兑现。(即每学期(年)通报材料下达之后兑现)。

2、奖励依据限定为教体局或教研室下发的成绩通报表。

3、具体奖金分配方案依单科成绩位次先后拉开档次,由教务处拟订,学校审核方可发放。

4、一门学科教学工作由几名教师承担,则按所代班级学生的应试成绩重新归类核算合格率、均分,体现区别,兑现相应奖金。

5、竞赛奖每学期学校按文件或证件兑现一次。

6、本奖励办法试行一年。若上级评比精神变动;学校实际及学情实际的变化;招生制度及计划的调整,本制度将做相应的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