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依法治国有感
倚栏轩整理的读依法治国有感(精选4篇),供大家参考,大家一起看看吧。
读依法治国有感 篇1
法制是祖国鲜花灿烂的春天,滋润万物的雨丝,阳光明媚的未来,我们健康成长的保障!读了《依法治国》这本书,我有了很多感想。
法律,听起来冷酷而神圣,容不得半点亵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似乎已成为一种根深蒂固的意识。身为二十一世纪青年的我们,更是要知法学法懂法用法护法。法律与自由似乎是对立的,其实不然,自由是靠法律来保障的,没有法律何来的自由?没有法律,每个人的权益必将危害他人的权益,那么自由不就成了一纸空谈了吗!那么社会还会有序运转吗?不,不会的。因此,法律就像是一圈圈的围栏,保护着每个人,让你免受他人的伤害,同时也是限制你去伤害他人。任何触犯法律的人,终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知识是智慧的结晶,是辛勤脑力劳动的成果。古往今来,无数科学家夜以继日的不停思考探索只为成功时的那份漫天喜悦,感受那似潮水般淹没的快感。但是,若是这份喜悦还来不及由他本人亲自与世人分享,便已被他人捷足先登,盗窃抄袭,对他本人来说又是何等的打击!万千心血毁于一夕之间,多少女里付之东流,最后竟全是为他人做了嫁衣铺了路,换得了他人的风光无限,自己的哀怨叹息,这怎能甘心!于是,知识产权顺势而生,知识产权法出世了,保护着万千人民的智慧结晶,让他们的知识成果不再受到侵害,这部法,犹如点点春雨,滋润干涸万物。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就是生活的红绿灯,指导人们有序前进;更像是润物细无声的春雨,滋润人们的心田。
读依法治国有感 篇2
万物之间都有其需要遵守的法则,所谓“没有规矩不能成方圆”。而法律便是人类需要遵守的法则。为了使我们的祖国在我们这一代手中能更好地发展,我们必须从小学习法律,懂得法律,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使自己在各方面都得到改善。
人的生命是有限的,有些人之所以不珍惜自己的生命是因为他还活着。假如让一个死人复活,那么他一定倍加珍惜自己的生命,因为只有活着才是最重要的,只有活着才能做其他任何事,所以我们每个人都要遵守法律。只有每个人都遵守了法律,我们才能保证每个人的生命。我们没有资格去妨碍别人的生命,也没有资格放弃自己的生命,假如每个人都能遵守交规,那我们就不会再看到大大小小的新闻,说某某街道发生重大车祸,多少人受伤,多少人死亡之类的报道。一但你触犯了法律,违反了法律,那么你将要承担应有的法律责任。
有个故事就是说一个12岁的男孩,在与伙伴们踢球的时候不小心将足球踢到了邻近一户人家的玻璃上,一块窗玻璃被击碎了。小男孩走到那位老人面前低着头向老人认错,并请求老人的宽恕,然而老人却很固执,最后老人同意小孩回家拿钱赔偿。孩子的父亲并没有因为他年纪小而开恩,而是说:“自己闯的货,就应该由他自己对过失行为负责。”之后借给他15美元去赔给老人,并让他想办法把钱还给他。之后他便利用空闲时间打工挣钱,经过几个月的努力,他终于挣到了15美元,并自豪地交给了父亲。他的父亲欣然拍着他的肩膀说:“一个能为自己的过失行为负责的人,将来一定是会有出息的。”他,就是美利坚合众国的总统里根。
可见有时勇于承担责任是多么的重要。为了使我们祖国能更加和谐、美好,我们要做的还有很多很多,遵规守法只是我们应该做的第一步,只有把第一步走稳了,以后的每一步才能走得更好。
读依法治国有感 篇3
放寒假前,老师发了一本书给我们,说是假期里要去看的,书名是《依法治国》。
放假的前一段日子,好像爸爸妈妈都很忙,整天上班。天冷,奶奶也不让我出去玩,所以我开始看这本书。打开书一看,原来是本注音读本,那就难不倒我了。
在这本书里,有很多小故事,每个故事都讲一些不同的人,我都不认识,也没有听说过。
有一天,我问妈妈什么叫依法治国。妈妈反而问我,你们班级里是不是有一些规定啊?比如规定谁负责擦黑板,谁负责整理讲台,眼保健操的时候必须闭眼认真做,上课要专心听讲,作业本要干净整洁等等,这些就是你们206班的规矩。我好像有点明白了,但又不是很明白。
妈妈又说:“你看你以前在北港小学读书,那里叫书意北港,每个孩子都要努力写好字,做好人。现在你在城北小学,我们叫影像城北,每个孩子都要学习摄影,记录下自己的想法,做真实诚实的孩子。你看每个学校也有自己的规矩,那么班级的规矩叫班规,学校的规矩叫校规,而一个国家的规矩就是法规,就是法律。法律和法规就是告诉我们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如果违反了,要受到什么样的惩罚,都写得很清楚哦。”
“哦,原来是这样。”我说,“法就是法规,就是我们国家的规矩,如果大家都遵守了,那么就不用受到惩罚了。如果有人犯了错,受到惩罚,其他人看见了会害怕,也就不会去犯同样的错误了。”
“是的,你的解释比我的更好呢。”妈妈夸奖我。
“妈妈,在这些故事里,有一个人叫黄克功,他以前有很大的功劳,但是他杀害了一个女孩子,就被判处了死刑。书里说,很多人给他求情,希望不要判处死刑,但是毛主席写了一封信,说,既然制定了法律,就必须每个人都一样对待。我觉得,这事其实让人挺为难的。”我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是啊,毛主席做这个决定的时候肯定也很为难的。但是对我们国家有功劳的人有很多很多,是不是他们犯了错,都可以被原谅呢?如果这样的话,我们的规矩就没有用了。”妈妈笑着说。
是的,我觉得有道理。
读完了《依法治国》,虽然还有些不懂,但是我知道了不管是谁都应该遵守规矩,这样大家才能开开心心地生活下去。
读依法治国有感 篇4
今天,我看了一本好书,名叫《依法治国》,其中一个关于拾金不昧的故事深深地感动了我幼小的心灵。
一天下午,贵阳市天柱县凤城镇第二小学的曹辉、杨光雨、吴松键三人路过操场时,发现了一个橙色的小钱包放在小凉亭的石凳上。三人打开钱包,看见里面竟有厚厚的一沓100元的现金和许多证件,三人着实吓了一跳,班干部杨光雨当机立断,把它交给了学校门卫袁爷爷。袁爷爷接过钱包也吓了一跳,这样的“大鱼”他从没见过:74张100元现金,7张银行卡,还有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第二天经过努力,老师终于与失主取得了联系,经确认无误后,失主陈女士领走了失物和现金,并在好人登记薄上写下了表扬语:“谢谢你,钱收到了。”三位少年拾金不昧的消息传开后,有记者去采访,问他们为什么要这么做,三人异口同声地说:“别人的东西我们不能要!如果我们不还给失主,这跟我们偷来的有什么不一样呢?”
多么朴实的话语啊!我觉得拾金不昧的品德很高尚,三位小伙伴是我们的好榜样。记得新学期刚开学,大队长李杨锐丁和陈昊炜同学拣到了1条熠熠生辉的金手链,他们没有一丝杂念,立即交到红领巾拾金不昧小银行,第一时间还给了漕桥润源化工厂承波君阿姨。学校在联合晨会表扬了他们的先进事迹,为他们颁发了“拾金不昧小标兵”的奖状,多么光荣啊!
其实拣到小东西不占为己有也很光荣。我们的红领巾拾金不昧小银行已经成立15周年了,上面记载了4000多名拾金不昧者的名字,积攒的无主钱物全部用于帮助有困难的人,队员们的做法在江苏《少年号角》上还进行了宣传展示。我一直希望自己也能成为这样一位好少年,很幸运,我做到了。星期二中午,我在回教室的路上捡到了一元钱,毫不犹豫地交到了拾金不昧小银行,我还获得了少先队大队部颁发的“拾金不昧章”,多么自豪啊!
拾金不昧不仅是做人诚信的标杆和道德的底线,也是法律的约束。《物权法》就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作为一名少先队员,从小就要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增强法纪观念。我要为拾金不昧好少年点赞,为自己的小小诚信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