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好句子
倚栏轩 > 经典美文 > 生活随笔 > 正文

恋爱季节

作者: 春在拂晓2012/03/06生活随笔

说起恋爱,我就想到初恋,我就想到十六岁的花季,十七岁的雨季,我想得更多的,还是上世纪八十年代,一个单纯的年代,特别是我,我在懵懂中走进了十七岁。

那个时候的我,很天真,很浪漫,很直率。因为长得还能让人多看一眼,所以追求我的男人也多了起来,特别是在我走上社会以后,接触的人多了,于是总有男人有意无意地约我玩。

不过,有一个男人,在他28岁的时候,写信给我,信中将他从学校读书然后插队农村然后工作的整个经历象个履历表一样地告诉我,目的是让我多多了解他。可我总是提不上精神来,这些经历能吸引我的爱情?后来有一次他非要约我出来走走,我就出来了,他又继续解释为什么要写那信:“我在农村插队了五年,招工进了工厂,现在已经有七年工龄了。”

他是个初中生,可他有一手漂亮的字,那工整的字体,象是练过字帖,从他的谈吐中,我知道他的家庭状况,他有六个兄弟姐妹,他在家排行老三,父亲在城里工作,母亲是农村妇女,家庭生活不是很宽裕,好在有个哥哥在日本,据他说:“当时他是从广东那边偷渡到香港然后去的日本,在那边打工,现在生活好起来了。”我说他哥哥胆子也太大了,不怕被抓,他说:“是78年的事,去了好几年了。”

又过了几天,他打电话给我,说弄了一台日本盒式收录机,还有邓丽君的磁带,投其所好吧,因为我喜欢唱歌,特别是刚刚流行起来的通俗唱法,于是我欣然接收了他的好意。

从那时起,我开始正式学邓丽君的唱法,什么《月亮代表我的心》《香港之夜》《何时君再来》《原乡情浓》《娘心》《丝丝小雨》《北国之春》《再见,我的爱人》《在水一方》《诗意》《我一见你就笑》《美酒加咖啡》《想你想断肠》等等。

我学歌的速度很快,接受如说话一般的歌唱方法能力也非常好,于是我唱给他听,直到他夸我是小邓丽君时,便约几个好朋友一起小聚,让我过去展示一下“风采”。这个时候,我已经知道他喜欢我,我也知道天下没有无缘无故的爱和无缘无故的恨,好在他是一个很老实很本份的人,一直没有正式向我表达爱情,我也就装傻。就这样过了一年,他突然又开始写信了,写他爱我,但不好意思当面表达,只能以书信的方式将自己内心的活动表述在字里行间,并寄给我。

我每一次看他的信,总是被感动,因为这世上所有漂亮的词汇和美丽的语言都淋漓尽致地被他那漂亮的楷体字描绘起来,他的语言组织能力已经到了如火纯青的地步,虽然他是个初中生,可文化水平远在初中生文化之上。我知道他很努力,他很爱学习,他的房间书柜上摆满了好多书,据他说,他经常去厂里的图书室,在那里看书学习。我问过他:“为何你不去参加高考呀。”“呵呵,我已经有工作了,我的目标就是有个稳定的工作。”

他要求不高,可他遇上我了,我也知道我在这小县城里不会呆的太久,父亲即将换防,全家要搬家,所以我也不想告诉他,我知道我的心里一直把他当个大哥吧,毕竟年龄相差十几岁,可他不这么认为,也许他是受琼瑶小说的影响吧,为我们的“邂逅”而做着爱情的梦想……

一个晴朗的早晨,我起床简单地洗漱后,便一路小跑,进入到一片高梁地,在平静了呼吸后,我便开始练声、唱歌,歌声随着空气和风飘呀飘的,偶尔有晨练的行人止步聆听,偶尔有农民放下手中的锄头聆听,可我依然不在乎人家怎么看我,人家怎么议论我,我行我素,只要自己开心喜欢就行。我唱着歌,特别是那首老歌《二月里来》“二月里来,好春光,家家户户种田忙,指望着今年的收成好,多捐些五谷充军粮……”

歌声传得很远,因为是在一个寂静的小山沟里,歌声吸引着晨练的人,特别是年轻人,他,就是其中一个,总是在我唱的时候,远远地注视着,当我注意到他的时候,便跟他笑笑就过去了,也许是这善意的一笑吧,以后,他经常出现在我的视野里,久而久之,我们便认识了,于是从打招呼到聊聊天,接着就是他的“投其所好”吧。

通过与他的接触,我发现,他是一个好人,一个老实本份的人,一个爱我而又不愿意当面表达的人,宁愿花八分钱的邮票,把心思寄给别人的人。如此好人,我却生不起爱意,更谈不上生起爱情。爱情是什么东西?我真是不懂啊。我爱他吗?爱他什么?他没有出众的外表,甚至给我“老态龙钟”的感觉,个子也不高,跟我站在一起大概也就在一米六几样子,好象比我还略矮些,大概是男女有别吧,两个人的个子一样高,女的更显得高许多。

有一天他又写信了,说居里夫人与丈夫之间年龄相差近十岁,还有马克思与比他大四岁的燕妮的爱情故事,他例举了不少中外名人的爱情故事,我知道他想说服我,真不知他为什么要急于表白这些东西,其实我一点感觉也没有哇,不是我不想爱情,而是我根本就没感觉爱情,我知道,我与他是路遇的朋友,是那种玩的朋友,没有深层次的思想可以交融的,所以,我看他的信就象是一个旁观者看书一样,总是能找出一些问题,不能因为居里夫人与丈夫的年龄差异而将我们混为一谈。

因为父亲换防,家又要搬了,于是,我很快离开了那座小城,离开了我没有感觉的“恋爱季节”,虽然我已经十七岁了,虽然我经常为琼瑶小说中的缠绵悱恻爱情深深打动,并常常盼望小说中的场景出现在我的生活中,可面对现实生活,我却没有尝到爱情的滋味,我并不觉得“邂逅”这位大哥,就是我的恋爱,或是初恋,那,只是一场路遇。

写到这里,蓦然间,我眼前出现了一片片的高梁地,一片片的绿树丛林,还有那成群结队的鸟儿欢叫声,在山间小溪边回荡……一段美好的记忆,总是能从记忆深处涌现出来,一晃二十多年,那曾经是我经常出没的地方,曾经与一位大哥“邂逅”的地方,现在变样了吗?也许那里就是我的初恋,一个融合了人与青山、绿水、高粱、鸟儿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