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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思

2011/08/02心情随笔

有时,我会记起那年夏天,华野和我并排躺在床上,他皮肤嫩白,象个姑娘,但脸上长了不少粉刺。我们共同看一本讲爱因斯坦的书,其间,我告诉他该怎么理解弯曲的宇宙。这家伙聪明过人,末了,他高兴地打了个哈欠,表示他已经懂了。他打起哈欠来活象只老虎。

第二天,他没送我上车,他得赶到地质局上早班。我说寒假再见吧,其实我们自此再未见面。

现在我简直弄不清那个寒假发生了什么。当时我心情不好,这是肯定的。我和燕子吹了,因为她说自打和我好以后见到汽车总想迎头撞上去。她是个非常温柔的姑娘,我们曾在一座九孔桥上相拥入梦,但即便如此我们还是吹了。那个寒假,别人都走光了,我就点上蜡烛,看了一宿小说。第二天凌晨,我拎着小提琴从学校后门的弄堂里走出来,恍惚觉得这一切充满了诗意。旅途中,我给身边的小苦力买饭,因为他一文不名,下车时,我留给他一半盘缠;然后,中转站,两个凶悍的后生朝我借烟,随后他们顺利地从我身上搜罗了另外的一半。一俟到家,我便抖擞精神,写了一篇文章分析暴力,它气势恢弘,足以平息一场屈辱,但关键是,我终于扮演了一回受伤的小鸟。

我没去找华野。有人告诉母亲,你儿子最近常在铁小围墙外游荡,后来父亲说新民怎么有点神情恍惚,彼时醉醺醺的阳光正戏弄着我的脸,旁边的母亲问起那件事,我说我只是想看看小学时的校舍。说话间,我看到父亲审慎的目光,正以前所未有的方式弥漫,让我防不胜防。曾几何时,父亲还是我心中的日月,但一夜之间,他衰败了,他的人生哲学成了我和华野争论的牺牲品。很久以后,我明白父亲是多么孤独,比他的儿子孤独一百倍,单是这孤独就足以赢得崇敬。

我没撒谎,我怀念小学时光,铁小的小巧玲珑的校舍是田园牧歌与这世界的唯一关联。兰西平,睡在我下铺的老陕,和我有相同的癖好,有时我们会一起回忆小学语文的所有课文,这几乎是一场无日无之的***,我们还时常提到那种令人心醉神迷的油墨香味,并在大学讲义中惋惜它的消亡。

然而对父母,我仍隐瞒了更重要的,我的丧魂失魄,一个老是睁着迷惑的大眼瞅我的姑娘。在铁小里,我们都还只有十来岁,但在后来的日子里,在我初谙风情,在我对记忆中的红衣女人不再恐惧的时候,爱意却象海潮一般汹涌了。

大一的圣诞,我寄了写有请耐心等待的明信片给我们县城的工商银行,别无他法,我只记得她爸爸曾在那上班。没有回音,当然,根本没有必要去期望,她是异乡人,理应回到她的故乡,一座遥不可及的海滨城市。她叫莫小澄。

妻子每每问我既然对莫小澄如此痴情,为什么还和燕子恋爱,我总说这是两码事。我妻子是画画的,为了能安心让她养活,我除了努力使自己不知羞耻外,还偶尔给她点灵感,比如,那幅《红衣女人》,现在我想起来,一个人最初恐惧的原来就是美。

漆黑的山路,吉普车,四岁的小男孩,这是***的叙述方式,不知道用儿童的语言该怎样,我现已失却了这种能力。车子刹住了,男孩坐在后座,他看到一朵红云自天而降;坐在前面的解放军司机是他引以为豪的两个大表哥,车灯下一个女人,披着红斗篷,他们看得一清二楚,她不曾化妆,却长了一副化了妆似的五官;接着是表哥们神秘地咕哝,然后,不顾搭车人的拦阻,车子重新启动了;没有人叫喊,就象是一幕哑剧,一段梦境;男孩又睡了一会,直到后面车窗的响声惊动了他,他回过头,玻璃上嵌着一轮苍白妖冶的容颜,她正着迷地注视他,眼神里是无限的惊异与困惑;男孩哭起来,大表哥们挥动着扳手,他们都看到了那团暗红色的影子,在黑夜里倏地消失了。

当莫小澄第一次冲我回眸时,我看到了一副同红衣女人毫无二致的眼神。“真漂亮,”坐在我同桌的李冰心赞叹说,“野味十足啊!”他妈是个作家,所以他常能说些大家不懂的词。后来他又私下对我说莫小澄将来肯定是当***的料,我不以为然,主要是我把***理解成歌唱家什么的了,我坦白说她长的一点也不顺眼,“嘿嘿,”李冰心奸笑两声,“人家看上你啦,我数了数,她每天要冲你瞧上四十多遍。”

我说过,那年冬天,我没去找华野,实际上,我去找了李冰心,后者在一辆二手福特上接见了我。“咱们可有日子没见了,”他笑眯眯地说,“在哪混呢?”我说还在念书,这孙子挺爱装蒜,但不回答不行。后来他执意要带我去兜兜风。一路上,李冰心操起伶牙利齿说起他跟他爸倒钢材的事,然后又上溯到他妈如何去澳洲他父母又如何离异。由于车子不断熄火,我们只好在南门口的牌楼旁停下来,李冰心说下去吃点,我坐着没动,我忍不住说你可记得莫小澄,我说了两遍,他说还想着她呐,我说你告诉我她在哪,我这么问是因为小学毕业后,他们都上了二中,他吃吃笑着说不知道,因为他后来转到四中去了,他也不知道她家在哪,因为他不关心这个,我说你给她写过情书,他说得了,那都是什么年头的事了,我说是四年级的事,莫小澄把它给我看了,“她都给你看啦,”李冰心说,脸上是我久违了的奸笑,“因为她对你有意思嘛。”然后他开始打量我,那副神情就象是把我看透了似的。我无所谓,我在想那时我是个好学生,那时人人夸我长相清秀。

在往日的迷思中,我习惯了那种无限递增的怅惘,但它依然是陌生的,怅惘大得不能承受时,正如痛苦的极至,正如虚无,一切已依稀难辨了。现在,这种迷思本身已成为被迷思的对象,但在当时,我耽于这妙不可言的迷思中无所作为,因为我无从下手,莫小澄,作为一个哑谜,成了死的象征。相比之下,把悬置多年的华野复位似乎只是举手之劳,现在我知道这是错的。

那晚上,阴雨绵绵,兰西平说,老天爷和地母在无休止地淫乱。彼时,我俩正一块做着毕业论文,我们想尽快做完,以便能安心狂欢。后来我接到父母的电话,他们搬到北京了,那座小县城,从我记事开始,就知道它民风刁蛮且误人青春,现在他们可以扬眉吐气,换上一座久慕的城市安度晚年了。我给华野写信,急就章式的总结自己一年来的心得,我说你推崇的老子恰恰是矫柔造作的,而踏踏实实的孔子或尼采倒是效法自然的典范。没有回音。狂欢开始了,跳舞,喝酒,挎着吉他闲逛,为没有***经验而羞愧。在那个有钢琴和古筝的酒巴里,兰西平破了童子身,“销魂吗?”“和梦遗差不多。”他说话时,白衬衣泛着蓝光,借着它,我们搜寻着跳贴面舞的姑娘,偶尔,莫小澄象女神一样在墙隅中显现,迷茫的大眼透出无限的仁慈。清晨,燕子来了,还记得从前,我在阴湿的走廊里等你么?多优美的问候,真是多情种,跳吧,为了相恋时只会傻呼呼的唱歌,为了傲气,因为除了跳舞,我不问她的私事,也不碰她的身体,我们跳了七七四十九晚,然后各奔东西。

兰西平要是活到今天,我说不定会打电话给他,提醒他十年前我们约定的日子就要到了。届时我们将回到那个酒吧,斟上杯生啤,听段《月光》或者《阳关三叠》。传说他死前吸过毒,后来他爬到一座尚未竣工的大厦顶端,问一个偶遇的建筑工借了笔,写了遗书压在砖头下,然后纵身一跃。人们说他的身体已变得酥软无比。过了许久,我得到这个消息,我流了泪,那是我最落拓的时候,工作丢了,没钱租房子,我开始东跑西颠,先在肯德基打了几个月零工,然后不辞而别进了期货经纪公司,干不好又去搞传销。父母说回北京吧,我们养你。我拒绝了,那时我还有很强烈的羞耻心。

我住在一个叫南极乐的旅馆里,月租一百五十块,在这儿,通过一种简捷的方式,我认识了妻子。当时我到她屋里推销化妆品,她租的是套间,里面摆满了画。我说你的画有鲁本斯的味道,她说鲁本斯算什么玩意儿,我连忙盛赞她的色彩很有激情。我呆了约摸十分钟,她长相倒不象讲话那么粗野,最后她说看你知道鲁本斯的份,我就买你一瓶。后来她在过道里又碰到我,她说你何必干这勾当,我说这是致富的末班车,她说给我当模特吧,一个钟点十五块。这是一种征兆,我不动声色的答应了,我甚至预料到了今后要发生的每件事情。

找她的男人不多,凭心而论,她不讨人喜欢,她心高气傲的厉害,这正合我的口味。在一些时候,我有意卖弄自己,却得不到反应;在另一些时候,无缘无故她会说我深不可测,让我心中暗笑。

我想起那些天,那些天有种简约风格,令人激赏。她说,你怎么成了无业游民呢?我说这并不难。我就讲了几桩旧事,那天我们只画了四十分钟,她听了,最后她用了惯常的率直口气,她说我们相依为命。

在我的第三个探亲家末,我这样开始:仍是冬天,仍是小县城,我从地质局走出来,我知道这是白费劲。“对不起,这儿没有叫华野的人。”当然,早在两年前我就从电话里知道了。我又来到那座写字楼跟前,当初,他那蓝灰色的家,我有点想不起了,是如何座落于此的。我忽然觉得应为此吃惊,在对付重大变故的态度上,我和华野达成了默契。

我开始关注楼宇本身,它的无可置疑的刚***,它的博大精深。我眯起眼睛,辨认它身上名目繁多的招牌,随之,我的视野里出现了莫小澄,她穿件兰色羽绒服,走上台阶,消失在一扇玻璃门背后。我不禁赞叹起来,这其中有种从容不迫的旨趣让人赞叹不已。

我穿过那扇门,最初我一无所获,后来我发现她就坐在标有出纳的窗口下。我开始长久地注视她,几乎要流泪,不是我想哭,而是目光太灼热的缘故。终于,她象只鸟似的歪过头,这种童年的习惯根深蒂固,我嘴里咕哝了一句,我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你是王新民。”她说,我点点头。她找了替手,我们就坐在一块聊了会儿。我告诉她我在南方工作,她居然提起那张明信片,我说可是你没回信,她笑了笑,“真是太可惜了,”我严肃地说,我看到她的眼睛不再是动人心魄的了。

我给她写信,我说要是你没结婚就嫁给我。那时我还很逗,我说这是使命。她回信了,她说她的现在还有她的挫折是不容忽略的。她不懂,她自以为懂了,不过没关系,我有的是热情。我给她打电话,她说她看过五遍《血色黄昏》,我说读读陀思妥耶夫斯基吧。后来我在一封信里甚至称她为索尼娅,可她再没回过信。那些炙手可热的打油诗,不知她看后做何感想。在电话里我们从不谈信,即使是只言片字,我们相敬如宾,以至于要说再见时我已无法忍受。我会抽冷子问她为什么不回信,她沉默半晌,尔后她说会回信的,通话到此结束,下次又从头开始,一切如旧。

我知道,事已至此,我仿佛一向都知道。我去了单位驻北京办事处,是我自己要求去的。我没踏进办事处半步,我也没有回家,我的父母对此全然不知。在前门附近的电话亭里,我告诉她:“我调回来了,北京,离你很近。”她说:“是吗,本事挺大的。”她在微笑,她在电话那头的表情我一听便知,从容、端庄,丧失了惊诧的能力。我忽然有点心灰意懒,便说父母老了,需要照顾。她说的确,她也是,她母亲还病着。“那么,”我说:“究竟,我信里写的,你怎么看?”她想了一会儿,说好象不太实际吧。我觉得无话可说,不过我还是例行公事,“给我回信吧。”我说,我留了办事处的地址,然后挂了电话。

我叫了的士到火车站,买了午后回程的车票。排队剪票时,我看着墙上的大钟,轻松之余又感到羞愧难当,如果这结果太流于匆匆,那焉知这过程不是虚妄的呢?“回到单位,”我对后来的妻子说,“人家客气地劝我主动辞职,这是为我好,我明白。其实这也挺不错,留个纪念,还能对那些轻薄的存在起到加固的作用。”

我们在南极乐厮守了四年,之后搬进了江边的一所房子。我和妻子相处得不错,偶尔到江边散散步,偶尔也吵架。到了月末,我会给那座大而无当的城市挂个电话。老人说你们要个孩子吧;我说不着急,你们先过来;我向他们保证我只是引而不发,我能轻而易举地养活他们;他们说算了,他们准备死在老年公寓里。

其实,除了给妻子帮帮手,我倒真是无所事事。有时我能花上一整天去琢磨华野的下落,我穷竭各种可能***:他死了;他不在乎我;他躲着我;或者,这么多年来,他玩着一场恶作剧,他跟在我身后亦步亦趋,窥伺着我,关于我的事他了如指掌。

这个终日沉迷于阴阳黄老的家伙,我们谈起他的次数肯定超过了莫小澄,他在哪呢?依着照片,妻子给他画了像。妻子的看法是:华野已在这幅画里坐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