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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事故事

2023/02/07经典文章

往事故事(精选13篇)

我的录像厅往事

文/韩浩月

在我的少年时代,“三厅一室”(歌舞厅、电子游戏厅、录像厅和台球室)中,只有歌舞厅是没有去过的。不去歌舞厅,是觉得那里灯红酒绿,是大人们的世界,出入歌舞厅的男青年,喇叭裤、大波浪头、吊儿郎当,女青年们还好,看得还顺眼些。至于剩下的“两厅一室”,则是常客。

上初中时看电影不要钱,电影院的墙头翻过去,摸黑溜进放映厅,一天看到晚都没关系。但是那时候的电影产量太低,可看的电影太少了,《寡妇村》《黑太阳731》这样的电影,都被当时的影院文案改过好几次名,把观众骗进去。捏着电影票抱着好奇心刚在座位上坐下的观众,一看到熟悉的画面再次映入眼帘,不禁一片骂人声。

电影院的边上就是录像厅。录像厅是私人开的,不交钱根本进不去,但好在价格不贵,一块钱门票,可以看四部片子。看完不想走也没关系,“四片轮放”,再看一遍就是。对当时录像厅最深的印象,一是烟雾缭绕,PM2.5浓度长期在500以上,二是很多男青年都带着女朋友一起看。当时的年轻人谈恋爱没地方去,两块钱就可以打发一天,蛮好。

1980年代末的录像厅,几乎被“二周一刘”承包,二周是周润发、周星驰,一刘是刘德华。这三人当中,周润发又是年轻人心目中的港星老大,《英雄本色》《龙虎风云》《义盖云天》《秋天的童话》,他主演的电影,让无数录像厅观众如痴如醉。对比周润发,周星驰太浅,刘德华太嫩,只能当小弟。

录像厅绝对是县城文化中心最热闹的一个点。无数的故事发生在录像厅,情生情变,江湖寻仇,混子火拼,都时常从录像带中演绎到录像厅内。对于一个青少年来说,录像厅是接触社会的绝佳场所,这里可以成为一个孩子仰头所能看到的全部天空。出于对录像厅的喜爱,此后长达十余年的时间里,每到一个地方,晚上总要去拜访的,就是当地的录像厅。这和现在一些文艺青年,总喜欢拜访名人故居是一个道理。

我开录像厅的时候,已经是1997年。那年发生了两件大事,一件是香港回归,另外一件是《泰坦尼克号》公映并火遍全球。我先是在从书贩子那里淘来的香港杂志中看到了《泰坦尼克号》的图文报道,然后在县城碟片店中看到了新到货的《泰坦尼克号》盗版碟,且只有两三套,当即便花费50元巨资购买了回来,晚上在自己的录像厅播放。

那一晚的录像厅人满为患,生意空前的好。盗版的《泰坦尼克号》画质低劣,声音时高时低,镜头一会往左歪一会往右斜,但奇怪的是,无论后来看高清还是蓝光的视频资源,所带来的震撼感都完全比不上当年的盗版。那种集体观影时的全情投入,杰克与露丝最后的告别,以及悠扬的音乐,制造了一种奇妙的氛围……那张盗版碟反复播放约一个月之后就彻底废掉了。随着它的废掉,我短暂的录像厅老板的生涯也告终止。

为了开办这个录像厅,我花光了多年积蓄,买来当时最大屏幕的电视机,32口寸,还买了当时县城电器店里最贵的音箱。那时吃住都在录像厅,住录像厅里临时搭的帐篷,和录像厅粉丝们一起吃泡面、榨菜。有几位忠实的观众,每天录像厅一开门就早早地进来,什么话也不说,一直看到午夜后离去。有的时候午夜也不走,太困了就睡椅子上,真不知道为什么他们有那么多的时光可以浪费。

录像厅里放映最多的一部影片叫《龙虎风云》,周润发和李修贤主演的,这部电影被放了几十上百次。《龙虎风云》在出品时间上比《英雄本色》晚了一年,但在经典程度上毫不逊色,卧底警察与黑帮老大的许多经典对话意味深长、余味无穷,乃至于在清晨时分没有顾客上门的时候,我也会放这部影片,周润发与李修贤的声音,在空荡荡的县城街头回荡着。偶尔有洒水车经过,留下一条湿漉漉的街面,我就坐在录像厅门口,看着有着一个个小水汪的街面和远处布满晨曦的天空发呆。

录像厅关门的前一天晚上免费开放,屋里坐满了前来告别的观众,橱柜里没有卖出去的瓜子、方便面和啤酒,也全部拿出来招待了那些陪伴我一个多月的年轻人。到了半夜12点,在一片“换片”的呼吁声中,换上了他们最爱看的一部电影,交代了其中一个人帮忙在影片结束之后随便换他们喜欢的看,然后我倒在帐篷中昏睡过去。

早晨醒来的时候,录像厅已经空无一人。我走出屋子,拔掉音响的电源和音频插头,“哼哼哈哈”的打斗声戛然而止。

录像厅关门后的第二个月我就结婚了,录像厅里的电视与音响成了新婚家电。以这两桩事为标志,我算是彻底告别了青春期。

往事忽上心头

文/任冬莉

我是在下班途中遇到那位老人的。他蹲在街口,脚边放着几只竹器。新鲜的黄绿色,寻常农家用惯了的样式在小城的街头少有人问津。偶尔有人攀问价格,也都是上了年纪的老人。老人便殷勤地拿给别人看,言语间是对自己的手艺的炫耀。只是大多数人还是脚步匆匆,甚至连短暂的一瞥都没有投给老人和他的作品。

老人拿着一只短短的烟锅,浓烈的烟味在空气里弥漫。我的眼角突然热了起来,我的外公也有一支那样的烟锅,竹制的烟锅杆泛着黑色的光泽,他时常叼着它,那是他留在我记忆里最深的样子。在我们调皮的时候,烟锅会落在我们的额头。他的孙辈很多,但是女孩儿少,表姐是个哑巴,表妹还未出生,所以我就成了那个最得宠的小丫头。他喝酒的时候喜欢用筷子蘸着喂我,再大一点,就用小酒盅倒一点点让我陪他,尽管那些仅仅够打湿嘴唇,我也常常有模有样的跟他碰杯,长大后每次逢年过节喝酒的时候总会想起他,想起他端着酒杯的样子。果子成熟的时候,他会摘一担子走十多里路到我家所在的集镇来卖,说是卖水果,其实最大最甜的一袋总是留给我的,卖水果的钱常常还要给我买一点小礼物,白色的小凉帽、粉色的凉鞋、人造革的书包之类的。在他生命的最后时光,他不让孙辈到他床前,担心过了病气,那是他最后的呵护。

外公最后的长眠之地是老院子右侧的菜园,他喜欢阳光,那是一个向阳的地方。外婆去世的时候,舅舅们把她送回了老院子,送回外公旁边。这里是她和外公一点点建设起来的家园,是他们从年轻到暮年所有时光的见证,这里的阳光、空气和安宁是他们一生的热爱。

老院子在一个形似太师椅的山坳里,阳光通透,视野开阔,特别是有一个开阔的大院坝。小时候父亲在县城上班,母亲忙于在家门口的砖厂做工,我和哥哥的假期几乎都是在老院子度过的。这里有很多好吃的,也有表哥表姐做玩伴,家里盖房子的那半年,因为呆的时间太久,我把自己的家都快忘干净了,回家很长一段时间都跟妈妈说“你们家”。外婆永远是家里起床最早的人,烧了炉火,扫了院子,喂了牲口,泡了茶水,才开始朗声呼唤还熟睡的人。她最喜欢捣腾各种吃食,在她的意识里,吃是一切,让后辈人吃好就是顶顶幸福的事情。地头种上樱桃、桃子、枇杷、李子、葡萄、沙果、柿子等,从樱桃开始一直吃到柿子挂霜。即使在树木休眠的冬天,她也能变出各种零嘴来,把熟而未软的火罐柿削了皮挂起来,个头小的红薯蒸熟也挂起来,还有秋天的南瓜籽、葵花子用小火仔细的焙熟,最少不了的是米花糖、苞谷花糖,既是孩子的吃食,也是过年待客的果盘。芝麻糖是最讲究的,通常切成方方正正的块儿锁在柜子里。我一直固执地认为米花糖的原料一定要用红苕糖,因为那种甜腻才是童年的味道。

送外婆的那天太阳很好,我像小时候一样坐在老房子的门墩上,小时候就这样坐在门墩上看小人书,听外爷摆古经,等着外婆的油炒饭……彼时老房子近乎垮塌,昔日热闹的院子安安静静,小路杂草已经长满,地边再也没有清香甜脆的瓜果,满足了我们整个童年味蕾的果园因为没有人照看,果树懒散下来,果子稀疏了许多。这个院子有太多的回忆,可是它的凋败还是不可避免地来临了。我看着不远处刚刚垒起来的坟茔,眼泪滂沱。

这些年,外公外婆偶尔入梦,给我许多平静的安慰。这个早晨,在街头看到这个老人,我的眼角像那天一样,控制不住的发热。有些人离开了,却又会在某一个时刻换一种方式回来。

往事如雨

文/笑杨过不痴情

往事如雨

许多个夜晚,他独坐在窗前。他总是静静地看窗外的雨。那窗外的雨,是闲愁,还是寂寞,他不知道。他只是看着,什么都没想,也什么都不必想。他眼前的雨,从他的眼帘无止境地滑下,然后隐没在暗夜里。

几年前的那个月夜,他没能留住她。那一夜,月色如泪,挂满他苍白的脸,他泪如雨下。但是当早晨温煦的阳光透过窗户的玻璃洒在他的小屋的时候,他的心开始了平静。

在物欲横流纸醉金迷的尘世里,所谓的女朋友或是妻子,也许只是在借用彼此的身体填充彼此的空虚和寂寞罢了。他们只是彼此需索。他们的灵魂未曾靠近。在快节奏的生活面前,在如山重的生活压力下,她选择另一种更为堕落的生活,然后把他遗忘在一个大城市的不被人知的某一个角落里。但他不恨她。他们只是一个时代的牺牲品而已。

她离开了他,但他并没有因之而消沉。于是他托朋友的关系,来到了一家较为高档的酒吧唱歌。他沙哑而富有磁性的声音,时常萦绕在充满着刺鼻的烟草气味的酒吧间。于是有很多的女人都向他示好,都赞扬他。一天的晚上,当他下班的时候,一个女孩走向他。

“嗨,你的声音真吸引人!”一个上身穿着件淡兰色的的风衣,下身穿着条洗得泛黄的牛仔裤,脚上穿着双颇具西式格调的休闲皮制鞋的女孩站在他面前对他这样说。她留着一头修长的黑发,长着一张漂亮的脸蛋。当他看到女孩漂亮兴奋的样子时,他有些措手不及和憨态可拘。他第一次遇到这么漂亮的女孩。“嗨”。他慌乱而礼貌性地向她问了声好,然后快速地一个人钻进洗手间。站在洗手间的镜子面前,他仿佛看到的是一个生面的自己。消瘦,苍白。他有些不敢相信那就是自己。他打开水龙头,摊开他的两手。他把水接住,然后拍打在脸上。这样的时候,他是多么的矛盾和苦痛。

她是个纯净美丽的女孩。超凡脱俗的气质,温文尔雅的面容。她时常来到他唱歌的这家酒吧,听他唱歌,等他下班。但他总是逃离。于是他的朋友都说他不正常,性无能。但没有人知道,在他的逃离背后,藏着的那一道无法言说的忧伤。他不想让别人轻易碰触,也不想把他忧郁的情绪传染给别人。但他却又害怕孤独。他害怕独处时的苦楚。于是他试着把自己拌成个戏子,把自己的忧郁藏在油彩下。他努力地让自己习惯于别一个自己。于是在一天他下班的时候,他答应了她的邀约。

他跟着她来到一家温馨古朴的咖啡屋。他们选在一处较暗黄的角落坐下。她点了两杯咖啡。服务生把咖啡端来的时候,他说:“可以给我加点盐吗?”她们都感到很惊讶。他想,她们并未见过一个喝咖啡要放盐的人。她们并不知道他的从前。他是一个有故事的人。呵咖啡的时候,他想起了阿卯。啊卯是他的前女友。她曾那样坚决地离开,他不知道他为什么还会想她。他一直在努力忘记,可却老是想起。是因为爱得太深,还是伤得太重,他不知道。

他静静地看着服务生把盐倒进装满咖啡的他的杯子里。那一刻,他想她。他想起了曾经喝咖啡时阿卯给她加盐的情景。在喝咖啡的时候,他极力掩饰那一种追忆往昔的情绪。情绪是会传染人的。他害怕她会因之而跟他不欢而散。他害怕孤独,害怕一个人寂寥落魄的境地。但他骨子里的善良并未泯灭。他不想伤害她。但现实总是朝着人的想法的另一面发展。许多的事,许多的人,偶然间便会发生,便会邂逅。所以当发生了,遇见了,保持一颗平静的心,无须惊讶。

“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

“名字只是一个人的符号,知道一个人的名字,但不一定会记得他。”

“我想知道你的名字,我会记得你。”

他终于拗不过她,他淡淡地说:“你可以叫我远。”

他没有问她的名字。他不想去认真地了解一个人。当真正地了解了,遗忘所了解的,那是件很痛苦的事。但是她告诉他说:“你可以叫我晴儿。晴天的晴,可儿的儿。”他只是淡淡地笑了笑。

他们呵完咖啡,已是凌晨。她手挽着他的胳膊,走出了咖啡屋。凌晨的街道,空旷寂寞。偶尔一辆车急速而过,那声音像鬼哭狼嚎。她没有要他送她回家,他也不知道她的家在哪里。她挽着他的胳臂,来到他租住的小屋。

“远,你应该有个为你操持家务的人。”她看着他杂乱的小屋对他说。

他没有说话。他笑着走进卫生间。他用冷水拍打自己的脸。他走出卫生间的时候,他的小屋已被她整理得干净而有序。

他说,谢谢你。

她说,不用,这是件很幸福的事。

幸福,只是种自我的感觉。时过境迁,幸福也会渐就变得淡而无味,于是也就没有所谓的幸福了。他不相信幸福。当她说给他打理小屋是件很幸福的事的时候,他想起了阿卯。阿卯为他打理小屋的时候,也经常说那是件很幸福的事。他此时有些痛苦。他粗暴地把晴儿抱到床上,她没有反对他。他吻她的脸,她的唇。她没有反对。

他扒开了她的衣服,他粗暴地进入了她的身体。她没有反对。

但他哭了,温暖的泪,滴落在女孩跳动着的胸脯上。他努力挣开她搂紧他后背的双手,跑进卫生间,用冷水拍打他的脸。当他走出卫生间的时候,她已不在了他床上。他没有惊讶她的离去。他羞愧于她。他倒了杯凉水,一口一口地喝。

当中午火辣的太阳透过小屋的玻璃洒在他困倦的脸上的时候,他揉了揉他惺忪的睡眼。他的早晨是从中午开始的。他开始起床,然后洗脸,做饭。一切都那么平淡自然,却又显得力不从心。待到晚上上班的时候,他便会一头钻进酒吧,喝点酒,然后走向舞台,用他沙哑而富有磁性的声音,唱一首无调的歌。可现实就是这样:你越想实现的,就越不会实现。理想跟现实,就像两条不会相交的平行线,永远都会保持那么一段距离。理想总给人以希望,现实总给人以失望。

一天下班的时候,他独自倒了点酒,坐在巴台上喝。

“服务生,来瓶酒。”他听见一个女人对服务生说。

“小姐,不好意思,我们已经下班了,请你原谅,好吗?”服务生向她解释到。

“我要一瓶酒,请给我一瓶酒。”她有些不高兴了。

服务生很无奈,只得给了她一瓶。

他端着酒杯,来到她坐的角落里。她自己倒酒自己喝。她并没有注意到他。他看着她痛苦的样子,他狠狠地喝完了他杯中的酒。

“阿卯,我陪你喝。”他有些痛苦地说。

“远,你怎么会在这里,我真的不知道你在这里?”她抬起头,满脸惊慌地说着,慌忙地站起身,想逃离他。他按住了他肩膀,她坐了下来。

“阿卯,为什么不能面对我呢?”

“我真的不知道你在这里,远。“ 她看着他痛苦的样子,她有些愧疚难堪。

“我不要对不起,我只要你陪陪我。”他们两举起装满酒的杯子,一饮而尽。她有些醉了,但还不停地说:“我还要喝,我还要喝。”他没有再给她。他把她扶起来,两个人歪歪斜斜地走出了酒吧。

“我送你回去,你住哪的?”他问阿卯。

“我不要回去,我不要回去!”她几乎是哭着回答他。

他有些无奈,他只得把她扶到了他们曾经租住的小屋。在他们曾经的小屋,他像从前一样地抱着她。他感觉一切都那么熟悉,却又一切都那么辽远。他有些喜悦,那出现在梦中的熟悉的影象,此刻他可以真实地拥有。然而他的喜悦中却又夹杂着些许的苦痛,因为他不知道此刻的拥有可以绵延到多久。他真的好希望,时间可以为他们的此刻而停留。可时间终究不会为任何一个人,任何一件事而停留。

他抱着她,他不自觉地吻她。醉眼朦胧中,她没有拒绝他。彼此熟悉的身体,在此刻重温。然而他们的灵魂却未曾靠近。他们始终独自承受着苦楚独自孤独着。一串串温暖的泪水,在他们的身体的缠绵中无声息地滑落。当她的电话铃声响起的时候,她迅速拿起手机看了看,然后告诉他说,是她现在的男人打给她的。于是她迅速穿起衣服,走出他的小屋。

他看着她离去的背影,心里便一下子空了起来。他穿起睡衣,站立在窗前。窗外细雨飘落。他不知道什么时候下的雨,为什么会下雨。他站在窗前,他看到在他的楼下一个男人一手揪着一个女人的头发,一手朝着一个女人的脸上打着耳光,然后把她推上了一辆宝马轿车里。然后他的眼前一片模糊。他拿起手机,拨打了晴儿的电话。他想对晴儿说说话,可电话那头传来的是一片忙音。他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于是从此之后,他总是习惯在下雨的夜晚一个人站在空落的窗前,静静地看着窗外。他任那往事如雨,隐没在暗夜里。

黑板往事

文/谢祺相

黑板就像一块肥沃的黑土地,不停生长出各种各样的知识,来丰富我们的人生。可当我们离开校园走上社会,黑板就被我们遗忘了,即使在梦中,也很少有人能够梦到曾经的一块块黑板,就像忘记了乡下那偏僻卑微的土地,尽管它曾养育了我们。之所以想不起来那一块块黑板,或许是因为黑板太低调,它会尽量隐藏自己,让人们注意力集中在黑板上的知识。

上小学时,学校里的黑板是父亲做的。父亲是一名泥瓦匠,每年暑假开学前,他同几个工友,把学校里的黑板修葺一新。他们细心地一遍遍粉刷黑板,水泥砂浆干了后,再打上腻子,最后上漆,新黑板油光闪亮,可以照见人影。开学后,新黑板写上白色粉笔字,对比强烈,非常醒目,也容易吸引学生们的注意力。有个老师说过,每年开学之初,学生们学习最认真,不仅是刚开学有新鲜感,也有新黑板的功劳,崭新的黑板总是让人心生愉悦,而到了学期快结束,黑板褪色斑驳,还容易反光,上面的字要认真辨别。可惜黑板无法保证常新,毕竟它是要每天使用的。

上学时做值日生,我喜欢扫地擦窗子,却不喜欢擦黑板。其实,也不是不喜欢,而是舍不得老师辛辛苦苦写上去的字。有一次值日,我又没有擦黑板,接下来正好是班主任老师的课,她让我立即把黑板擦干净。拿着黑板擦站在黑板前,我迟迟不动,上面每个字仿佛都活了,在向我求饶,让我放它们一马。老师见我站在黑板前发愣,问我原因,我大着胆子说,我就是不忍心去擦黑板上的字,每次擦它们都太痛苦。老师没有批评我,只是打了一个比方,她说田里的庄稼成熟以后怎么办,是不是要立即收获,不收获就会瘫倒在田里,就会减产。而且,还有下一季的庄稼,成熟后的庄稼必须让位,不然就耽误下一季的收成,黑板和田地的道理是一样的,必须清理干净才能进行下一节课。其实,道理我也懂,但是对擦黑板就是有心理障碍,我克服了好久,才总算把心理调整过来,对待擦黑板才能平常视之。

我们上学的时候,经济条件很不好,就连演算用的白纸都舍不得买。父亲给我做了一块小黑板,是木板做的,刨得平平的,漆上黑漆,漂亮极了,而且可以移动,挂在墙上、树荫、场边都行。每次做作业,我都在小黑板上先做好,然后誊写到作业本上,不仅美观,也不易出错。那时最大的问题是用不起粉笔,我就用土坷垃代替,写在黑板上的字尽管没有粉笔醒目,但也清晰可辨。小黑板我用了很多年,不仅作为演算用,还在上面画过画、写过打油诗,可惜的是,作为黑板的特性,那些东西都没能保存下来,只成为过往岁月里浅浅的痕迹。也许正是黑板低调的不留痕特性,让我们能够一次次重新开始,丢掉负担,摒弃杂念,终于找到适合自己的前进方向。

国庆往事

文/贵翔

1999年国庆节这天,我家发生了一件大事,时过22年仍让我深感内疚。

那年正值国庆50周年大庆,盛大的国庆阅兵仪式早就令我们全家期盼。吃罢早饭,年迈的父母就坐到了电视机前,6岁的儿子靠在奶奶怀里指着电视机里的画面问这问那,两位老人也兴奋地边看边给孙子讲解,不大的单元内充满了节日的喜庆气氛。

上午10时左右,庄严的天安门广场鸣放礼炮50响,随着雄壮的国歌,鲜艳的五星红旗迎风飘扬,紧接着规模宏大的阅兵仪式正式开始,威武雄壮、军容严整、装备精良、精神抖擞的陆海空三军接受祖国和人民的检阅,彰显出我国强大的实力。接下来的阅兵式更加精彩,不仅有载着火炮和各种导弹的战车,还有空中梯队拉出的一道道绚丽的彩烟……

一家老少三代全被这宏大的场面所震撼,尤其是我经历过旧社会苦难艰辛的父母更是显得异常兴奋。母亲边看边提议说晚餐要再丰盛一些,好好庆贺一下这太平盛世!

我当即表示赞同,因为国庆聚餐本来就是我家的传统“节目”,50年大庆更要搞得隆重。于是未等检阅式完毕,我就奔赴菜市场。谁知就在我买菜的这半个小时里,家里发生了意外。

年近七旬的母亲在如厕时晕倒在卫生间!当时,母亲在卫生间已很长时间,儿子也要大便,敲了几下门见没有应声就去喊爷爷。父亲感到不妙,便砸开了门,母亲已人事不省。

我回家后,放下菜篮子就奔到母亲的床前,见她仍在昏迷中,立即拨打了120,并叫回加班的妻子,又通知姐姐和表哥前来帮忙。

经过CT检查,母亲被确诊为脑溢血,并被医生下达了病危通知书。由于病房紧张,母亲只能在急诊病房输液观察。这是我有生以来度过的最为漫长的一天,母亲尚在昏迷之中,命悬一线,时间在焦急地等待中一分一秒地“爬行”。我一会儿看着昏睡中母亲的脸,一会儿又看看输液瓶中一滴滴流入母亲体内的液体,企盼着奇迹的到来。

看着母亲那惨白而布满皱纹的脸和那散落在枕头上的白发,我感觉母亲真的老了。一股强烈的歉疚从心底升起。母亲患有便秘已经多年,经常要靠一些“去火”药促进排便。但我却没把这事放在心上,心中的母亲似乎还很年轻,每天不仅帮着我们带孩子,还要做饭、打理家务。而我和爱人总是早出晚归,忙于工作;并常以孩子虽小,却能不耽误工作而炫耀于人——殊不知这一切都是牺牲了母亲的健康换来的啊!倘若我能在改善母亲便秘上多用点心,食疗加药疗;假如我能多腾出点时间帮母亲分担一些家务,让她有时间去做做治疗;或者哪怕是我能及时将家里的蹲便换成抽水马桶,也许母亲就不会出现这种危险!

天终于黑了下来,国庆节的礼花在天空绽开,那耀眼的五颜六色,透过病房的玻璃窗把那些白床、白被和白墙也映得花花绿绿,也把母亲惨白的脸照出了一些光彩。我一边用蘸水的棉签擦着母亲发干的嘴唇,一边望着母亲紧闭的双眼,脑海中浮现出30年前的国庆节,母亲带着我到海河边看烟花的场景,那时的母亲是那么年轻,那么健壮。我多么希望母亲能够醒来,看看这盛世的礼花!

病房的夜依然是漫长的,大约每隔两个小时就要提醒护士来给母亲更换输液瓶。几番往来于病房与护士站,看着一脸焦虑、急切的病人家属和穿梭于各个病床的医生、护士,我猛然回想起儿时母亲曾多次带我到医院就诊。有几次,母亲甚至背着发高烧的我,缴费、取药,再带我打针,尽管满头大汗,气喘吁吁,却无半点抱怨,那种细心周到的关怀,以及母亲看到我退烧后如释重负的微笑,恍如昨日。搜寻记忆,我带母亲看病,帮她取药的情景,却少得可怜;我对她老人家的关心、体贴太少了。

天亮的时候,母亲终于苏醒了!她开口的第一句话竟是“阅兵式结束了吗?”显然母亲的思绪还停留在昨天,但她的记忆和语言能力让我非常兴奋。我立刻抓着她的手,告诉她阅兵式结束了,晚上的礼花也非常漂亮。母亲说,可惜啊!然后她又停下来,好像在思考后面要说的话……经医生会诊,母亲的生命并无大碍,但经过长时间康复治疗后能否达到生活自理还不确定。我一直提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我可亲可爱的母亲能够平安地活下来,这就是我最大的幸运!感谢医生救活了母亲!感谢母亲给了我关怀、孝敬她老人家的机会!有妈真好!

今天想来,我还要感恩于这个太平盛世——她让我们普通老百姓病有所医,少留遗憾或不留遗憾。小的时候,我有个亲戚得了脑溢血,就因条件所限,没能及时送到医院,而在途中撒手人寰。所以,我该庆幸国家的发展与强大。

人常说,健康是1,财富、地位、名利等等都是0,如果没有健康,其他就没有任何意义。我觉得这里的“健康”该是个更大的概念——不仅是指某个人的健康,还应包括其家人的健康,甚至包含家庭的和睦和国家的富强。因为,生命中一旦缺少了这些,那你将成为无根浮萍,你的努力也将失去应有的意义。

自行车往事

文/杨仲达

我清晰地记得,曾有人问我家里有几辆自行车,我认真计算之后回答是“九辆”。当我说出这个数字时稍有羞赧,但此言不虚,我计算时包括了旧车、新车和在院子一隅废弃的车。

这是在1988年之前的事儿,那时我还在读小学。那时,拥有自行车、手表、缝纫机这“三大件”,是富足的表征。而我家在那几年之间陆续拥有了那么多自行车,让当时孩提的我都颇感讶异。

家里最老的一辆自行车,可能是我祖父骑过的一辆新华牌旧车,它大约就是后来倚在一隅的那辆废车。我祖父在我父亲下乡之后,常往返于天津城乡之间。他退休之后还曾“补差”,他当时的坐骑大抵就是这辆。

论资排辈,此后就是一辆“铁驴”。当下年轻人可能已不懂何为“铁驴”。所谓“铁驴”,即为手工攒制的自行车,主体以自来水管焊成,结实而笨拙。当年的农村,“铁驴”很普遍,它虽简陋,但有很多优势。比如,它的车身比一般自行车要长,更适合农业劳动,其功能更多的不是代步而是货运。我父亲有篇未发表的小说《老闯大叔》,说老闯少时和人打赌,以一辆“铁驴”驮走一菜窖白菜,菜窖主人不但履行诺言将白菜白送,还将女儿相许。这篇小说看似传奇,其实是有原型的。我在农村长大,见过很多农民能以一辆“铁驴”驮走千斤以上的物品。而且,有专门以“铁驴”贩运各种货物的农民,即为“驮大筐的”,他们不仅手脚有力,能将载重量极大的车扶得住、推得走、骑得稳,而且还有一手相当高超的捆扎技术,可以用一根绳子将铁驴缠绕成一辆“货车”。

我家那辆“铁驴”后衣架的尾部高高翘起,虽在乘坐的时候不便,但便于拴绳。我父亲曾经以一根绳子在车后又拴起一辆小拉车,让我们母子三人坐上小拉车,骑行数十公里,从当时的西郊到达北郊。那个情景,我记忆犹新。更早的时候,我父亲在车尾右侧挂一个铁筐,我和双胞胎弟弟对坐于筐内,如同回归母亲胎盘里的模样;而母亲在已行进着的车的左侧,小步助跑,一跃而起,轻松坐在车架之上。

这辆“铁驴”,我至今不知它的来历。在它被取代之后,它成为我们兄弟的一个古董级的玩物。我常常骑着破旧不堪的它四处游荡,而它颇不给力,不是掉链子就是倒千金——它已显得过于衰老。

取代“铁驴”成为我父亲坐骑的是一辆“28加重红旗”。所谓“28”是型号,而加重则是车的吨位量。我父亲骑这辆车时已从下乡插队的知青成为乡镇企业的厂长。因为是加重,它依然延续了承载功能。我们兄弟俩,常常一人坐在车梁之上,一人坐在后座上。坐在后面的通常是我,那时已需要我飞身上车。我采取的姿势不是侧跨,而是类似于体操运动中的跳马,双手拍车,飞身骑在后座上。我只失手过一次,因不慎将左脚别进飞转的车条,至今留有疤痕。这辆车,我父亲骑了很久。

与此同时,我家还添了一辆飞鸽牌坤车,那是母亲的坐骑,它精细、娇贵,周身锃亮,不像家里其他车那样放在过道里,而是被安置在正房卧室。“红旗”和“飞鸽”都是天津所产,当时名气不小,在全国销量很大,满街都是。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中国可谓“自行车王国”,我家曾有九辆自行车即是最好的例证。当然即使那时,买车也不简单。后来我和弟弟上中学时家里给买的新车,仍是通过关系凭条所购,印象中是在海河边的张自忠路提车骑回了家。

关于自行车的旧事还有很多,简直可以车载斗量。三十多年,弹指一挥间,现在我家一辆自行车也没有——也就是写作此文时,我才想起在单位的车棚里我还有辆自行车,但多年不骑,我居然把它遗忘了。

不忘的往事

文/木木心晴

前言

我想,我是个会“选择性失忆”的人,那些不太愉快的记忆,我都已经忘却得差不多了,剩下的,也只是微不足道的一丝一毫。对于那些美好的事物和美妙的感觉,我总是能一一记住,并不是刻意去忘掉忧伤,也没有强迫自己一定要抓住幸福的瞬间,只是,对我而言,这是一种本能,是再也自然不过的事。

那些幸福的记忆,总是在我偶然失落的时候化作一股强大的力量,领着我向前去。

【一】

上一次归家,是今年过年的时候。

家里习惯早早地吃晚饭,那天也不例外。随父母到房间吃吃零食话话家常,我也回房睡了。说睡了,也只不过是在床上舒服地躺着罢了,翻来覆去,毫无睡意,起身翻看以前的书和老相片,看着看着……感觉肚子有些饿,一看,近零点了。正想着找些吃的来。此时,响起了轻轻的敲门声,“女儿,吃宵夜了。”我快步走去开门,看见爸爸站在门口,穿着秋裤,上身披了一件大衣,手里端着一碗热腾腾的面。“爸,怎么这么晚?”我心疼极了,也感动极了。“我刚煮的鸡蛋面,快趁热吃了。”爸爸说。我接过来“爸,你赶紧回房间,这儿冷”。

送爸爸回到房去,妈妈在被窝里,精神得很,见我进来就说赶紧吃面吧。我知道,爸妈的被窝装满了许许多多的惦念,又怎能熟熟地睡去?妈妈一定在半睡半醒之间,多次问爸爸,时间到了吗?女儿肚子饿呢!

只是因为,今天闲聊的时候,跟父母提到平时的习惯:晚饭吃得早,就想吃夜宵。

一碗鸡蛋面,胜过多少玉盘珍馐、饕餮大餐,每一根面条里都揉进了爸妈的关心和牵挂,每一滴汤水都灌进父母爱的滋润与源泉。

被强大的幸福感笼罩了过后,我的心微微疼痛。今日的父母已经银丝满首,无数个分离的日子,我不能承欢漆下,而这短短的十几天,消纵即逝,我要怎么做才能够补偿不在你们身边的疏远与隔离?

【二】

那只大黄猫是在我离开家乡求学之后,良善的邻居送给母亲的,娇嗔又妩媚的样子,实在惹人怜爱。

母亲爱它,它总是在母亲做饭的时候轻轻地跃上窗台,天晴的时候趴着睡觉,眯着迷糊的双眼,胖胖的身子缩成一团,闻到香味,就睁开眼睛,企盼地看着母亲。下雨的时候,猫儿倍有精神,乖巧地坐着,出神地望着窗外,聆听雨水滴落在屋檐上,滴答滴答,滴答滴答……

母亲外出回来,猫儿总是毫不偏差地从窗台上跳到母亲跟前,有时候明明知道是她的猫儿,可不留神的时候还是会吓一跳,然后想到这个小东西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在等待,在窗台上引颈地盼着、侯着,母亲心里就对它又疼又爱了,摸摸它的头,抱起它,它便满足地在怀里撒娇了。

过年的时候,我见到了那只可爱的猫儿。“猫儿是认得声音的,我叫它的时候,它会回应。”母亲这么告诉我的时候,我将信将疑。母亲说:“不信,你试试”。于是我叫了叫“小猫,小猫,喵喵……”小猫依然眯着眼睡觉,无动于衷。母亲见它不搭理我,就叫起它来:“猫,小猫”。猫儿忽地睁开朦胧的双眼,“喵”了一声,尾音怡人,然后坐起来,装作很威武的样子。我和母亲哈哈大笑。猫儿感觉我们在抓弄它,瞟了一眼,又继续呼呼地睡去了。

【三】

从小到大,我们家一直离不开狗。

我还特别小的时候,家里还没有养黄猫,只有一条憨厚忠实的狗。

小狗刚到我们家时,还是小小的一只,怯怯的不敢靠近我们,眼里有恐慌、无助,也有好奇。在我们加意的照料下,三个月左右,黄狗也长大了。

我总是喜欢拿作废的毛巾来来回回上上下下地挥舞,让它左一会右一会地跳着扑上来咬住,玩得忘形了,觉得客厅也变得窄了,于是就跑到门前的那片柔软的草坪上玩。夏天的时候,还会碰到几株盛开着的蒲公英。我俯下身来,轻轻地将蒲公英吹散,任它浪迹天涯。黄狗觉得新奇,调皮地追逐着飞舞的白色小花。

这些嬉闹的情景,我记得,我还记得,它的泪。那天放学回来,情绪低落,至于什么事情,我已经记不清了,要么是少女时代的情窦初开,要么是考试考砸了,我也从来就没有考好过,不然,我又怎会觉得陷进无望又无告窘境里,不敢跟父母诉说。

跑去楼顶,吹着风,狗儿蹦蹦跳跳,不一会儿,也跟着安静下来,坐到我旁边,疑惑地看着我,我摸着它的头它的背,告诉它,我委屈了,心里难过。它听懂了吧,应该听懂了吧,不然,为何它神情忧伤?说着说着…我就哭了。

然后,然后,我看见它眼里流下一滴泪,它真的流泪了。我怎么能让它流泪?怎么能把自己的烦恼传染给它?怎么能让我的坏情绪影响了它?多少次在我放学回家的时候准时给我送钥匙,多少次在夜里守在门前等着我回家。我忍不住抱着它,不想再让它哭了!不会再让它哭了!

【四】

每天放学回来,母亲说的第一句话是:女儿回来啦!之后说的几句,其中有一句无非就是“女儿写作业去吧!”

于是,我拿着书包,到房间写作业去了。桌子正好对着窗户,柔风扑面。窗户外边是一颗柚子树,不知道爸爸什么时候把它种下的,我个子小小开始背着大大的书包去上学那年,它已经长成好高好大一棵了。我写一段作业,就会抬头看看柚子树。夏天,青小的果实结在枝头,秋天成熟。冬天,叶子也不会凋落,依然昂然挺立在我的窗外,饱经风霜。来年春天,枝头开出一簇簇洁白的花朵,香气袭人。

这样的日子,几年如一日:放学,写作业,偶尔抬头看看柚子树。开它开花、结果,看四季的变换,轮回的更替。作业也就在我“写一段,又抬头看一看”之间写好了。大约一小时,母亲就在厨房里温柔地叫唤:“女儿,该吃饭了!”听到声音,我就小跑到厨房盛饭,甜蜜的一家,开始了晚餐。

我们吃饭的位置是不变的,四四方方的饭桌贴着墙,父亲在左边,母亲在右边,我在中间,我的凳子换过好几把,小小的时候,在父母怀里,再长大一些,坐高高的凳子,然后越来越矮,最后,跟爸妈的就没有分别了。

【五】

我喜欢在炊烟袅袅升起的时候上矮矮的楼顶看日落,火红的暮霭,夕阳渐渐西下,落到山的另一边。我安静地坐着,抑或,站着。看着邻居的大人们忙着烧饭,忙着给孩子冲凉,觉得这样的生活真是惬意极了。吃过晚饭,小憩一会,就跑到邻居家玩儿了。首先就是去找阿花,总是迫不及待地想要跟她见面,聊聊学校的、家里的事。等伙伴们都到齐了,就开始你追我赶,跳绳,抓迷藏,不亦乐乎!玩抓迷藏的时候,总是少不了爬树,或者躲进竹林里,紧张地在暗中观察、窃听,看着寻找我们的伙伴慢慢走进,从身旁过去,居然没发现,心中窃喜,真是过瘾极了。来来回回几趟,累了,就跟着大人们安静地看电视剧,看不懂故事,道不明原委,可也随着剧情欢喜、担忧、愤愤不平:

这人真坏,想杀这个,又想害那个;

这人轻功真好,会飞檐走壁,还能在陆地这边从水上飘到另一边去;

小心小心,剑就要刺过来了,哎呀!他受伤了,他死了,他快死了;

这个谁谁谁是不是跟那个谁谁谁在一起啊……

看完电视,一窝人就到楼顶看月亮,数星星,偶尔有飞机飞过,就有小朋友大叫:“看,飞机。”我们就顺着他指的地方仰望。除了“观星赏月”,还喜欢唱歌,唱“阿门阿前一颗葡萄树”,唱“小小的一片云啊慢慢地走过来”,唱“我从山中来,带着兰花草”,唱“我爱北京天安门,天安门上太阳升”……

后记

思绪飘飞得越来越远,我一路回望过去。至爱的父母,跟随在父母身边的胖猫,陪伴我成长的黄狗,窗前的柚子树和儿时童年的玩伴,都在我成长的痕迹里镌刻着烙印,这些美好的时光,是我单薄的二十三年里,宝贵的财富。无论时光如何氤氲,幸福、快乐的记忆,始终都不会褪色。

因为,有你们的日子,我是无论如何都不会忘记也舍不得忘记的啊!

独身楼往事

文/张晓庆

又到了一年春季细雨霏霏的日子,空气中泛着阵阵的凉意。此时此刻,又想起了在独身楼居住的日子,也是这样的雨天,中午能吃到小肖做的热乎乎的宽心面条真是幸福无比的事儿,还有独身楼里那穿过长长的走廊飘来的诱人的饭菜香,和一张张青春灿烂的笑脸,一个个熟悉的身影,在眼前逐渐清晰起来……

独身楼,也被称为单身公寓,位于现在的霍林郭勒市阳光小区。对于大多数从外地来霍林河工作和生活过的70、80后来说,都有过在独身楼居住的经历,独身楼可以说是这一代人特有的记忆。

霍林郭勒市是一座因煤而建,缘煤而兴的城市,大部分企业职工都来自外地,为了解决他们的食宿问题,当时的泰丰建筑公司承建了独身楼,出租给住户并实行集中管理。除了矿区职工,当时一些在霍林郭勒市地方政府工作的年轻人也住在这里。我是2003年5月17日来到霍林郭勒市电视台新闻部报到的,一切挺顺利,电视台的张台长对我也挺照顾,只是吃住成了急需解决的问题。正在为难时,张台长想到了独身楼,于是和泰丰公司相关领导取得联系,我记得他当时放下电话笑了笑说:“现在有一张空床,但是听说同住的人爱说梦话,声音还挺大,好几位都被吓跑了!”他想了想又说:“小张,要不你先住进去,我再联系着,一有空儿地再调!”听到这些,我的心里虽然有点儿犯嘀咕,寻思说梦话声音再大能有多大呢,可是一想到居无定所的现状,急忙答应下来。自此,我搬进了独身楼。

当时的独身楼也是从现在的阳光小区南门进去,只见东西两栋楼并齐排列着,楼身很旧,后面也有好几栋这样的楼房。我被安排在进门西侧楼,一楼北侧的房间。室友小肖是位二十三、四岁的姑娘,当时她正忙乎着做饭。小肖热情好客,一说起来,我俩还是开鲁老乡,感觉更亲近了一些。小肖是初中中专毕业后来霍市的,在源源公司工作。在这不足10平方米的房间内,小肖已经生活了两年多的时光,她真的是一个能张罗的人,锅碗瓢盆这些做饭用的家物什儿,一应俱全,就连插排都准备了两三条。

独身楼类似于筒子楼的布局,南北各一排房间,中间被一条长长的走廊隔开。有公共的卫生间和洗手间。大家都在走廊里做饭。我们把南北房间称为阳面和阴面,后来了解到,阴面的房间每个月房租是50元,阳面的是100元,水电费另付。也就是说,我当时每个月600元的工资,每个月只需付40元左右,就给自己找到了安身之所。吃饭是和小肖合伙做的,别看她比我小,挺能张罗的,再加上一直从事会计工作,特别会精打细算,每个月一个人花上七八十元,就能吃的挺好的。最开始所担心的什么说梦话,声音大的问题,因为我睡觉比较沉,一年半的时间里,我好像就有两次半夜听到她大声地说着梦话,听着听着太困了就又睡着了。后来了解到,当时小肖家里有点儿小变故,日有所思,夜有所梦,正赶上心情不好的时候,夜里说了几句梦话,可能是当时她的室友睡眠不好就被吵醒了。我和她同室以后,她自愈的挺好,也恰巧赶上我这从小睡觉就比较沉的人,相遇即是缘份,在独身楼里,和小肖度过了近两年难忘的单身生活。

住的时间长了,和周围的邻居们也慢慢地熟悉起来,整座独身楼里年轻人居多,有在厂矿企业工作的,有在地方行政事业单位上班的,大家来自不同的家乡,不同的工作岗位,有合租房间的,也有条件好一点儿的单独租了位于南面的房间,我们都称为“单间”。人们在十多平的房间里,过着吃、住、洗衣做饭等琐碎的日常生活。每到饭点儿,走廊里便飘来了饭菜的清香味儿,由于大都是没成家的年轻人,大家伙儿也经常会循着饭菜香味去饱餐一顿。当时饭店少,大家经济条件又一般,很多单身的男孩儿女孩儿们都会自己做饭,练就了成家立业的好本领。这些年轻人,大都是学校毕业就直接离开家乡、离开父母亲朋直接来到霍林河参加工作。当时的霍林河气候寒冷,很多基础设施不太完善。这些二十岁刚出头的年轻人,需要克服很多困难来适应当时的条件,现在一想,这得需要多大的勇气与信心的啊。好在独身楼是一个大集体,大家团结一致,抱团取暖,在艰难环境中培养出来的感情就会异常纯真、淳朴。因为都是年轻人,有很多的共同语言,下班后经常聚在一起谈理想,谈工作的收获,谈对未来的憧憬,有时候也有对未来的迷茫,可以说独身楼见证了这些洋溢着青春活力的年轻人的梦想,这里也是很多人梦想启航的地方。

除了单身的年轻人,由于当时房源少,泰丰公司定的房租也确实便宜,很多年轻夫妻就把独身楼当成了婚房,把家先安在了这里。有了孩子之后,独身楼又成了婴儿房,小小的房间,承载着一家几口人的幸福时光。我记得在三楼对着洗手间的一个南面的房间,住着两口子,据说从有独身楼的那天起就在这里居住,俨然把这里当成了家。

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到2005年,为几千名霍林河青年创业者们提供过便利的独身楼完成了使命,泰丰公司转型为房地产公司,在独身楼原有的位置上开发了阳光小区。曾经在独身楼里居住的年轻人纷纷成家立业,搬到了条件更好的小区里,住上了宽敞明亮的楼房。

一晃儿近20年的时光过去了,大家在经历岁月的打磨后,愈发变得成熟,都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发挥着作用,有的人靠自己的拼搏与努力成为各自领域的精英。小肖的丈夫也在电厂工作,有两个活泼可爱的女儿,生活忙碌而充实。当时在独身楼居住的朋友很多都成了深交一辈子的好朋友。霍林河见证了这些年轻人拼搏的印记,他们也为霍林河的发展奉献了青春与汗水。无论岁月如何变迁,独身楼居住的时光,像迎风开放的青春之花,在每个人的记忆深处闪着最美的青春光彩。

红尘有你

文/媛媛的心

红尘有你

梦,其实是被一阵纷乱的夜雨所惊醒。不想睡了,拥衾而坐,试图忆起记忆中的某些场景。最近的一些日子,总会感觉思绪纷乱,只要有一丁点的事物引发,那些生命里经过的往事,便会在眼前浮现,不可避免地被忆起,纵是走过千山万水,也难以抹去对故乡的眷恋。

曾记起正是水稻疯长的季节,一片片都是金黄的麦穗,在微风的吹拂下,麦苗兴高采烈地扭动着身姿,左右摇晃,煞是好看。一排排绵长的水渠向外延伸,就像一条条弯曲的蚯蚓。放眼望去,一片片的水稻就像一张张黄金大毯,预示着丰收的喜悦。田埂是看不见的了,它已被绿油油的青草所覆盖,步行其上,满目里都是欢快的调子,蹦蹦跳跳的,就像是在弹琴似的。如果不经意瞥见混在其中的狗尾巴草,是绝不会放过的,扯掉,甩去远远的地方,真是畅快。

不远处是层层叠叠的青山,绵延起伏,绕过山尖还是那没有尽头的远方,年少时,这里是我最快乐的地方。倾听着风的声音,感受着空气中温润的气息,在这怡人的景色里我情不自禁的想起了你——我儿时最好的玩伴、最亲的阿凯。那些往事,时隔数年,还是让我深深留恋,虽然现在相隔很远,可总是被忆起。那么开心,那么甜蜜,还掺杂着一种淡淡的相思,那如同黑白电影中的同一个我和那模糊的你,假若你还能在我身旁,陪着我一起披着朝霞漫步,就像小时候一样牵着我的手去看那翻滚着的麦浪,那将是多么令人心醉的场景……回想起童年的往事,真是如同梦一般。

当我站在水边,细听着流水的声音,仿佛听到我儿时高呼着你的名字。曾经,那有一条小溪绕着外婆家缓缓流过,溪水非常的清澈,溪里不时游动着小鱼小虾,溪边的垂柳,倒影在水里,非常的翠绿。我们提着小桶沿着溪岸,快乐的蹦跳着,牵着手掰开石块去搜寻小螃蟹,玩累了便在水边选一块干净的草地坐下,说着知心话。清澈的溪水中鱼儿惬意地游动着,我便跳到齐腰深的水里,光着脚丫来回嬉戏,你说:“小心,别掉下去了。”我呼喊着要你也下水来,正说着却脚下一滑摔倒在水里,溪岸边水不深,可我却吓得惊呼大叫“阿凯”……你勇敢的跳进水里,把我拉上来,抹开我已湿透的头发,关心的询问我有没有摔伤,怕我会着凉,又气喘吁吁地背着我回家。阿凯,我现在依然还能听到你背着我时心跳的声音和那沉重脚步的声音……

爬上高高的山尖,任凭肆掠的狂风吹起我的裙摆,脑海中又浮现出了那一幕幕动人的画面,那山后的黄土山曾经是我们欢乐的游乐场,春天,我们一起结伴去掰竹笋,摘映山红,你调皮的把花插在我的耳际,还说什么人比花娇。夏天,天气炎热,晌午时,你就偷偷的带我上山去树荫下消暑,还趁我不注意拿出准备好的冰棍给我吃,给我惊喜。秋天,山上的叶子都成了一片金黄色,你就找到最美的树叶给我做书签,冬天,大地都披上了一件白色的棉絮,你就带我到山上打雪仗,堆雪人。我们欢快的笑声回荡在山间,经久不息。有人说:人生最美的就是善良,在我的心里,你有着一颗世间最善良的心,时时温暖着我,呵护着我。给我关怀,也给我成长的快乐。

光阴似箭,快乐的时光转瞬即逝,阿凯考上了理想的大学,我也要跟随父母离开故乡。我真的很伤感,以为今生再也不会有他的消息,那很远的大学在我的心里已定格成了天涯海角的距离……你说明年暑假会回家住上一段时间,希望我也回来,那时,你的话给我留下了一个最深最浓的回忆,也留下了最深最浓的期盼。

如今的我,一个人,一本书,一杯茶,一帘梦。有时候,寂寞是这样叫人心动,也只有此刻,红尘的往事才会在无意中被忆起,时光流转,那些远去的往事被春水浸泡,轻风吹拂,洗去铅华,历历在目。曾以为历经人生匆匆聚散,尝过尘世种种烟火,应该能够承受岁月无情的洗涤。可青山依旧在,人面已全非,在寂静的夜越发显得清瘦单薄。而我等的人,不会再来。终于明白,有些人生路,只能一个人走。那些曾经同行的人,一起相伴,走过年华,但终有一天会在某个路口离散。红尘陌上,独自行走,只留下我一个人的欢乐哀愁,一个人的细水长流。

往事难忘

文/徐惠智

我不是知青,但与知青是同龄人,且长期借住在知青连队生活,我目睹了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到最后全部大返城的悲壮经历。现在人到老年,每到夜深人静,脑海中总浮起那些知青屯垦戍边的艰苦岁月和难忘往事。

上世纪70年代后期,我一直借住在西双版纳的景洪、勐海、勐遮、勐满等地的知青兵团各连队,那儿居住着北京、上海、重庆、武汉、昆明等大城市的知青。他们每天起早摸黑开荒种植橡胶树和金鸡纳,每月26元工资,日子过得非常艰辛。由于我是江苏人,每天晚上许多上海男女知青都涌入我的房间,大姐大姐叫个不停。每天发生的故事和酸甜苦辣都会向我倾诉。

其中有一个上海女知青,长得颇像京剧《杜鹃山》里的柯湘。人漂亮聪明,每天打土坯的任务和割胶收胶的活都比同龄男孩完成得出色。一天晚上,“柯湘”抱着我大哭,说想家,这儿太苦太累太远,真想跳澜沧江一死了之。我只能好言相劝。“柯湘”又说,浑身发痒,看看是否有山蚂蟥钻在身上。在里屋,我在“柯湘”身上的背部、胸腹、下肢等处扒拉出7条大蚂蟥,条条都吸血吸得涨鼓鼓的。

有一位姓郭的上海知青,戴着眼镜,模样很斯文。他出身不好,属于“再教育”子女。他刻苦劳作,每天不停地开荒种地,有病也挺着,由于积劳成疾,他最终病逝于那块亚热带雨林,长眠在南疆自己开垦的那片土地上。更有一位上海男知青,由于苦闷彷徨,他竟找了一位当地已有4个孩子的爱伲族妇女做妻子同居,由于习俗、语言、文化、性格的差异,经常争吵。那位男知青一气之下,用刀片杀死了那位爱伲族妇女,铸成了无可挽回的人生悲剧。记得当年西双版纳中院在小街宣判、执行时,我在台前听着宣判词,那位知青看到了我,微微点了下头,流下了两颗大滴眼泪。枪声响起,落叶纷飞,那位被执行的知青就草草埋在槟榔树下。

一天晚上,我们正睡得昏沉,突然门被擂得山响:“大哥、嫂子,我们今晚上可以全部返城,谢谢你们一家多年来的帮助关照。”当晚,勐满地区的知青跳起了孔雀舞,泼水祝贺,鞭炮齐鸣,高升冲天,汽车声声,热闹异常。拂晓时,已人去屋空,唯有一株株胶树依然在晨光中挺立,仿佛仍等待着女知青们去割胶收胶。由于知青走得突然,原先胶树上绑着的碗里滴满了白色的胶液而没有人来收胶。直到一个多月后,当地政府才陆续招了一批农民工来重新管理胶林。

在知青大返城的年代里,演绎了许多人间悲喜剧。按当时的政策,知青只能回原籍城市。而许多已经结婚的属于两个城市的夫妻,若要回城,他们要么选择离婚,回到各自的原籍城市,要么留在原地不走。绝大部分已婚夫妻选择了劳燕分飞。也有少数未走的夫妻后来被调进了县城景洪、勐海、勐腊及思茅等地。

与往事,不再重逢

文/一曦光阴

城市还是这个城市,人却不是原来的人了。

很多年前,我还在念大学,那个时候,可以说我是没有什么忧愁的。日子过得简单快乐,如果辉没有出现,我就不会知道,我的人生还会有那么一段惊涛骇浪的岁月。当时不觉,日复一日的陪伴,竟如滴水穿石般,将我的心紧紧傅住。

初偿相思,甘之如饴。那时候,辉说的每一句话,我都深信不疑。辉说他爱我,我便觉得他是爱我的;辉说他得了时间,就来看我,我便觉得他会来看我。这样的话,在当时,像是放在神坛上,不可怀疑,不可侵犯。

这样的日子,一直延续到我大学毕业,幼稚心性,仍未褪去半分。我的眼睛被誓言所蒙蔽,而誓言是不可违背的;我的心被所谓的爱深深锁住,还心甘情愿地认为,那便是值得我一声守候的幸福。

除了爱和誓言,这是我和辉所共有的。当时,单纯的以为,只要我遵守,辉就不会变心。其实,有什么变心可言,也许辉的心原本就不在我身上,这是后来所想到的。长久以来,不过是我的一厢情愿罢了。这样的一厢情愿,时间久了,就会变得不甘心,越是不甘心,越是想得到。

我深陷在这样的怪圈里,达八年之久,这八年只是为了得到辉一点点的在乎与爱意,可我从没有真正得到过什么,哪怕是一点点的怜悯。我原本固守的信念,被辉一点一点地毁掉,可他还是怨我不够好呀。

毕业不久,我工作了,在辉的城市。这样陌生的城市,因为有他,让我觉得自己可以勇敢无比;因为有他,让我觉得我并不孤单;我自以为,我和辉的距离近了,心就更近了。其实,心的距离没有更近,有时候反而看不清了。

我搬家的那天,我找辉找了好久,都毫无消息。我只记得,我似乎哀求一样,发消息给他,证实他到底能不能帮我搬家。辉说他去了别的城市,去看生病的前女友了。这样的消息,当时,我是深信不疑的。可就在昨天晚上,说好的,他要帮我搬家,很真的那种,看不出半点假来。为这样的失落,我难过了好多日子。无论如何,跟辉在一起的时间,眼泪总是多过欢笑。也许正是这样的心痛,浇灌了我的记忆。

我来这个城市的第一个中秋节,辉说要陪我一起过。可当天上午他又毫无预兆的玩起了失踪。我以为他是出了什么事情,焦急又自责,责怪自己不应该让他来找我团聚。直到他来了消息,我的心才算是落在了肚子里。

可他带来的并不是好消息,他被迫与前女友琪发生了关系。尽管是天大的伤害,当时,我仍抱着这样的希望,辉爱的是我。如今看来,故事远了,也看的清了。我虽无法知道,他心里到底藏的是谁,但我知道,他爱的既不是我也不是他的前女友。如果是,琪为何在和他有了肌肤之亲后,匆忙嫁作他人妇呢。

日子还会这样的过着,因为辉,我的每个日子都像是在幻像里,幻像里的爱自然也要破灭的。

在琪之后,依又来了。真是走一个富二代,又来一个官二代。自然我是比不过她们的,没有好的出身,也没有高不可攀的学历。我唯有的是一片真心,在辉那里,真心是最不值什么的。那些光灿灿的外在,远比真心要珍贵啊!

不久前,那是我与辉恋爱的第八个年头,我知道,依还一如既往的粘着辉。辉回家,她便跟着回家;辉出去应酬,她便跟着去应酬;辉出去玩,她便跟着出去玩。她甚至趁他不在家,睡在他的床上。他从来不拒绝,从来也不管不顾我的感受。

眼泪流的太多了,反而就没眼泪了。心受过太多的伤害,再受伤害反而不疼了,只剩下一片数不清的麻木。

我知道,我要走了,要离开他。要结束这八年的守候,这样的决定,我相信,于任何一个局中的人来说,都不算太容易。一个不被爱的人,终究无法永远等待下去。

前不久的事情,仿佛是很多年前了。因为钱,家弟闹的很厉害,母亲也无助。我只好求助于辉,希望他能说上一句宽慰人心的话。可是,这次等来的又是失望。短信没有人回,电话一直在挂断中……

我知道,这八年的等待应该结束了。我知道,这八年的守候,已将我全部的爱耗尽。

虽然当年,我信誓旦旦地说过,非他不嫁。可八年过去了,总能改变些什么。我深知,这样的结局,并非我的错。或许,这是上天冥冥之中的安排,安排我与另一个男子,过一个又一个平凡的日子。

诚然,我付出了最珍贵的时光。也曾,为自己的真心而感动,可这并没有改变最后的结局。就这样,我的心一点一点地死去。只有死了的心,才不会那么贪婪。

余生,我不再祈求什么,我只愿,与往事不再重逢,过好余下的每一个日子,足矣!

羊头往事

文/孙元发

农村包产到户以后,我家每年都养十几只羊,春节前挑肥壮的杀了,将羊肉卖钱,补贴家用。

羊的性格温顺,但是倔强,杀羊时,它一声不吭。由于场面过于安静,左邻右舍也不知其详,所以父亲把羊肉快剔好的时候,就派我到村里广播室,把卖羊肉的消息用大喇叭广播出去。

一只羊没多少肉,很快就卖完了,买肉的村民和帮忙的屠夫都走了,地上只剩下羊头、羊蹄、羊下水这些东西。剔下来的羊骨头早用大刀剁成了块儿,就胡乱堆在宰羊的案子上;羊皮挨着肉的一面也撒上了一层盐,晾在柴草屋子里阴干,等明年开春请人鞣好了,能做一条暖和的羊皮褥子。

羊下水的料理每年由母亲负责,而收拾羊头上的细毛则是父亲的事。腊月里的乡村,夜晚格外漫长,于是父亲就用清理羊头上的细毛来消遣晚上的时光。烧开一大盆热水,把羊头放里面煮一煮,等毛孔张开了,父亲就开始拔羊头上的毛——先是直接用手一撮毛一撮毛地往下薅,这时候盆子里的水温还很高,父亲一边双手用力地从羊头上往下薅毛,一边被热水烫得龇牙咧嘴地叫。等羊头上的毛被薅得差不多了,就把羊头拿到已经温了的盆子里涮一涮;等到晾干之后,父亲戴上老花镜,把羊头放在灯下的桌子上,手持一把大号钢镊子,开始拔用手薅不下来的细小绒毛。父亲有时把羊头放在桌子上,有时就干脆放在膝盖上摆弄,神情专注地像是在把玩一件价值连城的文物,又像是洋洋自得地欣赏着一件自己创作的艺术品。开始的时候,我还坐在父亲旁边看看热闹,可看着看着就困了,于是躺下去睡了。第二天早晨起床,一睁眼就能看见桌子上那个白生生的收拾好了的羊头。

母亲厨艺了得,炖羊头和羊杂儿是她的拿手好戏。春节前,母亲把羊头、羊蹄、羊下水炖好了,孩子们却吃不到嘴,这些东西要留着正月里招待客人用。我们能尝到的就是用捞净了“干货”的肉汤来烩白菜,味道也非常好;偶尔还有一些大一点的肉渣儿,让我和哥哥妹妹们争抢。这种肉汤富含胶原蛋白,放凉了就会凝固成黑色的皮冻,盛在盘子里颤颤巍巍的,清香爽口,也是很好的下酒小菜。做热面汤的时候舀上一勺肉汤皮冻,屋里立即就会升腾起一股带着膻味的香气。

北运河岸边的故乡人吃羊头肉讲究,不像城里人胡乱地切在一起吃——羊舌、羊耳、羊脸,特别是那两只美味的羊眼,要分别切着吃。即便是放在一个盘子里,也要分着切,分着摆放。就是同一个羊头,每个部位的味道和口感也大不相同,要充分享受美味,就不可放在一起胡吃海塞。切好的羊头肉整齐码放在盘子里,撒上蒜片,淋上少许醋和香油,就是一道招待贵客的凉菜。

过了正月十五,家里已经没有了任何荤腥,我和哥哥就想起了放在屋外窗台上的羊头骨。我们找来一把锈迹斑斑的斧子,小心地砸开脑盖儿,里面的羊脑很香。

然而,给人们带来无限口福的羊头却一直饱受非议,一句“挂羊头卖狗肉”,让无辜的羊头一直挨骂。可什么东西都是此一时彼一时,现在狗肉比羊肉贵多了,还货源紧张。挂着羊头卖狗肉是真没有必要了,挂着羊头卖其他动物肉的事儿,倒也有人在干。我就吃过“假羊肉”——用便宜的鸭肉混杂羊肉冷冻后切片,来冒充正宗羊肉片。有一阵子,传说有的羊肉串里掺杂着耗子肉,很多人恐慌得都不敢吃羊肉串了。当然,这是地地道道的谣传。真正的大量耗子肉哪里去弄?一只大耗子才能剔下多少肉?实际情况是,山东、江苏一带养殖海狸鼠和狐狸的人特别多,屠宰场里剥了皮的海狸鼠和狐狸肉很便宜,不法商贩把它们裹进羊肉羊油中,卷成卷,冻实了冒充羊肉卖,这种肉可以吃,但是不好吃,主要用途都是用来做鱼饲料。

现在过年,再也吃不到父母做的那纯正的羊头肉了。

相思终成往事

文/小木

刘欣,一个至今我提到就会激动起来的名字,是的我喜欢她。

我们是大学同学,大一我俩就在一个班,那时刚分班完,刚走进教室一眼就看到坐在教室中间的你,怎么描述呢?齐刘海,扎成马尾的长头发,很迷人的微笑,双手抱着只巴掌大的小熊,算不上漂亮的的她留给我不一样的感觉印象。

你总是说你记性不太好,我也不想勉强你,毕竟那时我已不可自拔了,宿舍楼后面的角落里,我们顶着保安的查询促膝聊天,一起爬山,一起上课写纸条……你都不记得了吗?我不善言语,碰到喜欢的人就会紧张,有些事情我做的也不对,过于急功近利了。

三年后我们毕业了,你也没成为我的女朋友,你回去了内蒙,我去了河南,我们之隔了我的家乡陕西。也许我们以后也不会子一起了,这份我的爱你也得不到了,你以后的一切我也参与不了了,不过请你记得,在那个年少轻狂的岁月里,有个陕西男孩深深的爱过你。 不知道该怎么去喜欢一个人了,你给我留下的我得好一阵消化呢呵呵,对于你我只能祝福。

刘欣,名字很好听,我喜欢过你的一切,现在我得放下着一切,但是对你的祝福却不受时间的限制。还记得在上上你给我唱的那首《三只小熊》吗,真的很好听,那时的你是我见过的女生中最有魅力的,也许从那时起我就已经不可自拔了。 那时候我知道了和我同年同月同日生的情敌,真的有这么巧的事呀,我俩喜欢上同一个你,真的好巧呀 。后来不知道因为什么你们分手了,我也联系到他,QQ上我俩达成了口头协定,我好好照顾你,只对你一个人好,他退出。还记得五月份那次我去包头吗,我告诉你我是去看一个朋友,其实我是想给这个协定画上个句号,可是没想到第一眼看到的是你俩在一起,那一刻我万念俱灰,感觉像是被抛弃了一样,但是毕竟我是男生,强行压下感情微笑着和你们打过招呼,你们邀请我共进晚餐,我拒绝了,不是我肚量小,而是我怕我控制不了自己,我不想流泪!我先保留最后的尊严。

好久没联系了,我打算把剩下的交给时间,他应该会帮我沉淀这一切。在那秦岭里圭峰上,一个男孩背着一个女孩,一步步的前进,男孩知道那就是他要的幸福,他以为他们以后会一直这样下去,他以为……

“给不了你想要的幸福,所以选择退出,因为爱你所以让你选一个更好的归宿”, 我曾经的最爱,内蒙女孩刘欣祝你幸福,也许有机会我们以后还会相见,那时候我希望看到你幸福的笑容,这样我也就无憾了。再见了我的爱,再见了我的青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