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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恋散文

2022/12/27经典文章

初恋散文(精选20篇)

初恋:献给伟大的陌生人

文/迎风而立的树

人或许一生没有婚姻,也没遇到真正的爱情,但一定有初恋。

“初”的滋味刻骨铭心,正像处子最隐秘的破裂和疼痛,她只被允许怒放一次,闪电只从她身上划过一次,瞬间即永远。所以,初恋在人生中有“史”的意义。

与爱情、婚姻等事实相比,初恋更像一个仪式,她竖起了一道月亮门,一眨眼,少男少女即隐入花枝颤动的伊甸园。

初恋务虚至极,故多无果。犹如石榴树上红艳似火的谎花,她们早早地绽开了,比坐果的花都要提前,灼热、激烈、疯狂,喷粉吐蕊,她们如痴如醉、奋不顾身。

初恋最诗意、最醒目、最难忘,因为“初”。

她可以表白,追求互动与合作;亦可守口如瓶,静悄悄地内燃。

在原理上,初恋和追星族的“情感投标”大体一致。很大程度上,她不属于某个具体的谁,更像一个少男少女献给整个异性世界的一份厚礼,一次勇敢而羞涩的“对外开放”。尤其在暗恋者身上,可能会发生这样的事:多年后,竟把对方给忘了,面孔都模糊了,记住的,只是有人曾来过……有个“丢手绢”的童戏:小孩子围成一圈,不许回头,一人持手绢绕圈跑,相中谁便趁之不备丢其后,再绕回时,对方若未察,便被捉……初恋情景又何尝不如此呢?因为手上有一份礼物,接下来,你最迫不及待的就是将其送出去,脑海里盘旋着一个声音:“送出去,我要送出去……”所有心力都被这个念头召唤着、驱使着,更折磨着。至于送给谁反而不重要,一如儿歌里所唱:“找呀找呀找朋友,找到一个好朋友,握握手呀敬个礼……再见!”再见,既是故事的结局,也是游戏的初衷——一个隐蔽的骗过了所有人的初衷。

一个人早就暗暗存了渴望,心胸被一股东西涨得满满的,快要溢了,像产妇的乳汁,无论如何,无论什么方式,她都要放它出来,否则即不舒服,会酿成淤肿和内伤。

实际上,无论单恋还是相恋,初恋都更像是一个人的风暴、一个人的篝火。她的心路和程序,始终按梦中方式来布局、来行走。至于那个人,只是个模特、一具梦幻客体、一个朦胧化身——如同追星,追的不是人,是星,是光芒中的虚拟之人,是被你赋予了无数想象和附加值的人。其唯一作用即煽动你的体温、热浪与颤栗,激发你对更远、更无限事物的憧憬。说白了,他(她)是来帮忙的,来帮你燃烧,来接收你那份急着送出的礼物。就像婴儿,是在帮女人的忙,帮她兑现母爱,消耗掉那些乳汁。

所以说,初恋消费的并非实体,而是偶像。他(她)是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她)像——像你想要的某个人、某类人。

伟大的陌生人!

那是一张永远冲不清晰的底片。他(她)没有名字,只有性别和神秘的光晕。他(她)没有正面,仅剩背影和雾中的轮廓……你们根本不相识,在这个世界上,你们从未相遇。

你说你见过他(她)了,那一定是梦里。

你说你找到他(她)了,那一定是替身。

或许,30岁以后,我们才可能懂得和个体有关的爱情。此前,我们只是在练习爱情,虽然不懂,但我们必须让爱开始。

因为春天来了,花必须开。

青春少的老巷里,有我忘记的初恋

文/风之语A小艾

夜总是很黑,丝丝倦倦地无眠,雨声依然,滴在屋檐下的水泥地面上,发出嗒嗒的响声。

时而连贯如唠叨,像更年期的女人,数落起自己没出息的男人,看的见的怨恨就像十世八世的仇人,捶打的衣服,针眼里都渗着恨老的水渍,甚而让人听着乏味,便越加烦躁而欲远离之,而生活还得日升月起,于是,夜虫催眠时,依旧是一副卑微的笑,讨着女人僵硬的身子如水温柔起,所有锋芒收卷,做一个守旧的女人。

倒是其中夹杂着滴滴嗒嗒的断流音,像放情女子的高跟鞋敲击在江南的青石板小巷,空气也变的温情而湿润,我想象的旗袍颜色,是一朵花儿点缀的色彩,在她的身体上尽情地开放,绚烂无比,以至招来女人们妒忌与狠毒的眼神,在八月的季节明争暗斗。

倒是那些汉子们,不管自己的婆娘如何地抵毁,那偷贼似的目光总是不住地扭过头去,忘了烟卷还深陷在自己的手中咝咝地冒着烟,就若飘过去的意念,不管不顾。

没成家的少年,便更加地放肆了,嘻皮笑脸地斗趣,他们从打工的城市带来有科技含量的傻瓜相机,为她不住地拍照,一个劲地奉媚……说城里人所说的笑话,讲那些无厘头的故事,惹的她芳容大悦,铃音落在地上,又反弹在空气中,飘在炊烟凫凫的村子上空……

生活总是这样了无头绪,就像一个无家的孩子,飘飘荡荡,落到哪里,便是愿到那里开着花,结着果,看到成熟的样子。

闭着眼睛,听这半夜而至的雨,像听一首歌,让心情平静,我想天亮后去河边看看,雨季的鱼儿何处安身,或去陈年老巷,寻那日高跟鞋遗落的声音,以及鲜花开在她身上的样子。

许是秋风从深处传来空荡的信息,再也闻不到花开的香艳,我依然站在尽头,回忆她在相框里的笑颜,凡尘易老,知已未变,我想红颜也老了,低眉处的岁月,嵌在目光跌落处,心割的疼,发丝剪短了,齐眉的刘海掩饰额头欲流出的鱼尾,河边急急燥燥的鱼儿,是否便找到了归宿了?

石板泛着青色的回光,那久远的传说也已失传多年,仅留缝隙中挣扎的种子,一年一年蕴着青青的叶子,春天发芽,秋天枯萎,听不见那鞋底拖拉的声音了,也好久未闻女子扭着自家男人大骂的情景,倒是在寒风来临前,顽皮的孩童便是一把火点着它引以为傲的岁月,春岁月老了,却还在梦中,待着来年,还是一粒种子,守着寂寞,守着风常光临的古巷,复年,复月……

很容易地便忘记了,那些青春涩年少的初恋。

初恋未恋

文/歼石

灯深,念碎,人独醉,情词缤纷为了谁?朦胧月,销魂夜;天灰,雨坠,难入睡,凉风冷了谁愁眉? 此事非,谁滋味。此文为我一个特别好的朋友而作,那是他失恋的时候。青春的世界里,某种情愫懵懵懂懂的产生了……

-- 题记

秋雨敲窗,深邃的夜幕下就只剩下一片空虚。他静静地伏在桌上,眼睛已经闪亮着光芒。他陷入了遐想。她的姿影浮现在了他的脑海里,微微光芒中,时空停滞了。她,“娴静时如娇花照水,行动出似弱柳风”,长发的飘逸半遮半掩她那纯洁的笑靥,却难以遮饰那清亮的眸子。她向他投来一种微妙的眼神,这种眼神让他心泛起了涟漪,接下来他好像变得由她主宰了,他痴迷在她的眼神里

她的笑靥是神圣的,很甜,微红的脸颊边浅浅的勾勒出两个小酒窝。他看了,心不知所措的,好一阵子后,才懂得一种兴奋,前所未有的。他不由自主地伸出手,试探着慢慢地贴近她的脸颊,然后轻微地勾了一下她的小酒窝。他仔细地看着她的反应,发现她笑了。

当手贴近她的那一刹那,他的手和她的脸粘连在了一起,她的脸是极冰的,极凉的那样,有种想触摸到一块美玉的那种温润与惬意;然而又是极烫的,也不烫的很过度,他感到暖和。他的手从她脸颊划动开来,他开始有一种陌名的兴奋,同时也似乎夹杂着紧张,他感觉到她的的脸颊的光滑,有点柔嫩的,又像是涂了层润滑剂。

她的脸上没有附庸一点尘滓,更不会粗糙。他有了一种微妙的感觉,他为和她这次短暂而长久的零距离的试探性接触感到陶然。他呆滞了不止片刻……

她仍是浅浅的对着他笑,而且笑得更灿烂了。他大胆了些。他凑她越来越近了,他的手已碰到了她的手,突然有种触电的感觉……不经意的摩擦却是蓄意的,轻微的却是猛烈的。他又索性挽起他的手来,然后贴在他脸上。他抬起头,发现她正凝视着他,眼神愈加迷人,他迅速低了头。他禁不住笑,她也笑。

一阵子后,他们发现自己已置身在一条寂寥的街上,刚好在一盏路灯下,街上没有一个行人。有很多雨向他们那边打去,他的头发很快就湿透了。他低头看时衣襟也湿了,全身都湿了。他踌躇了会儿,他注意到她脸上,也湿漉漉的,不大像全是雨水,跟泪花似的。她在哭。

雨有旋律地下着,极细切、凉丝丝的,一切都很适宜。他觉得眼前有一种诗的意境。雨那么浪漫,他们也很浪漫。呵,那是缱绻的雨,是多情的雨,是雨的滥觞。

雨中,他和她浸没了……

这场迷离的雨,让他和她做出了人生的一次草率的决定,他们决定把他们火热的心交给对方,把他们的幸福撒在了两个人的手上,他们决定一起去寻求他们心中的幸福。他们在雨里深情地注视着对方,深情地相拥,只有彼此。

也是这场迷离的雨,让他和她做出了人生一次郑重的决定,她推开了他,她对他说: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他们都泪流满面。他们彼此依然都不会忘记对方,不会忘记这一场迷离的雨。但他们也知道,他们的年龄都不成熟,他们还只是个学生,他们现在还不能够……繁星点点,细雨绵延,回想他们的一切,留下了什么,渲染离别,寒风泠泠、刺骨的残蔷,那些记忆深刻有怎能淡忘,不需要什么智商,内心不允许淡忘,梦境一般的美妙,点缀着他们断续残翼的梦,但是他们很懂事,他们知道现在他们最重要的是做好一个学生,他们不哭。雨淅淅沥沥的,他们独自走了,没有回头,他们在思索着。终于他们明白了什么是青春。

宛如初恋

文/爱玛胡

我和同事一道去查房,在开始之前,照例站在门口先巡视一圈:一眼看到靠窗边的一位老爷爷在抽搐,心电监护显示室颤。显然,他心脏骤停。

来不及想什么,我和同事一起扑过去,给他做心肺复苏术。过了一会儿,仪器嘀一声,老爷爷呼出一口气,醒了。

他看到我们,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问:“我怎么样了?”

我笑着对他说:“你刚刚往鬼门关走了一趟,阎王爷不收你,我们把你抢救过来了。”

老爷爷一下子睁大了眼睛。他不好意思地抹了下嘴巴:“你们,给我做了人工呼吸?”脸竟然微微红了起来。

我和同事都愣了,同事想说什么,我忍着笑,用手肘撞她一下。

查房出来,我便通知了老爷爷的家属,给他安排转院,去较好的专科医院做进一步诊治。

没想到,老爷爷居然不同意,和家属们大吵大闹:“我不走,这么好的医院,我到鬼门关都帮我救回来了,我走什么?”他用手抹了下嘴,像想起来什么,老脸露出一抹羞赧的笑容。

我对同事说:“老爷爷肯定在猜,是你还是我,给他做的人工呼吸。”

同事骇道:“你莫吓我哦。”手拍拍胸口。同事不是我这种老菜薹,脸蛋白里透红,皮肤细腻,戴上口罩后,更显得眼睛又大又黑。

老爷爷以为抢救就是人工呼吸。这个半对半错,心肺复苏术包括人工呼吸,但不是所有的抢救都要做人工呼吸。大部分患者对此一无所知,认识都来自浪漫电影,帅哥美女因为一次人工呼吸一吻定情。所以,不能怪老爷爷想入非非。

尤其是,老爷爷显然是一厢情愿,认定是我同事给他做的。那之后,每次遇到她查房,他都满眼笑眯眯的,那表情,和初恋一样。害得同事每次给他做检查,都憋着笑,老爷爷就更是又害羞又兴奋的样子,就像回到了少年时。

也好,心情好有利于病情。

回味初恋

文/曹矞

人越老越容易怀旧,仿佛怀旧情结日益浓厚。按理说,到了我现在这个年纪,论及初恋还真有那么一点儿不好意思。可是近来,不知何故,淡忘了很久很久的初恋,竟然会偶尔泛上心头,让人回味想念。

初恋是什么?初恋是爱情之树绽放的第一枝花蕾,永远那么鲜艳,永远那么清新,永远那么含蓄;初恋是一幅永不褪色的美丽图画,永远那么单纯,永远那么美好,永远那么难忘。

初恋也许是人生第一次不那么世俗势利的恋爱,也许是爱情小树上绽出的第一朵含苞欲放的单相思,也许只是彼此间朦朦胧胧的恋情。不管怎样,它的确是青少年男女之间第一次产生的恋情。虽然它可能只是昙花一现,或许不曾绽开就枯萎消失,但是毕竟是发生过的感情,而且是那么纯真的、发自内心的情感,不世俗,无功利,值得珍爱,令人铭记。

说到我的初恋,其实并未真正意义上的恋爱,只是一厢情愿的暗恋罢了,也没有什么好说的。但是,它毕竟还算是我的初恋吧,给我留下了少许的回忆和念想。初恋的她,在当时的我看来就是心目中的女神吧,像月亮一样婉约动人。因而,常常让我不自觉的憧憬爱情,向往未来。有时候,还会情不自禁地想入非非,去设想未来美好的爱情生活;有时候,还真的美梦成真,在梦境中实现了渴求已久的爱情。但是,一切都是镜中花、水中月,可望而不可即。仿佛阳光下的肥皂泡,转瞬就消失得无踪无影。

我的初恋,准确地说,是我爱情的萌芽。可就是初恋时光,在我的心田里暗暗种下了一粒爱情的种子。短命,也许是初恋的特征吧。初恋不幸夭折,虽说难受过,痛苦过,但我会坚强地再次播种爱情,让爱情之树枝叶繁茂,永葆青春。

细想起来,初恋也没有什么,不必太在意。试想,初恋成功的几率有多大?能够结出爱情果实的,大约寥寥无几,少之又少。绝大多数初恋都是短命的,其中原因很多,不必细究。如果初恋真的修成正果,未来爱情也未必那么顺利,那么美满如意。美满的爱情,可心的爱人,真的可遇而不可求。世上的许多事情,不是刻苦努力、执着追求所能办得到的,一切还是随缘些,想开些好啊。

人们说,恋爱不成友情在,但实际上有很多时候,恋爱不成连朋友也做不成,如同陌路者不在少数。即使还能继续做朋友,也未免没有尴尬的时候,或者说友情也会掺水分。

爱情本应该是无条件的投降,心甘情愿的付出,而世俗化的爱情总是那么庸俗,那么势利。更有甚者,假借爱情之名,行拐骗玩弄异性之实,实在是玷污了高雅圣洁的爱情,可恶可恨之极!

人之初恋,应该是相当感性的两情相悦,异性相吸,情不自禁的想念,萦绕心头的牵挂。然而处在滚滚红尘中的芸芸众生,谁人又能免俗脱俗呢?或多或少会沾染些许世俗功利的东西,影响甚至破坏了纯真美好的爱情。当然,如果过于单纯天真,也容易被人蒙骗欺侮。常听说,人一旦恋爱智商就会降至零,大概说的就是这种情形。爱情,在现实社会里它不是一个纯粹的东西,必然会掺些杂质在里面,如同合金。爱情这个东西,不能全凭感性,感情用事,也不能过于理性,太理智了,应该是感性与理性的和谐统一。我以为,权衡爱情的比例,六分感性四分理性比较适宜。

但愿我能始终保持一份年轻的心,即使外表沧桑,内心依然年轻火热。但愿我还能继续写下有关初恋、有关爱情之类的小品文。祝愿天下有情人皆成眷属!祝愿所有初恋都能美梦成真!

平淡才是真

文/王春华

小美年轻漂亮,追求者很多。在众多的追求者中,小郑凭着为人忠厚老实,赢得了小美的好感,最终赢得了小美的芳心。

爱情和生活是有差距的。结婚以后,小美渐渐觉得生活中总是缺少了什么,她越来越感到丈夫的老实无趣。为了寻找一点新鲜,小美爱上了上网。让小美没有想到,她在网上碰上了初恋情人。两人越聊越投机,之前那份压在心底的爱情复活了。一天晚上,两人又在网上倾诉相思之苦,于是,她们相约在酒店见面。小美对丈夫撒谎说和朋友聚会,小郑没有问妻子和谁聚会,只是叫她路上注意安全,然后亲手把一个小包放在妻子手上。

到了酒店,小美和初恋情人一边喝酒,一边回忆从前那段短暂而美丽的爱情。有酒精的作用下,两人都有了一种异样的冲动和期待。就在这时,小美的手机响了,打开一看,是丈夫发来的一条短信:“聚会不要贪杯,我在你包里放了500元钱,记得走时自己埋单。”

在灯光之下,酒店里的气氛不知不觉变得暧昧。初恋情人仗着酒兴,意犹未尽地邀请小美进包间唱歌,不料,小美婉拒了。初恋情人没想到小美会拒绝,他生硬地一把抱住小美,想要侵犯她。小美生气地给了他一个巴掌。初恋情人大怒,咆哮道:“你一个臭女人,在我面前装什么假正经啊?不愿意拉倒,真是不懂情趣。”小美鄙夷地看了他一眼,然后昂首挺胸地离开了。刚走几步,初恋情人就叫住了她:“你懂不懂规矩呀,现在可是时兴AA制。”小美重新回转身,从包里拿出500元钱丢在桌上,然后朝初恋情人猛地“啐”了一口。

回到家里,小美越想越后悔,丈夫其实早已察觉她的“出轨”。初恋情人浪漫的背后,隐藏着一颗不可告人的目的,而看似老实巴交的丈夫,却拥有世界上最珍贵的包容和爱。

初恋 那段美好的时光(一)

文/笑颜

初恋 那段美好的时光

可儿的美丽如湛蓝的天空遥不可及;可儿的清秀如清澈的小溪不忍碰触,可儿的温存如绵绵细雨令人忘情。

可儿说亦侨是她的同班同学。有点内向。她与同住宿舍的好友依晨关系不错,每日双进双出。亦侨就尾随其后,帮她拿水杯,学习用具等。到了寝室门口,也不说什么就走了。纯真的可儿还笑言过,真是个大傻瓜。

可儿有一次胃疼,留在宿舍休息,怕是受凉了吧。可儿从小受父亲的熏陶,喜看医学杂志,懂得如何保养受凉的胃。捂着热水袋躺在被窝里呢。亦侨敲门进来了,手里提着刚买来的药,可儿略感惊讶,心里对他为了自己逃课,多少有点不解和迷惑。可儿学的中医学,听可儿说亦侨在学这个专业之前,对中医学已经有了很深的了解,甚至已经从叔叔那儿学会了针灸。

有一天去市中医院见习,看着琳琅满目的中药品种,亦侨发挥了自己的特长,没等老师介绍,亦侨已经给同学们解说了每一种中药的名称、药性以及药用价值。这叫桂圆,有大补的功效;这叫枸杞子,可以泡在开水里饮用…… 还有这是沉香,亦侨手拿一节碗口粗、一寸高的沉香木,对同学们说:“这种药材可香了,放在铅笔盒或是枕头下,会一直散发香味呢。同学们争先恐后地向他要,他小心地给同学们每人分一点,同学们说他小气。他却振振有词,我要用这块沉香刻一颗心,同学们嘲笑他,就你还能刻出心来,有什么用呢?可儿也在其中。但亦侨一本正经地说:“我真的要刻一颗心,把它送给我最喜欢的女孩。

纯真的可儿,享受着同学们的友谊,丝毫没有察觉到有一颗心在时刻关注着自己,在向自己慢慢靠近。因为投注在可儿身上的关注目光,并不是只有亦侨啊。比如学习不怎么样,但人气很旺,家庭背景不错的阳光,总会有意亦或无意地,走进可儿逗她,惹可儿生气,偷走可儿挂在床头的照片。

药理课上,离亦侨一桌之隔的阳光,正在把玩着可儿的照片,专注的眼神,嘿嘿的笑声,引起了亦侨的注意。只听一句:谁让你玩可儿的照片。两个男生便打了起来,可儿慌忙去拉亦侨,没想到亦侨还是被飞来的板凳砸伤了额角,血顺着额角流了下来,胆小又心地善良的可儿吓哭了,亦侨却不顾额角的伤,拉着可儿的手说:“别怕,有我呢。”老师和同学们都傻眼了,一堂课就这样因可儿,被两个男生搅乱了。

傍晚时分,同学们都准备去上晚自习了,亦侨突然出现在了可儿的宿舍门口,勇敢地拉住了可儿的手:“我第一次见到你,就喜欢上了你。”亦侨红着脸说。这次轮到依晨傻眼了,反应极其强烈地吼道:“亦侨,你再这样乱说,以后我不理你们两个了。”说完头也不回地走了。聪明的亦侨却笑了:“走了才好”。亦侨没有松开可儿的手,另一只手从贴身的口袋里,拿出了多日来用沉香木刻成的心。小小的一颗心躺在可儿的手心,蓝色的配饰穿心而过,是那种可以挂在颈项上的。心形沉香散发着淡淡的香味,可儿有点迷乱。而手心里更是有一种潮湿的温热,是亦侨还在紧紧地抓着可儿。可儿有那么一刻恍如梦中。

从此亦侨名正言顺地做了可儿的护花使者,即使有个别男同学,还对可儿心存想法,也被亦侨的表现消灭在了萌芽状态。亦侨不仅学习好,人也高大帅气,但个性却有点倔强。亦侨喜欢把可儿载在自行车前方,与朋友们飙车,可儿不好意思,但拗不过亦侨;亦侨喜欢与可儿一起玩扑克游戏,看可儿赢了时甜甜的笑;亦侨喜欢往可儿的宿舍跑,帮可儿洗衣服打扫卫生,还帮舍友提水倒垃圾,可儿说干嘛呢,亦侨笑笑,搞好关系方便我来找你;亦侨喜欢跑很远的路,为可儿买爱吃的凉皮、葱花饼;亦侨喜欢与可儿一起背书学习,看可儿背输了时噘起的小嘴。有一天,亦侨约可儿去看电影,可儿怕遇到同学被指指点点,有意走在亦侨的后面,被亦侨发现后,挽起可儿的胳膊不放手,可儿无语。

转眼可儿的生日到了,可儿的家境并不富裕,所以没打算为自己过生日。而亦桥呢,却给了可儿一个大大的惊讶,一份超值的礼物。当亦侨把一双当年最流行的鹿牌小皮靴送给可儿时,可儿没来的及高兴,慌张地说:“你怎么能给我送皮靴呢,我不敢穿,我爸妈会说我的。”可儿是父母的乖乖女,此时乱了方寸。亦侨红着脸说:“那怎么办?”“我不管,你先把鞋子拿回去。”亦侨有点失望,拎着鞋子走了。可儿呢,心情也好不到哪里去,舍友们一顿狂轰乱炸,“小傻瓜,你怎么就不懂别人的心呢!”“要是我,早感动的要晕厥了”就连依晨也说可儿有点过分了,大家你一言我一语,让亦侨的形象在可儿的心目中变得逐渐高大起来。可儿犹豫了,是不是到了该给父母说一下的时候了呢?

周末可儿回了家,却因不小心着凉感冒,耽误了周一的课。当可儿急匆匆地赶到教室门口,亦侨正站在门外。见了可儿高兴地拉着可儿的手,问可儿为什么迟到了。可儿来不及回答,拉起亦侨就往教室里冲。虽然那时候学校不允许学生谈恋爱,但是可儿、亦侨是班里的尖子生,学校对他俩的恋情似乎有点网开一面。

中午食堂吃饭时,亦侨坐在了可儿的对面,不吃饭,眼光却在可儿的脸上忙碌着,亦侨想知道答案,可儿却故作镇静,大口地吃着饭,内心有点翻江倒海,怎么对亦侨开口啊!亦侨终于忍不住了:“可儿别吃了,赶快告诉我,你父母怎么说的。”可儿还没说话,眼里已经噙满了泪水:“我爸说,咱们毕业后可能会各奔东西,未来的事情,现在考虑有点过早,让咱俩先好好学习。”可儿一口气说完,心里如释重负。亦侨呢,一句话也没说,盯着可儿,似乎要看透可儿的心。突然亦侨走了,什么也没说。整个下午亦侨的座位都是空的,只有一个书包孤零零地躺在那儿。可儿有最初的心不在焉,变得着急,到最后的心慌。上晚自习后,亦桥的座位仍然是空的,可儿才发现,她是很在乎亦侨的。可儿鼓起勇气去找亦侨的哥们阿宝。告诉阿宝亦侨没回来,她担心倔强的亦侨会闯祸。阿宝陪可儿去了亦侨的爷爷家,亦侨不在,可儿更着急了。哭着问阿宝:“这怎么办?”阿宝安慰可儿,不会有事的,但心里还是对亦侨有点担心。下晚自习后,可儿没有回宿舍,一直等在校门口,她期待着亦侨的安全归来。也许上帝在这一刻,也会感动。只见一个高大的黑影,径直走向了可儿并用力抱住可儿,可儿还没有反应过来,一滴温热的泪滴落在了可儿的脸上。“你去找我,我知道你是关心我的。”亦侨有点语无伦次。可儿抓紧了亦侨的手,在心里告诉自己,我不会再放手属于自己的幸福。

初恋 那段美好的时光(二)

文/笑颜

初恋 那段美好的时光(二)

可儿坚定了与亦侨相守的心。忙碌的学习之余,享受着来自亦侨的关爱与呵护。可儿胃凉,亦侨坚持每天去爷爷家为可儿熬中药,然后送到可儿的宿舍,看着可儿喝下;可儿晚上感冒发烧,亦侨会用自行车载着可儿去市中心门诊打针取药;亦侨与同学棋盘博弈,也要拉可儿陪着,他说有可儿陪着就一定会赢;一起散步聊天,成了那个时代,可儿与亦侨最开心的事。

有一次因为聊天,可儿被蚊虫叮咬的,周身长满了大小不一的红色疹子,亦桥心疼可儿,可儿却说当时怎么就没感觉到呢。快乐的时光总是转瞬即逝,可儿快毕业了,亦侨变得忧郁起来:“毕业了各奔东西,我如何才能守住我的可儿。”亦侨矛盾着,惆怅着,徘徊在毕业前夕的岁月中。

亦侨的爸爸来市里出差,亦侨很想抓住这个机会,让爸爸见一下可儿。但当亦侨把想法告诉可儿时,却遭到了可儿的强烈反对:“我爸妈还没同意呢,我怎么能先去见你的家人呢?”亦侨有点失望,但也理解可儿的心。可儿是没有见亦侨的爸爸。但亦侨的爸爸却见到了可儿,因为儿子的魂不守舍。虽然只是远远地看了一下可儿。但亦侨爸爸拍着儿子的肩膀说:“儿子,不错的,我相信你的眼光,把她家的地址给我,我要去和她的父母谈谈。”

突然有一天,亦侨的爸爸来到了可儿生活的小镇,打听到了可儿家的老宅,但是家人搬走了,后又经过邻居帮忙,找到了可儿母亲上班的医院,然后才找到可儿家。亦侨的爸爸看到可儿的父母都是有文化的人,不仅知书达理,而且热情好客。家庭氛围呢,更是其乐融融。亦侨的爸爸在心里坚定了与他们结为亲家的想法。亦侨的爸爸说:“冒昧地打扰你们了,你们的女儿可儿,不仅我的儿子看上了她,我这做父母的,也觉得确实不错。如果你们不反对的话,我希望找个机会,让亦侨过来亲自拜访一下你们,也好把他们的事情早点定下来,你们看如何?”可儿的父母对亦侨父亲的突然造访虽然有点愕然,但这毕竟关系着可儿的终生大事,心想还是慎重点好。所以对亦侨的父亲说:“等可儿回来,征求了可儿的意见后再说吧!”

毕业分手的日子终于到了。可儿高高兴兴地打包行李准备回家,此时的亦侨却千般不忍,万般不舍。赖在可儿的宿舍,一会要帮可儿梳梳头发,一会要帮可儿整理一下已经整理好的行李。在亦侨的心里,非常渴望可儿能邀请他去家里。直到班车要走的那一刻,可儿也没反应过来,亦侨只有勇敢地说出心里话:“我想去一趟你家,见一见你的父母。”可儿点点头。有一天,亦侨来了,亦侨勤快又有礼貌,也颇会讨可儿父母的欢心。一向非常疼爱可儿的父母,看在眼里,乐在心里。算是接受了亦侨。

就在可儿和亦侨沉浸在快乐的幸福时光时,亦侨的母亲不幸得了膀胱癌。亦侨是孝子,要回到母亲身边去照顾母亲,因为他是长子,因为母亲为了他们姐妹三人,先是从单位下岗,而后自己经营小本生意,吃了很多苦,受了很多罪。虽然父母忙碌奔波,没能让他享受到像可儿家一样的温馨家庭氛围,但是亦侨理解母亲。亦侨要走了,却舍不得可儿,就跟可儿的父母商量:“能不能让可儿一起去,探望母亲的同时,也好让家人了解和接受可儿。”

可儿第一次出远门,随亦侨来到了另一座城市,亦侨的家。虽然亦侨的母亲刚刚做完手术,但是看到可儿还是非常高兴。抓着亦侨、可儿的手,告诉亦侨要好好照顾可儿。可儿说,上学时与亦侨相处,眼中的亦侨是完美的。而今走进亦侨的生活,可儿看到了亦侨的另一面。吃晚饭时亦侨突然对着大妹吼:“不许你给可儿夹菜,你的筷子不卫生。”大妹的手停在半空中,脸上的表情有点僵,有点不自然,更多的是尴尬。”而亦桥呢,顾自低头吃饭,不管不顾大妹的尴尬,可儿不知所措,红了脸的两难境地。

事后亦桥一再向可儿解释自己饭桌上的冒失行为。但可儿的心里仿佛有了一丝化不开的阴霾。亦桥虽然孝顺,能为父母做的都会去做,但是亦桥对待家人,特别是两个妹妹的冷漠态度,让入夜的可儿无法入眠。可儿从小生活在温馨,其乐融融的家,与眼前亦桥的生活形成了巨大反差,可儿有点怯步了。

因为亦桥病重的母亲,可儿想也许是亦桥压力大吧!想法安慰亦桥,尽量多抽时间照顾亦桥的母亲,但是亦桥除了温柔地对可儿,冷漠中很少顾及家人的需求和感受,让可儿无语。

有一次亦桥外出,可儿托她买一种女孩用的油,不知道怎么原因,亦桥就买错了。可儿说不对,可儿希望亦桥去换,天知道平时温柔又体贴的亦桥怎么了?坚持不换,还往墙角一丢,压根不理可儿。多日来累聚在心底的不悦,不解,让可儿决定了放弃。

第二天早上,当亦桥起来时,可儿已经走了。

可儿说,说不上是冲动,也谈不上是对感情的一种负责,只是想封存起那些美好的过往,给彼此一段冷静的空间,想一想有爱就一定有未来吗?

逝水流年,曾经年少的唯美心殇,可儿说,随着时间的陈酿却历久弥新。

初恋

文/徐建英

小沁,我先去东莞等你!

和所有老得掉了牙的电视剧一样,妈妈无意中看到这张被安瑞塞在我窗台的小纸条后,狠狠地给了我一记耳光。我捂着火辣辣的脸,又听到她扯着嘶哑了的声音在吼,你小小年纪不学好,难不成真想去菜市场卖猪肉?

安瑞是巷口卖猪肉钟叔家的小儿子,大我一岁,和我从小学到高中一直是同学。但后来安瑞突然因为打架而退学,在一家摩托车维修店当了学徒工。白天他和师傅在店里学修摩托车,晚上与几个师兄一起帮人组装摩托车。

安瑞总会在晚上九点左右组装好他的第一台摩托车,然后他以试车为借口,一溜烟儿把摩托车骑出大街,九点半准时出现在我们一中的侧门口。

九点四十分下的晚自习,同学们还在忙着收拾课本时,我已悄悄地溜出教室,然后躲过老师同学的视线,轻轻地绕过操场走向学校的侧门,找到侧门口那只一直向右方闪跳的转向灯,我捂着嘴巴走近倚在摩托车上的安瑞时,他对我扮过怪脸后帮我戴好头盔。尔后又会变戏法般地拿出苹果或是橘子,或是一些小点心。坐上摩托车后,听晚风一路扑哧扑哧地在耳边掠过,安瑞的上衣随风呼哧呼哧地吹起,我轻轻地拉着安瑞那被风卷起的衣边,任他带我环城转悠。边吃边彼此诉说着一天的趣事,有时安瑞故意在前头大喊,风大听不见耶。我赶忙咽下口中的食物,一次又一次地在风中大声重复着刚才说过的话,直到听他在前边吃吃怪笑,才明白被耍,忙不迭地对他又捶又捏,安瑞则不停地讨好求饶。等吃完手中的食物,安瑞的车轮也差不多悄悄地滑到了我们所住的小泉巷。他会把车停在巷口正中,让前大灯一直照到黑暗的巷子深处,看着我装模作样地打着手电筒进入家门后,他又轻轻地滑动车轮子骑向不远处的摩托车城。

巷子里的路灯因久坏无人管,半夜时又发生了一起抢劫案。安瑞再送我的时候,被刚好在巷口等我回家的妈妈逮了个正着。安瑞说,试车时看到了在路上走的小沁,就顺道载了一程。妈妈半信半疑地看了看安瑞,但从此的晚自习,再忙她都会守在学校门口等我。从此我也只能在周末陪妈妈买菜的时候,匆匆路过维修店时偷偷地瞄一眼安瑞,抿着嘴看着满手机油的安瑞对我做鬼脸。

而到发现那张纸条后,妈妈就像影子一样到处都跟着我。我一赌气偷偷去了东莞。然而东莞不是我们的小泉巷,我怎么也找不到安瑞那张带笑的脸。

之后很多年,我回过老家很多次,可我从来没有再见过安瑞。钟叔的猪肉铺子早已搬离了小巷,也不知去了哪里。

一次我无意中在街头碰到高中时传达室的李叔,他说,我辍学后他接到过我好几封来自东莞的信。因为一直无人认领,他又不知我家的地址在哪儿,只得又退了回去。后来,我又听人说,安瑞在东莞一家铝合金厂做了很多年的业务员,安瑞在东莞的业绩一直都很突出;安瑞后来在东莞娶了一位私企老板的独生女儿;安瑞不知怎么回事又沾上了毒品……

再后来,巷口的老人说,安瑞不在了。安瑞其实是个很懂事的孩子,安瑞在世时个人出资修好了巷子里的那条路,那路两排雪亮的路灯照得夜如白昼。而记忆似枚青涩的酸果,我的心已被那两排路灯照得一片潮湿。多年前的晚自习回家,如果没有安瑞,我遭遇的一定不只是抢包和扯衣服;如果后来的安瑞不是为了讨说法找上去与对方打群架,成绩优秀的他一定不会被学校开除。那么,安瑞一定还有另外的人生……

在一家大排档,我哭泣着对男友(现在的老公)说到这里时,他静静地听着,举杯对着西方久久,倒酒入地后,他说,安瑞,谢谢你帮我照顾着小沁。

初恋的那些年

文/祖国滴小婲朵

我喜欢上一个美女,她是我隔壁班的,千方打听后终于知道她叫董欣,又费劲百般周折和她成为了普通的朋友关系,随即开始了我艰难的泡妞大业。

周六我和张飞去喝酒,两人喝了三箱老雪,喝的是七倒歪斜,绿色故事网,相互搀扶而归,没想到到班级门口时不小心撞到我的女神大人,最可怕的是手中的饮料将她的衣服弄脏了。

“喂,你没长眼睛啊,撞到我哥们了知道吗?”

听了张飞的话董欣原本生气的眼中又多了一丝愤怒,我连忙赔礼道歉。

“对不起,我兄弟喝多了,你这衣服我陪你好了”

“哼,有钱就了不起了吗”

董欣还是把火降到我的头上了,确实这事是我不小心,而且我的哥们还火上浇油,搁谁谁都会发火,此时我必须道歉,因为我还要追到她。

“这事是我不对,我承认错误,可是你也得给我一个补偿的机会吧,你说怎么办就怎么办,这样可好?”

“我知道你不是故意的,算了,那就罚你请我吃十天饭好了”

“什么,你要我哥们请你吃饭,还要请你十天,你也太把自己当回事了吧”

“小飞,行了,就按她说的办”

追女孩子通常都是要请吃饭的,可是女孩子很难答应的,这次女生主动提出,我然是求之不得呢,可不能让小飞搅和黄了。

商议好了,我就将醉的不成样子的小飞放到座位上,想着泡妞大计。

女生本来就是矛盾体,说话通常要反着听,……这次的不小心也是我故意而为,就是为了接近她,不然没有交集,没法下手!

都说追女生,请她吃饭算是成功一半,可是我这第一天吃的很郁闷,因为我在女生面前紧张,一句话说不出来,真是笨的要死,这样如何搞定她!

回到班级几个死党围着我问东问西,主要还是很佩服我,羡慕我能和校花一块吃饭,甚至有人怀疑我们在一起了,我真是无语中带着郁闷!他们看到的只是表面,事实上哥还差的很远,泡妞漫漫兮而修远,吾将上下而摸索!

第二天我接着请女神吃饭,女神见我小心翼翼的样子很不满。

“章啸天,你还是个爷们儿吗?吃个饭怎么扭扭捏捏”

此刻怎么感觉她是爷们我是女人呢,又或者说她是猫我是老鼠!

“我,我,……”

这时校园四大恶少之一的韩子赫来了,明显就是冲着董欣来的,而且韩子赫行人根本就无视我。

“欣啊,吃饭呢,我可以坐下一块吃吧,那个小子你可以走了”

那个小子明显就是指我啊,此刻我要是走了,在女神眼睛就是无能鼠辈,所以……

“那来的苍蝇啊,快点走开,没看大爷我正在泡妹子吗?”

说完我就后悔了,不是觉得自己话有多嚣张,而是`泡妹子`这几个字怎好当女神面前说呢!

韩子赫当即同他的手下给我围了起来,正好手痒痒,不过三分钟,我就将他们打倒了,小样儿的哥从小就学武术,更是打了十多年的架,对付他们几个和玩似的!不过嘴还是流血了,当时本来我可以躲开的,只是我发现女神在我后面,我躲开女神就会受伤,当时女神是看的清清楚楚!

“你流血了,没事吧”

“没事,这都不是事,爷们嘛”

终于证明自己是爷们儿了,不过却付出了流血的代价!

“你刚才说什么泡妞”

“哦,刚才只是和他们扯了,你别当真”

“哦,你不会真的喜欢上我了吧”

打死也不能承认,不然就不好追了,追女孩子要是表白早了,她不拿你当回事,还会心存戒心!

“你真自恋,我喜欢你,我现在正追别的女孩呢,这情书就在这”

这是我给董欣准备的,打算在恰当的时候给她,谁让咱嘴笨呢,说不出来不代表写不出来,欣拿着就读了起来……

“你这写的不行”

“怎么不行了”

“太酸了,反正我看着是反胃”

“那好,我明天再给你看一封,你要是能满意,我就送给她”

“那,我就帮你参谋参谋”

小样儿上钩了把,我就天天写给你,啥时候给你感动了,咱就成功了,而且这样还不用担心你不看,哈哈……

我晚上回家,用了两个小时又写出一篇《为你写诗》大约两千字,之后便陷入梦乡……

接下来这几天,一天一封情书,共九篇,欣怡终于承认我写的有点水平了,还说事成了想认识下那女生,我满口答应。

十天已过,我们的关系大大提高,我在她面前也放得开了,拿下她的信心又大了一步,照这样下去追到手回事迟早的事。

然而一星期后,我看她和一男生抱在一起,尼玛心碎了一地,半个学期都浑浑噩噩,从此见到她有种特别的感觉,明明很想见她,为何见面要躲着走,明明很想和她说话,为何一句话都说不出来,这就是爱到心口难开吗?

高二分文理科,我擅长的是理科,文科设置三个班,听说她报文科,如果我报文科就会有三分之一的几率和她在一个班,那样每天看她一眼就满足了。

初恋絮语

文/道翊

那是个美妙的朗朗天,阳光很好,也没有风。那天我听你说了许多话——象往常一样,享受着你走在身后吹口哨的感觉。那天我走的很累,那天的情绪很兴奋、很矛盾、很燥热,那天很难忘。

在那天之前再之前的夜晚,我曾做过一个梦,一个很美很凄迷的梦,梦里有你,有风,有寒冷,有等待,有飞驰。梦醒时分的我已泪噎满喉,颤抖的情愫和情感的辉煌冲撞着我蠢蠢欲动的心。所以,我想去找你,我必须去找你,被胸中的热浪击涌着,我的目光便插上了翅膀,飞向你——只为了圆一个梦。而那天我确实围着梦走了一个不太圆的圈,并且是沿着你的思想脉络,你说妙不妙,妙不妙?!

世上的事情真的说不清,也永远不必问明白,毕竟我们没有太多的以往,更没有后来。后来便只有太多太多的想念,梦醒时的落寞和永无休止的变迁,令我甚至不敢相信梦,不敢相信那天的思想,不敢相信你说的那句让我感动了许久许久的话。

我的心是高飞的云,我的心是飘远的风。我无法想象我们会有将来,而那天我确实迷惘了,无可置疑。命运真怪啊,让我永远猜不透前世的情缘和今生的归所。我知道你不是,几百遍地在心里说不是你,可情感的波澜还是几度翻卷,我不禁要赞叹你的魅力。尽管我会遗忘并改变对你的沉醉,但毕竟那天存在过。

李想欲望

文/吴琼

我上班经过健康路和河滨南路的十字口,在十字东南角有一块店招“李想欲望”。那天看到它的时候,我心里一紧,有种走进去一探究竟的冲动。

我奇怪以前怎么就没有发现它。就在我想要过马路,去探究勾起我欲望的“李想”时,手机不合时宜地响起来。我划了手机,一声“喂”喊出去,那边送来一个很温柔的女声“吴琼吗?23号老同学聚会你一定要来哦!”这个消息我昨天在微信群里已经知道了,正愁找个什么借口给老婆请假。说一句实在话,高中毕业到现在已经31年,要不是微信这个强大的社交平台,当年那些一别就没有消息的同学真是老死不相往来了。

收了电话,公交车已到面前,上了车,透过车窗玻璃,我最后看了一眼“李想欲望”,不知道那个小小的门脸里边是怎样的诱惑?坐在车上,掏出手机,打开流量,我浸淫在老同学群里。那个当年的初恋隐去了图像,一朵娇艳的牡丹盛开。31年了,在进群见到她的一瞬间,心里竟然一动。说不出是一种怎样的感觉。那一年快毕业的时候,我们已经热恋了整整一年半,为了能和她有个幸福美好的未来,我通过她掌握学校大印的父亲提前办了高中毕业证,参加当年的征兵体检。我梦想着进了军营,发挥自己的特长,能在军营里找到自己的位置,这样自己的身份就和她门当户对。

思绪在这儿突然停顿。公交车“嗤”一声瘫在公司门口。那天上班我的头脑一直混沌不清。我始终想不明白,那个店招为什么叫“李想欲望”?“欲望”都不说了,“李想”让我想破了头。它绝对不是简单的“理想”谐音。那个店招绝对有故事。我下决心要走进那个小小的门脸找到“李想”。

23号,我如期赶到西安。我没有想到的是给老婆请假简单得和“一”一样。老婆爱理不理的态度就是同意。遗憾的是我在偌大的餐桌上却找不到我的初恋。我记得就在我紧锣密鼓地张罗参军时,那个偎在我怀里说就是要嫁给我的女子却从我的视线里消失了。小酒馆灰暗的灯影里,死党搧了我两个耳光也没把我搧醒。哗啦啦倒地的酒瓶见证了我初恋的坟墓。就在我的失落刚刚挂在脸上,老班长拉起他身边一位臃肿的女人喊我,嗨,作家,见了初恋也不打声招呼?我一下子懵在那里。手足无措。脑海里那个鸭脸蜂腰的女孩在校园的草坪里旋转,旋转……我承认西安之行很失败。

如果我一直坐车去上班,如果我那天没有见到“李想欲望”,我相信我不会答应同学来西安聚会的。我恨“李想”,它给了我无限的想象。回到洛南,我更加迫切地想去“李想欲望”看看。第二天正好是双休日的周日。我走出门时,没有见到老婆。我暗自庆幸,想象着和那个美丽女子会面时的种种妙处。

一脚踏进“李想欲望”,我被眼前的现实电倒。那个五大三粗的男人怀里抱着的,是一个我熟识得不能再熟悉的女人。我憋红了脸大声喊:谁是李想?那个男人惊慌失措,“我是!”

我一下子瘫在地上。万念俱灰。

我的初恋也叫李想啊!

伤痛的初恋

文/蝶恋花.杏花雨

在每个人的心中,都暗藏着初恋的爱河,孱孱地流动着爱的溪水。荡游在初恋的河水里,领略平静与激浪的洗涤,感受着情水的味道,要么香甜,要么悲愁,带着情感里好多的欢畅与无奈,积成许多美好与苦涩,成为了一生中抹不掉的记忆。

每当翻看抽屉里一张张初恋的照片,阅读一封封陈旧的情书,还有那唯一的情物一只耳环时,他的耳畔又传来那海枯石烂、不离不弃的铮铮誓言,这一切,揭开了他心中的伤疤,打开了他记忆的闸门,刺痛他滴血的心。他已不再把那段心痛的初恋当成一种秘密,今天,又从思想感情的潮水中找回,把它写进文字里,甜着他的心,伤着他的怀,让风儿轻轻吻着它,飘到那遥远的地方。

这个藏存他心里多年的故事,是一个痛断肝肠的故事,一个无法从我心抹去的伤透,总是让记忆的泪水模糊了双眼,潮湿了心房。

对于她,他还能说什么呢!尽管他们之间有着许多美好的回忆,然而,残忍的结局是那片片的惆怅和阵阵的心伤,还有那刻骨铭心的思恋。

初识结缘分

和她初识,还是他刚参加工作的时候。那时,她是一名刚从卫校自费毕业的实习生。

记得那是一个夏天的傍晚,他与同住单位宿舍的同事去县医院找同学。当他们走进女实习生宿舍时,他一眼就看到坐在床上看书的她。不知所措的他连忙说了声,“不好意思,我们找人,打扰了你看书。”

她略抬头:“没有,你找谁!”声音很柔、很细。

他们说明来意后,她示意他们坐下等等。

他发现她仿佛在用余光偷看他,从他脸上划过,他感觉到脸在发烫,那缠绵的余光好像带着情刺,刺的他忐忑不安。

他也用余光偷看了她。她长得很好看:苹果似的脸蛋,白里透着红;弯弯的柳叶眉,双眼皮大眼睛;直挺的鼻子,一肩乌黑齐肩的秀发,散发着少女的芳香,在浅蓝色夹克衫和黑色健美裤的衬托下,显得格外的青春照人。

瞬间,她发现了他的窥视,脸上点缀着红色,显得有些慌乱。她把书合拢,放到了一边。

“小妹,上夜班的时间到了”,一位女实现医生在门口喊道。

“小妹!”一个多么优雅的名字,如玉似水,人如其名,一样的美!

他鼓足勇气,正打算和她聊上几句,只见她收捡书本,“刷”地站了起来。就那一刹,她仿佛是碧潭中一枚鹤立水面的芙蓉,亭亭玉立,宛若红莲。随即,她那洒脱而匀称的倩影,消失在他的视线里。

好多天过去了,他却无法忘却:她陌生而熟悉的面容常在他的思绪中,忽隐忽现,显现着朦胧中的真实。

相恋堕爱河

几天后,同事递给我一封信,说是在县医院工作的老婆带来的。他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接过信,那娟秀的笔体,工整的字迹,一看就是个女孩写的。同事立即起哄,说帮他找到了对象,叫他请客。顿时,我他庞绯红,心跳加快,不知说什么好。

他小心翼翼地拆开了信封。“天哪,居然是她写给我的”。 他屏住呼吸阅读,她告诉我,追求她的男孩又好几个,她都觉得无缘,从见到他的那一刻,她觉得我是一个诚实稳重的男孩。

这就是所谓的一见钟情吧。这一刻,他激动不已,觉得世间的一切是如此的美好。他连忙写了一封信寄出去,不久就收到了她的回信。他们谈理想、谈追求、谈生活,彼此相似的爱好、追求,擦出了爱的火花。从此,他和她走向了熟悉,心里滋生着恋情。

他们往来频繁,在工作上相互帮助,互相鼓励,他们提升很快;在生活上相互关怀,彼此照应,他们生活愉快。激励是他们的目的,宽容是他们的尺度,尊重是他们做人的准则。

爱情的力量是伟大的。正是在彼此的鼓励下,他在录干考试中名列前茅,从工人转为干部;她在医学考试中一路闯关,拿到了自学考试大专文凭。

从那时起,他和她有了一个不变的约定,那就是:每周在县城三岔河边的小树林不见不散。

提及到他们那隐蔽的小树林,是一个尽是美丽的地方。它地处胭脂河、三岔河交汇处,那里柳树成荫,野花烂漫,蔚蓝的天空中白云漂浮,万物映在清澈的溪水中,静静的,给人一种天上人间一幅画的美好感受。

他和她的约会之地,就是河边最大的那几颗杨柳树下。几乎是每周下午,他们在杨柳树下约会,杨柳树下的两块大石头,是他们凳子,是他们学习、探索、促膝谈心的一席之地,更是他们海誓山盟、海枯石烂的最好见证。他和她无论是站着还是坐着,清清的河水中,总有一双美丽的影子。呼吸着清新的空气,闻着林间飘来的花香,沉醉于幸福与快乐之中。

他和她已形影不离,无法分开。从中午至到黄昏,他们才会悄然返程,而独自的心里,还缠绵着留念与难舍。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爱的表露,并非仅靠言语。爱在一瞬间,终究死去活来。

从此,他和她堕入了爱河。封封情书传递着思念,次次约会留下了爱的烙印,夜夜失眠印证着刻骨铭心。

媒妁定姻缘

美好的时光总是很快、很快。不久,到了谈婚议嫁的时候。他们已将彼此的爱慕告诉了双方父亲,双方父母在进一步的了解后,最终答应了他们的婚事。

按照穆斯林的要求,必须要有人说媒,按照程序进行。为此,她的父母提议让她时任县领导的堂哥说媒,他的父亲叔叔也很赞同。一切都在预料中,发展的那么顺利,以至于她的堂哥让他写封申请将她转为城镇户口,以便于将来谋个合同制工人的身份。

此时此刻,他们觉得上苍是如此的垂青他们、眷顾他们,让相爱的人在一切,他们爱的轰轰烈烈、顺顺当当,仿佛他们已成为形影不离的夫妻。

紧结着,他们置办嫁妆,择定良日“送定茶”(订婚)。那天,当他走进她家时,到处是偷窥他的眼睛,随处可听到窃窃私语,霞的亲友们在评论他这个未来的女婿。羞红了脸的他,赶紧低下了头。那一刻,他觉得他是天底下最幸福、最快乐的人。

婚变遭霹雳

就在他们筹备婚礼的时候,他单位的原任领导又来给他提亲。据说,女方的父亲是位副科级领导,女方是名合同制工人。这条件,比起她在家务农的父母和工作无着落的她可是天上地下。父亲和叔叔欣喜万分,一方面叫这位领导做媒,一方面叫他赶紧和她分手。

这简直是晴天霹雳,他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悲切!伤心!心痛!他已无法承受,与家人的矛盾不断升级。

可能是由于媒人是个手握大权的领导的缘故,事情进展的出奇的神速,而且没有任何挽回的余地。

父亲叔叔也通过霞的堂哥,表达了退婚的决定。这自然引起了她父母的愤怒,捎话誓死不与他们这些无情无义、不讲信誉的人结亲。

失望和心酸一起涌上他的心头。当手捧着她用血与泪写来的一份份绝情信时,他就会情不自禁地滑落泪水。每当他独自去到他们那老地方,天还是原来那蔚蓝的天,水还是原来那洁净的水,树还是原来的树,林还是原来的林,花还是原来的花,一切依旧如故。可唯独不同的是杨柳树下,那两块石头旁已经长满了青草,叶子遮蔽光滑的面容。他无力地站了上去,河水中是我孤单而弱小的影子。他呼喊着她的名字,一百遍,一千遍,一万遍,也不觉得累。

我拖着疲惫的脚步,路过我和霞走过每个地方。近处,恩爱栖息的鸟儿遭到了路人的惊吓,”噗“地一声,各自飞向了东、西。看到这般景象,我停住了,心里一片凄然。

他好想说:你快回来!我想你!念你!我离不开你!他真的好想说:我的心没有变,我永远爱你!爱你!爱你……

然而,现实就是现实。现实告诉我,他和她无法摆脱封建社会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魔掌,他们都已成为他的家人那贪图虚荣的牺牲品。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今天,实属可悲!在沉沉的心伤和哀愁中,他知道我将孤寂地支撑着自己的人生,犹如行尸走肉麻木不仁的度过余生。

痛别难割舍

她,是他难以割舍的人,和她的分离,伤痛着他的心。他对她的牵挂日积月累,与日俱增。他知道这样不行,他再也不能承受爱的摧残,决定去寻她。

下班后,他骑着自行车,去了她老家的小村庄。此时,她的父母已在村头为她开办了小诊所。

在小诊所找到她时,他简直不敢相信,几天不见,那个焕发青春气息的她变得憔悴不堪,仿佛衰老了许多。他的泪一下子流了出来,自责、痛恨……,一切的一切都是他的错。

他表示要放弃工作带她远走高飞,可悲痛欲绝的她坚决不从,一则怕他丢了工作,二则怕坏了父母的名声。多么善良的女孩啊,吃尽了感情的苦头,还替别人着想。

她哭着说,爱他恨他,永不相见。他喊着说,不离不弃,远走高飞。他们已哭成了一对泪人,绝望已逼迫得他们无处容身。

他自责他的无奈、软弱和顺从,责怪上苍的玩弄、无情和折磨。此时,万念俱灰的他们仿佛觉得天崩地裂,世界末日。

乘他不备,她快速拿起着上的安眠药送到了嘴里。他眼疾手快,赶紧一把夺下。泪水已模糊了他们的视线,大脑一片空白,呼吸顷刻停止。

过来很久,她从悲痛中缓了过来,她要他们彼此都好好活着,她也不再草率生命,叫他不要虚度年华,做今生最好的朋友。

他不知道,他是怎么从她的小诊所走出来的,带着绝望、失落,他真想在回来的路上自己出车祸,离开煎熬悲痛、无助无奈的灰暗世界。

后来,他又找过几次她。她眼含热泪地回绝他:以后不要再见,不要影响各自的生活。

再后来,听说她的父母将她许配给了邻居村的一个男孩,他的心好疼。

自己酿的酒再苦也得喝。一次次的痛恨自己的软弱无能、百依百顺,是他亲手毁了他和她。如果世间真有后悔药、如果时光可轮回,那该多好啊!而这,只是他安抚伤痛的托词和转嫁悔恨的妄想罢了。

和她的痛别,沉重地刺痛着他的心。

几度春秋,痛中煎熬。痛,使他精神恍惚,痛,令他思绪失常,痛,伴他人生,痛,如行尸走肉。

那些年月,他独自漫步在林荫小道,寒风瑟瑟,干枯的树叶,飘落在前方。

他不知道:叶子的离去,是风的追求,还是树的不挽留?他拿出她留给他的定情物,泪干了,可痛依然存在。

总盼她音讯,哪怕只是一个字、两句话……然而,这一别,就是二十多年。

他用一生的心痛折磨自己,用一世的愧疚赎罪爱情。

初恋止于梦

文/齐天圣

(一)名字

有个同学,小学时叫小丽。初一时有一篇歌颂华国锋的课文。文中有“华国锋有个女儿叫华小莉”句。于是把她名字写成了小莉。到了初二,觉得不再小了,觉得“晓”字更雅、更有文化些,便改名为晓莉。后来她说参加工作迁户口,又把名字写成了晓丽,一直沿用至今。于是,在我的记忆里她有了四个名字:小丽、小莉、晓莉和晓丽。

小莉和晓莉给我印象最深,活泼、开朗、美丽、大方,很有凝聚力和号召力,老师和同学都很喜欢她,班上女同学都以她为中心。她曾坐在我的后排。有一次上课时,她悄悄地把废纸塞进我的破棉袄里,下课后引同学们来搞笑。

女同学中她给我留下的印象最好。以至在我有了我的妻之后,仍时常念起。她的身影偶尔也出现在我的梦里。有时我也会向我的妻提起她。特别是到了上世纪90年代中,出现了凤凰卫视美女主播吴小莉,电视频道只要调到吴小莉的节目,定会想到她。以至有一次当着我妻的面把吴小莉叫着那个小莉,遭了我妻的白眼。我说是口误,妻不以为然:心误吧。我只能笑之不语。

(二)字谜

上初一时她给同学们出了一则字谜:三横一竖,不猜丰、王、主、手,猜得来秀才到手。班上几个“秀才”都没猜到,被一个后来没考上高中的同学猜到了:“斗”字。当时觉得牵强。后来琢磨,觉得这个字谜编得很有水平。其实谜面已有了提示,猜“丰、王”当然最直观,但太容易,不能猜。“主、手”也不能猜,这就是提示,与横竖笔划相近的其他字是可以猜的。后来再看看书法字典就不难知道,“斗”字的两点有很多都是写成两横的。因此我一直把这个字谜当做为数不多的几个好字谜之一。我相信当时她还没有水平自己编出这么好的字谜来,一定是别人出给她猜,她拿来考我们的。

(三)蚕豆

有一天在上学的路上,她和另一女同学走在一起,看到我,她举起手中一个装注射液用的小硬纸盒,要我猜装的是什么,我毫不犹豫地说:“蚕豆”。她惊叹:“你怎么这么聪明”。

在我们老家,蚕豆成熟时,有把新鲜的蚕豆煮孰了当早餐吃的做法。她有个弟弟和我们是一个班的,当时与我同桌。其实头一天她弟弟用口袋装了蚕豆到学校来给我吃过,所以我猜肯定是煮熟的蚕豆。她则是用小硬纸盒装了来,带给班上另一位与她要好的女生K吃的。弟弟用口袋装,姐姐用纸盒装,这就是男孩和女孩的区别。

(四)中和 分解

初二有了化学课,课本上的化学反应式,她分不清哪些是中和反应,哪些是分解反应,要我在她的书上注明。我把这事讲给我的妻听。妻说我傻:别人怎么不懂,是你自己不懂吧。妻以为初中的化学课程是很简单的。然而虽然很简单,但很抽象,加上当时的师资有限。除了有个PH值试纸以外,没做过其他任何化学试验。老师的授课水平也有限,只能是照本宣科,所以确有很多同学没搞懂,相信她是其中一个。

(五)相片

初中快毕业了,因为要办准考证、毕业证,老师要同学们交照片。那时只有县城才有照相馆,照了相还要等好几天才能取回来。有一天走在放学的路上,她要我送一张照片给她,当时照片还没有取回来。等我把照片取回来,她也没再要了,我又不好意思送给她。班主任老师要我给班上的同学填写毕业证、贴照片时,我看到她的照片,很想向她要一张,却也没好意思要。没想到高中开学后没见到她,我还问她弟弟她怎么没来。原来她不愿读书了,早早参加了工作,进了一间乡办小厂。

30年后,初中毕业证上的那张照片成为了我有影相以来保存下来的最早的照片,且仅存那一张。毕业证坏了,觉得也没用了,于是把照片剪了下来,一直保存。随着数码技术和网络的发展,我把照片用数码相机翻拍了下来,后来通过网络传给了她。同时我也希望她传一张当年的给我。可是,她说不会传。

过去是我欠她的,现在是她欠我的了。

(六)书包

我读书从来都没背过新书包,都是大哥二哥用过的书包再给我用,和穿衣服一样。初中时母亲好不容易给我买了一个新书包,军绿色的洋布书包。可背着没几天,有一天放学刚出校门口,我背着书包,抱着蓝球准备和几个同学一起去打球。不知怎么被她扯住了,她扯着我的书包不让我走,好象有什么事要问我的样子,我以为她是在逗我,硬是犟着要走,扯着扯着,书包扯破了。她有点不好意思,也没再问我什么了。

第二天上学,她很关心地问我,书包缝好了没有。

我学生时代唯一用过的新书包被她给扯破了,我也不知道她当时到底要问我什么,直到扯破书包才止。

(七)口琴盒

有一次和我妻说起她,我妻笑问我当初怎么不追她。我也笑答,当时我还小,不懂得追,也不敢追,等我懂得追了,她已嫁作他人妇。

想过,没追过。妻说那是单相思。

我枉读了两年高中,以全镇第一名考进镇高中的我,毕业后只考上省城的一所中专学校。在省城读书时,我给她写过一封信,不知道是我没寄出去呢,还是寄丢了她没收到,现在已不得而知了。包括信中写了些什么我也记不大清了,大概是当时没考上大学的失落心情和对我就读的那所学校的不满之类的文字,所谓“少年不识愁滋味,为赋新词强说愁”吧。因为我经常去我另外两位同学在省城的高等学府。那才是真正的大学,那才是真正的校园,上学就应该上那样的大学。没能真正进到那样的校园读书成为我今生最大的遗憾。

有一年暑假回家,试着去接近她,我拿了一个坏了拉链的口琴盒,到她厂里,找她帮我缝拉链。当时她已做到车间主任的职位,正春风满面如桃花。我感觉她对我很敷衍,很不经意,拉链缝得不好,可以说很粗糙,可能是随便找一个人缝一条拉链就交给我了。当时我还是一个很羞涩的少年,加上高考的失意,让我一度很不自信,生怕她笑我,找个缝纫店或补鞋匠缝一下不就行了吗?我自己也感到莫名其妙,为什么要找到她厂里去缝呢?我婶婶家就是开缝纫店的。

不久,口琴我也不吹了,迷上了同学的吉它,那个口琴盒连同口琴一起也不知丢哪去了。

从此,觉得她神圣不可及,高不可攀,不管从家庭条件还是个人条件都自愧不如,自觉形秽。但心中的爱慕依旧,她的美好依然。

再后来,参加工作后回家,也是在夏天,看到她和别的男孩拍拖,心里很不是滋味,酸痛酸痛的。

之后,她成了别人的新娘,我也有了我的妻。

(八)重逢

自我有了我的妻后,我便很少回老家了。那时手机还不普及,通讯也很不发达。难得回一趟老家,问及她,也不知去向,从此便没了音信。一隔就是二十多年。二十多年后,在广州我遇到一个从老家来的老同学,问及初中的一些同学并提及她,刚好这个老同学一个月前碰到过她,留下了手机号码。于是,我给她发去一则短信问好。她很快回了信息,表示非常高兴,并问我在哪里。我说在广州。天下竞然也有这么巧的事,三天后,她随其夫、子来广州。之前,她可从没来过。

世界很大,也很小。心中一直念着的、偶尔也出现在梦中的同学,二十多年来杳无音信,难觅踪影。刚联系上三天却又能在千里之遥的异乡他城相见,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于是我也携我妻在广州略尽地主之宜。

见面前担心认不出对方,不知对方模样有了怎样的改变。毕淑敏有篇文章说过,初恋的情人不宜重逢。我想那主要是害怕见面后现实的形象打破记忆中的美好。我们虽不是恋人,可也是有着很好印象的同学。然而,我们一眼都认出了对方,她直呼我名,声音还是如同学时期一样亲切。岁月的流逝也没有在她的身上留下印痕。她还是那么开朗大方、那么热情、那么青春、那么美丽,还是记忆中的那个她。

没想到一见面我妻竟然当着她和她先生的面,把笑问我的话说了出来。她则当着我们的面数落他先生最对不起她的事。最对不起的事能当着我们的面数落的,我想那算不了什么,那应该是很幸福的一家子。看到她儿子也象她一样落落大方,心中一下子释然了许多。

临别,她直言,以后再回老家一定要和她联系,否则就要骂人。话说得那么率直!那么真诚!

(九)梦与心跳

她还是通过网络传了几张相片给我,好象是在黄鹤楼上照的。相片照得非常高贵,高贵得让人看了心跳。因此我把她命名为“心跳”,保存在电脑里的一个文件夹里。有天晚上睡觉前,妻轻轻地说;“不好意思,无意间看到了你的‘心跳’,我还以为是**”。我心里一惊,好久没做声。原来那晚我不在办公室时,我妻用我的电脑上传她自已的照片。我妻子不会操作,请别人帮忙,无意间把“心跳”给搜索出来了。原来如此,吓了我一跳:我说你怎么看到的呢,该找的没找到,不该看的被你看到了“。妻不愠不怒。

当夜与妻相拥而眠。第二天早晨醒来还没起床,伸了个懒腰,挽着妻的脖子说:“做了个梦……”。还没等我说完,妻就说:“知道你梦到谁了。”

知我者,莫如妻也!连我做梦梦到谁都知道。

初恋絮语

文/道翊

那是个美妙的朗朗天,阳光很好,也没有风。那天我听你说了许多话——象往常一样,享受着你走在身后吹口哨的感觉。那天我走的很累,那天的情绪很兴奋、很矛盾、很燥热,那天很难忘。

在那天之前再之前的夜晚,我曾做过一个梦,一个很美很凄迷的梦,梦里有你,有风,有寒冷,有等待,有飞驰。梦醒时分的我已泪噎满喉,颤抖的情愫和情感的辉煌冲撞着我蠢蠢欲动的心。所以,我想去找你,我必须去找你,被胸中的热浪击涌着,我的目光便插上了翅膀,飞向你——只为了圆一个梦。而那天我确实围着梦走了一个不太圆的圈,并且是沿着你的思想脉络,你说妙不妙,妙不妙?!

世上的事情真的说不清,也永远不必问明白,毕竟我们没有太多的以往,更没有后来。后来便只有太多太多的想念,梦醒时的落寞和永无休止的变迁,令我甚至不敢相信梦,不敢相信那天的思想,不敢相信你说的那句让我感动了许久许久的话。

我的心是高飞的云,我的心是飘远的风。我无法想象我们会有将来,而那天我确实迷惘了,无可置疑。命运真怪啊,让我永远猜不透前世的情缘和今生的归所。我知道你不是,几百遍地在心里说不是你,可情感的波澜还是几度翻卷,我不禁要赞叹你的魅力。尽管我会遗忘并改变对你的沉醉,但毕竟那天存在过。

写字的你,还好吗

文/陈志宏

秋日午后,偶翻旧时书。

海明威《战地钟声》的空白衬页上,又见到她娟秀清新的笔迹。她提笔抿嘴写字的模样,历历在目。往事如浮云退后的山峰,清晰如画。

走过懵懂岁月,能将很多问号拉成感叹号,唯有这一个,永远是个谜——初恋是怎么开始的?

世上那么多女孩,就那么遇上,恋上,就像认识多年,毫无陌生感。欢喜之心如月光洒地,覆满心房。那时,喜欢也羞于明说,便逮住机会夸她字写得漂亮,学习成绩好。于是,买来几本世界名着普及本,让她留墨宝。她趴在书桌上,就着昏暗的灯光,抄录雪莱诗句:“过去属于死神,未来属于你自己。”再央求她多写一些,不得,温柔谢绝。

一本书,因了她的字,越看越温柔,成了至爱珍品。这就是传说中的爱屋及乌吧。《战地钟声》由此成了我通读过的第一本世界文学名着。

当时流行歌曲《东方之珠》,校园内外,处处有人传唱。后找机会请她帮我抄录此歌。死气白赖,她才勉强答应。当我拿到她手抄的歌曲,视若珍宝。心里那个乐啊,无以言表。

收妥她的手迹,一直万分兴奋,万分激动,在一个春夜里,手写了一封情书,表达羞涩的爱意。一早站在水房等候,抖抖索索塞到她手上,飞也似的逃离。一天上课都无心。当晚,收到她的回信,不知该高兴还是无奈,傻愣了很久。她没有答应交往,也没有拒绝,只说以后要我多管束她,让她收收心不要玩疯了,咱们共同学习,一起进步。没琢磨透她的意思。

陆续有书信往来,珍存了好几年,直到那一次后,统统付之一炬。

那时,我们都参加工作了,中间有几年没怎么联系——当时没有手机,没有网络,联系不便。后几经辗转,要到了一个电话号码,据说能找到她。兴冲冲打过去,被一阿姨接到了,心想肯定是***妈吧,热情地喊阿姨。阿姨却很不友好地质问我是谁,是她什么人?我说我是她同学。她拖长尾音的反问,让我终生难忘:“同学?”也不知哪来的勇气,我大胆地说:“我是她同学,也是她的男朋友!”就这一句,往日种种美好,统统归零,情义退去,怨怼上场。

——阿姨不是***妈,而是她未婚夫的妈妈,她未来的婆婆!

她抢过婆婆的听筒,我听见了有史以来最恶毒的骂声!无声地忍了,是因我伤害她在先。从此后再无她的消息。两人如微尘被无情的风刮到南一处北一边,永无交臂的可能,更无交织的机会。

初恋化成绝恋。世上纯美如斯的初恋,多数是以诀别收场。

一晃20年过去了,秋阳下,她的字迹鲜润如初,仿佛刚刚从她手上接过来似的。这是最初的交往物证,无关风月,顶多只能算风月前曲。看这些精灵般的字,心里凛然一惊,物是人却非,再也回不到从前。多少次午夜梦回,对着无尽的黑夜,在心里默默问候:“你好吗?”不知身处何方的她,若看了这些文字,能否会心一笑,在心间默答:“我很好!”

这是我想听到的回答。

初恋,一份永久的回忆

文/tianxibo520

最近,好像喜欢一个人在夜深人静的沉思。不知道是不是自己厌倦了白天的那些喧嚣,还是习惯了夜的静寂,总之,我想要表达的太多了,没有一些合适的词语来拼凑成一句话来表达我内心的感觉和一种臆会。

如果说“爱情是婚姻的坟墓”的话,那么“初恋就是爱情的前奏”。初恋对于每个人来说,如糖果那般甜蜜;如大海那般辽阔;如纸张那般洁白;如花朵那般无瑕。

夜里,星空璀璨,皓月当空。

那月亮上面,吴刚是不是还在年复一年、日复一日的不停的砍着那棵树?月兔是不是还在捣药?嫦娥是不是还在后悔偷灵药?

今夕,何夕。

夜已微凉,人未断肠。

月凉似水,花开满天。

风吹无痕,心碎无声。

年华似水,匆匆一瞥。

多少辛酸往事涌上心头,都付诸笑谈中!

如果我可以到月亮上去,是不是我就可以乘风归去?

而那些暗淡的月光是否就可以掩埋我心中的那份关于初恋的永久的回忆?

人生自是有情痴,此恨不关风和月。

也许吧!人就是这样,有感情,而且容易念旧,越是想要忘记的东西,它就偏偏要闪现脑海;而越不想要忘记的东西,它就像一阵风似得,左耳进,右耳出。这或许就是所谓的“举杯消愁愁更愁,抽刀断水水更流”吧!

而初恋就是这样,初恋是一份感情的开始,也意味着自己的心里开始有了一个人的存在,然后再进入生命,住进梦里。

或许,是曾经的自己的太年少轻狂了,总觉得自己还年轻,青春应该要无情无尽的挥霍;而初恋更应该要好好的玩弄。然而。等到一切都结束了之后,才发现只道当时是寻常。

人生中有太多遗憾,而初恋却是最让我难以忘怀的。

也许,有的时候,回忆多了些,甜蜜却少了些;寂寞多了些,而关怀却少了些。或许人算不如天算,人生中好多事情都是我们无法预料的。

爱情就像是一座围城,里面的人想出来,外面的人想进去。

初恋却是这座围城的大门,有的人宁愿退避三舍,也不愿趟这个浑水;而有的人委曲求全,脱掉身上那厚厚的保护色,走进属于自己的幸福天堂。

醉春风

文/高小荔

这春啊,一到登场,就将场面大张旗鼓的铺展开来。也不怕东家道长,西家道短,反正我这蛇芯子一吐,十里春风,绵绵荡荡。

这春风啊,也是一股脑的吹啊吹啊,吹的桃花艳,杏花藏在了发间,吹绿了杨柳的小蛮腰,吹醒了万里人间,更不知羞耻地吻上了我的脸,连耋耄人生都成了苍绿。

可怨谁啊,谁要你们喜欢啊!哪怕冬天多么素净,你们就喜欢我这放荡的不羁。要不,那雪地里的一抹绿,怎能撩拨你的心房?

春天真是无所不能,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只有春天,还原了初恋的样子,让万物蠢蠢欲动。要艳就艳的无药可救,要素也要素的心服口服。

你说这爱也太彻底了吧!没有章法,可爱情从来就没有章法可寻啊!尤其初恋,谁还管他,夏有扬雪冬阳艳啊!

管不了了,管不了那么多了。虽不能像白素贞红绞一挥,便把西湖的大半个景致堵在了许仙的心门外,眼里只剩微雨燕双飞,你侬我侬了。那也要轰轰烈烈啊!没有无可救药的初恋,人生真的无味啊!让人以后怎么回味?

从来,从来就不喜欢瞻前顾后的爱情,这又不是行军打仗。那些初恋啊,手一挥就是整个岁月河山啊。

那浩如烟海的爱,席卷了你的所有,哪还有还手之力啊!

荡荡的风,吹吧,吹吧!

绵密的爱啊,蔓延,蔓延啊!

今夕何年,何年又有这样的今夕。请,趁着这春色满园,趁着这年华嫣然,情人们,约会吧,约会吧!

初恋豆凤

文/孔书贤

豆凤小巧玲珑,善解人意,从不显山露水。一次偶遇,改变了我和她的关系。

那天我随爹上山砍柴,返回时饥肠辘辘,到路边人家喝水。爹和大叔谈得投机,大叔见我直咽唾沫,朝里喊:凤儿,给你哥拿个馍来!

豆凤拿出一个大白馒头,惊讶地瞪大眼睛看我。我赶忙站起来:豆凤,这是你家?豆凤微微一笑说,哥,吃馍。豆凤见我狼吞虎咽,又拿出几个柿饼给我。我觉得那是世界上最好吃的东西,豆凤在我眼里也十分妩媚可爱。豆凤说,她爹嫌上学路远,家里活重,要她退学。我说,你学习不错,给你爹说说,坚持到毕业吧。豆凤说,哥,你好好学,长大能当老师、干部。我说,就我这样,饭都吃不饱,还当老师、干部?豆凤说,哥,我看你能成!满眼信赖、期待,令我感动不已。

春夏之交,我上山挖药,有意到豆凤家喝水。豆凤欢天喜地和我一起挖药。在山花烂漫的老爷岭,我和豆凤并肩挖柴胡、挖党参,刨沙生、刨首乌。豆凤把她挖的药大多放进我的背篓,还顺势为我擦汗。

日头西斜,我拿出两块杂面饼子,递一块给豆凤:歇会,吃点。豆凤忙说,吃我的,白面饼,我特意给哥烙的。豆凤笑眯眯地看我吃完一个,又硬给我一个,看着我吃。活像娘看我吃饭,自己舍不得吃一样。我鼻子一酸,流了泪。豆凤用手绢给我擦泪,紧挨我坐下,把头靠在我的肩头。一刹那,我觉得豆凤很像我哄着抱大的小妹妹,又有点像我娘!突然,豆凤转过身,凝视着我,喃喃地说,哥,以后我给你当媳妇!我连声说,好,好!

从那以后,豆凤对我格外关心,我也觉得,我对豆凤已承担起许多义务和责任。

毕业的当年底,我应征入伍。豆凤送我时,眼含热泪,恋恋不舍。她要我常写信给她,早早退伍回来。说她一辈子等着我,永不变心!

正是在豆凤、父母和亲友的深重期待下,我在部队表现突出。第一年写的文章便登了报,被调到团里搞新闻报道。

入伍第三年,豆凤要来部队探亲,我劝阻说,部队有规定,战士不许谈恋爱,否则要挨处分。豆凤没来部队,回信明显少了。她爸病逝后,豆凤来信说,哥,你志向远大,要干大事,我只是个村姑,配不上你。这是我最后一封信,上面有我流不尽的泪水,你好好干,保重好身体,忘了你这个苦命的山里妹子吧!从此不再回信,令我寝食不安,牵肠挂肚。

当兵第四个年头上,我提了干。回家的第二天,匆匆忙忙赶往豆凤家,只见屋门紧锁,院里杂草丛生,一丝不祥的预感紧紧攫住了我的心。听邻居说,豆凤去年带着***远嫁南乡,不知落脚何处。我四处打听,没有豆凤的消息,不知道她在哪里,过得好不好?

多年后,我已娶妻生子,豆凤已成为我心中一段挥之不去的美好记忆。不想一天在县城街头,遇见豆凤正麻利地给客人调凉皮,一到跟前就闻到一股诱人的香味,吃的人很多。给她打下手的是她丈夫,旁边椅子上睡觉的是她女儿,很像豆凤。豆凤给她丈夫说,这就是我给你说过的那位同学,现在是团长,大领导!她丈夫客气地让我坐下,说,吃碗凉皮。我虽然极想吃,还是推托说,我刚吃过,不客气!豆凤让她丈夫招呼摊子,领我到不远处一棵树下,开玩笑说,你若娶了我,吃凉皮方便。怎么,嫂子不错吧?我说,不错,不错!她说,她丈夫人老实,知冷知热,过得很踏实。我苦笑着说,那就好好过吧。

临别时,我眼含热泪,豆凤笑着笑着,竟然忍不住哭了。

初恋是一种什么东东

文/李治亚

网友给我发微信,说知道初恋的滋味吗?我说不知道,没谈过。你说说什么是初恋。网友半晌无言。后来发来一句话,可能就是一种感觉。是吗,看过陆游和唐婉,你就知道,那种生离死别,或许就是初恋。

初恋是个什么东东,一个诗人说,连手都不敢握的就是初恋,那种青春萌动,那种内心的澎拜,不只是花前月下,彻夜彻夜的辗转反侧,也是初恋。司马相如说:有美人兮,见之不忘,一日不见兮,思之如狂;郑愁予说:这次我离开你,是风,是雨,是夜晚;你笑了笑,我摆一摆手,一条寂寞的路便展向两头了。

只是初恋也很脆弱,林黛玉看不见贾宝玉,便故意使小性子,或者发一通脾气,或者抹一把眼泪,或者无病呻吟,如此,宝玉前来说些好听的,方才作罢。假如宝玉不来,相思难禁的黛玉任其感情泛滥会有什么效果。恐怕宝玉后来大体是吃不消的,

初恋很美,也很漫长,可能是前世的回眸,今世的邂逅。席慕容说:如何让你遇见我,在我最美丽的时刻为这,我已在佛前求了五百年,求他让我们结一段尘缘。

初恋很甜蜜,也很苦涩。回忆起来,有时如刀,有时似箭,有时五味杂陈。浪子柳永说: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这是浓浓的思念;秦观感慨不能见到自己意中人说: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纳兰当自己心爱的妻子病逝,摇头不语,继而感慨:人到情多情转薄,而今真个不多情。

初恋永远是一出明媚的山水画,一个青年书生,打着伞,在断桥怅惘。因为天上飘着细雨,美貌的白蛇娘娘从他身边擦肩而过。而后时间定格在一刹那,于是情定三生,脉脉此情谁诉?

只是初恋美则美矣,往往因为透明澄澈,很难走到最后。而且与现实完全脱节,比如那个既穷又呆的许仙,如果没有白娘娘罩着,怕不早就撤火了。不过也因为,在当时人眼里,如涓涓小溪,长流梦境;如檐下风铃,叮当作响,声韵绵长。

假如不曾热恋,初恋只能是一种感觉,十年后,二十年后,可能会无牵无挂,了无踪影。时间真是个神奇的医者,当年的景象似乎全无印迹,留下的只是淡然。云淡风轻,窗明几净。此外万事不伤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