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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11经典文章

图书馆文章(精选20篇)

又见图书馆

文/一个人的雪域

这个学期的正式开学日期是9月7日,但是图书馆正式开馆的日期是9月3日,为了给同学提供更为方便的借阅服务。第一天,图书馆开门的时候,我去了。

暑期借的书看了一部分,趁着图书馆开门就去还书,顺便再借几本这个学期的课本,因为前两年的大学经验表明,大学的课本真的是可有可无,收拾东西的时候,从桌子底下拉出了整整两箱的书籍,除了落满的灰尘之外,还有来一起凑热闹的大小蟑螂。为了腾出更多的生活空间,同时也为了清理生活和心灵的负担,果断决定将这些书卖一部分捐一部分,有用的书捐给了学院的爱心超市,没有用的纸张卖给了宿舍楼A栋架空层收旧书的爷爷,也是一整箱子,爷爷围着我的书看了很久,一本一本都翻来看了看,和我聊了很多题外话,最后临走时,极其好心地给了我两块钱,虽然知道是自己吃亏了,但是没有讨价还价,因为觉得爷爷一个人在校园里收旧书也不容易。拿着那两张轻飘飘的浅绿色人民币,不由地嘲笑一下自己,两年的书唉,当初花了好几百,都没怎么翻过,现在突然只有两元钱的回报,心里的落差难免会有些大。

有了前两年的经验,今年是大学有课的最后一年,说什么也不买书,于是图书馆就成了一个借书的好地方。拿着课程表,背上书包,骑上自行车,朝着图书馆的方向。还没有正式开学,我以为自己会是第一个来到图书馆的同学,但是事实不是这样,当我到达图书馆的时候,里面除了值班的保安和老师之外,还有一些同学已经在座位上开始读书和学习了。学习永无止境,总有一些人在你看不见的时间和地点离默默地学习着。莫道人行早,更有早行人。保持一颗谦逊的心去学习是很重要的一件事情!

拿着课程表,漫步在空荡荡的阅读室内,周围除了书和那些古老的书架,就只剩下了我的呼吸,莫名地感到有些小小的害怕。穿梭在书架之间,听见的是自己的脚步轻轻接触地面的声音,没有人的世界不是那么简单就可以应付的,还好我只是待一会儿。快速浏览着书架山的书,找了良久却很难找到与本学期的教学信息完全匹配的书籍。也许是由于学校是中医药特色的学校,所以图书馆里的藏书也大都带有浓厚的古典气息。图书的更新速度很慢,许多想看的书都没有最新版的,许多最新版的书都不合胃口。再加上我们所学的专业是第一届,而且和医学关系不大,所以图书馆里相关的书籍少之又少,流一小排书架都没有排满,是一件不那么舒心的发现。其实一直都没有明白的是为什么突然会开设这一个新专业出来,也许答案要靠自己去寻找吧,也许当走出了校门才会渐渐知晓答案吧!“随遇而安,顺其自然。”又想起了初读高中的时候小眉送给我的话,在单调迷茫的生活中借以自慰吧!

吻,是爱的最高境界

已经有三十年过去了,但是她对他的怀念并没有消失,无论在哪里只要看到与他相似的人,听到那熟悉相近的声音,思念就如同层层涟漪那样荡漾在她的心海里……

她与他都是五十年代中期出生的人,他们在同一学校念书,又在同一单位上班,他是单位里男青年的佼佼者,她是单位里青年中的头。

他英俊潇洒,一双亮丽的大眼,迷倒了单位女青年,许多姑娘都喜欢和他谈话,逮住机会就有事无事找他帮忙,他也乐意。

她没有倾国倾城的貌,但是她朝气蓬勃,高高的个子站立在姑娘中,风采总是在她身上闪耀。

学校里,他们不是同班,但他们都是学生会干部。经常会在学校聚在一起开会,讨论学生们的那些事。他们都知道对方的名字,属于哪个班级,可是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认识,因为,在那个年代,男生和女生不会无缘无故的讲话。

直到毕业分配,他们俩分在同一单位,他们才算真的认识了,但是,他们俩真正对上话,还是一个月以后的事。

进单位一个月培训结束后,他被分配到四川去进行业务培训,她被分配到区五·七干校学习锻炼。

通知下来后,她和他才对上话,她对他说:你真开心,可以去外地了……,他对她说:你也很开心啊,可以去五·七干校了。

三年后的某一个夏天,下班后,她又去图书馆看书了,她的好友突然走进对她说:你知道吗?人家都在说只要你在单位图书馆看书,他就会在单位门口等你,都说你和他……

她一愣,放下手中的书跑出图书馆,看到他真的在单位门口等她。原来,她每次看完书回家时总会碰到他,而后他顺理成章送她回家,并不是偶然,而是他的特意!

面对着他虔诚望着她的目光,她没有感激,相反对他大声吼道:你为什么要这样,你知道吗?大家都在议论你和我了,我告诉你,那是不可能的,因为我以后要嫁的是军人!

说完话,她转身跑到图书馆,这天从图书馆回家尽管他依然推着自行车跟在她身后,但是她看都不看他一眼自己回家了。

其实,她心里也默默喜欢他的,只是她不喜欢与人争抢。

这年的冬季到了,一年一度的征兵工作开始了,让她没有想到他竟然不顾一切的报名参军了,因为他是家中唯一的孩子,因此通不过。他就央求单位里的工会主任帮助他,(工会主任的丈夫是区武装部)并且告知了他当兵的理由,工会主任是一个大嘴,单位为此一下就炸开锅了,喜欢热爱他的那些女青年都将愤怒全扑向了她,因为都是她,女青年心中的偶像要离开了……

他这番举动,也惊住了单位的上层领导,工会主任和党支部的书记竟然为他做起了媒,她也因为他为了她而去当兵,也感动的答应了恋人关系。因为他的乖巧,他的人际关系尤其好,因此通过了他和单位的共同努力,终于满足了他的愿望,他去当兵了。

临去当兵的那个晚上,她和他就像梁山伯与祝英台那样,你送我、我送你,送了好多个来回,他们最终的告别是互相紧紧地握手。

就像大多数初恋那样,他们后来没有结合。

多年后,他和她碰到了,他们还是那么互相敬爱,分手时,他想吻她,她轻轻地推开他说:吻,是爱的最高境界,如果那天晚上你吻了我,那么我现在肯定是你的妻子了……

一路有你

文/昃宏伟

第一次走进图书馆我六岁,是爸爸带我去的,爸爸那时为单位翻译外文,经常要到图书馆翻阅大量参考资料。我幼儿园毕业后还没上小学,整天和男孩子们在胡同里窜来窜去还经常打架,为了假小子一样的我能像个女孩子,爸爸去图书馆时带上了我。

那时淄博市图书馆还在博山,走进图书馆,感觉淡淡的书香弥漫,阅览室里是静静看书的人,那种静谧美好的氛围让我安静下来。在爸爸的引导下,找到几本画报,也像模像样地坐下来静静翻阅,看到我能坐得住看书,爸爸后来每次去图书馆都带上我,我从此告别和男孩们的疯跑,从看画报和漫画书到喜欢读童话书。上学后识字多了,我看的童话书越来越有意思,就开始给小伙伴们讲我看过的故事。

每次从图书馆新借回童话书,我迫不及待地看完一部分,就去讲给小伙伴们听,讲完再看,看了再讲。我讲故事是“人来疯”,听故事的人越多,我就讲得越来劲,连比划带表演,眉飞色舞。小学的时光因为有这些中国神话和外国童话故事的陪伴,给我和小伙伴们留下了美好的回忆。

因为喜欢上看书,中学和大学的图书馆是我常去的地方,那时看小说到了痴迷的程度,从琼瑶、张爱玲、席慕容到严歌苓、贾平凹、铁凝的书我都借来看。能借到一本喜欢的新书我是最高兴的,闻着淡淡的书香,读着美好的文字,一天都不舍得放下,熬通宵把喜欢的书读完。对文学的痴迷使我学生时期的语文成绩一直不错。

工作了依旧喜欢看书。每月去图书馆借两本书的习惯一直保持着。每次去图书馆,站在一排排书架中间,眼睛顺着书架上下左右、仔细地寻找,刚拿起自己喜欢的一本书抓在手里,眼睛又看到另一本好的,也不舍得放下,继续抱着往下找,把一本本喜欢的书抽出,看了又看,翻了又翻,好怕落下最喜欢的那本。按图书馆规定我每次只能借两本,要出门登记时,看着手里挑出的书,经常左右为难,哪一本都不舍得放回,怕让别人借走了,错过再读不到它了。

在图书馆里,觉得时间过得太快了,惦记着选书耽误时间长了,再去阅览室看杂志的时间就短了。阅览室里有桌椅、空调,我可以大大方方地坐在桌边翻阅新出刊的杂志,并在我带来的本子上做笔记。置身于这么多好书之中,这时的我觉得自己是最富有的。

女儿上大学后,我每天晚饭后就钻进小屋看书,电视剧是吸引不了我的,枕边从图书馆新借来的那两本书召唤着我,每晚能静下心来看书,生活变得丰富多彩。

人到中年,爸爸妈妈都离开了我,但把爱读书的好习惯留给了我,因为有图书馆,我就有书读,生活中的每一天都用读书排得满满的。随时可以挤点时间读书,我如饥似渴地汲取着美好的文字。有书相伴,我不再寂寞无聊,生活每天都是新的;有书相伴,生活充满了憧憬和希望;有书相伴,点亮了我的人生,使我坚守自己的梦想。

被冷落的借书证

文/夏学军

从书桌抽屉的里端,翻出一张薄薄的卡片,是小城图书馆的借书证。看到它,就想起图书馆阅览室的静穆。

有多久没去图书馆了?至少是三年了吧。这三年里,我没看书吗?可是我明明天天在阅读啊。我的阅读,离纸媒越来越远了,每天把住手机不放,有无数个微信文章等我打开看,还有那么多收藏的公众号。除了工作,我几乎是“机不离手”地阅读。

时间倒回十年前,儿子刚刚十三四岁,我给自己和儿子同时办理了借书证,儿子是少儿部的。每两个星期我都领着他去图书馆,先阅览期刊,再借回喜欢的书籍。每天晚上临睡前半小时,是我俩一起阅读的时间,雷打不动。这一习惯坚持了好多年,直到儿子上了高中,迫于高考的压力才停止。回忆起这段难忘的阅读时光,儿子说正是因为这些,他的文学素养比同班人高出不少。他说看到一本喜爱的书,每天都盼望着快点阅读,读到高兴处与我分享,而我又能与他一起感受书中的喜怒哀乐,真是美妙极了。

曾几何时,我的座右铭是“至乐莫如读书”,一张小小的借书证带我窥探世界的神秘,带我领略人间悲欢,带我穿越生命难以抵达的往昔与未来。还记得那年图书馆对面新开了一间咖啡厅,这在小城绝对是新鲜事。我的工资不高,囊中羞涩,但每月都要去一次,不为喝难以下咽的苦咖啡,而是带着心爱的书籍,独坐一隅,单纯就是喜欢这个充满情调的空间,而书籍就是最好的陪伴。

互联网和手机终端的兴起,转移了我们的注意力。那一个个诱惑人的标题,令人迫不及待地打开看,结果都是碎片化、快餐化的浅阅读,都是虎头蛇尾,蜻蜓点水,浅尝辄止。因此特别怀念在图书馆里安静地看书、发呆的时光,翻开书页时飘散而来的纸张油墨味道,仍旧让我迷恋到不可自拔。我总是对地铁里专注阅读书籍的人心生好感,相对于低头玩手机的人,他们是那么与众不同。我不知道现在有多少人手里还有图书馆的借书证,有多少人还常常使用它。

“当一本书没有人读的时候,就像一个人失去了灵魂,他会枯萎。 ”曾经自诩爱读书,为什么却让那么多的书籍陷入孤独?我也应该把尘封已久的借书卡重新激活了。

一路上有你

文/昃宏伟

第一次走进图书馆我6岁,那是爸爸带我去的,爸爸那时为单位翻译外文,经常需要在图书馆翻阅大量的参考资料,我幼儿园毕业后还没上小学,整天和男孩子们在胡同里窜来窜去还经常打架,为了假小子一样的我能像个女孩子,爸爸去图书馆时带上了我。

那时淄博市图书馆在博山,走进图书馆,感觉淡淡的书香弥漫,阅览室里是静静看书的人,那种静谧美好的氛围让我安静下来,在爸爸的引导下,找到几本画报,也像模像样地坐下来静静翻阅,看到我能坐得住看书,爸爸后来每次去图书馆都带上我,我从此告别和男孩们的疯跑,从看画报和漫画书到喜欢读童话书,上学后识字多了,我看的童话书越来越有意思,我开始给小伙伴们讲我看过的故事。

每次从图书馆新借回童话书,我迫不及待地看完一部分,就去讲给小伙伴们听,讲完再看,看了再讲。我讲故事是“人来疯”,听故事的人越多,我就讲得越来劲,连比划带表演,眉飞色舞,小学的时光因为有这些中国神话和外国童话故事的陪伴,给我和小伙伴们留下了美好的回忆。

因为喜欢上看书,中学和大学的图书馆是我常去的地方,那时看小说到了痴迷,从琼瑶、张爱玲、席慕容到严歌苓、贾平凹、铁凝写的书我都借来看。能借到一本喜欢的新书我是最高兴的,闻着淡淡的书香,读着美好的文字,一天都不舍得放下,熬通宵把喜欢的书一天读完。对文学的痴迷使我学生时期的语文成绩一直不错,可数学却是一窍不通。

工作了依旧喜欢看书,淄博市图书馆的原址成了博山区图书馆,我每月去图书馆借两本书的习惯一直保持着。每次去图书馆,站在一排排书架中间,挑书时我是最兴奋的,眼睛顺着书架上下、左右、仔细地寻找,刚拿起自己喜欢的一本书抓在手里,眼睛又看到了另一本好的,也不舍得放下,继续抱着往下找,把一本本喜欢的书抽出,看了又看,翻了又翻,好怕落下最喜欢的那本。按图书馆规定我每次只能借两本书,要出门登记时,看着手里挑出的书,经常左右为难,哪一本都不舍得放回,怕让别人借走了,错过再读不到它了。

在图书馆里,觉得时间过得太快了,惦记着选书耽误时间长了,再去阅览室看杂志的时间就短了。阅览室里有桌椅、空调,我可以大大方方地坐在桌边翻阅新出刊的杂志,并在我带来的本子上做笔记,悠闲自在,置身于这么多好书之中,这时的我觉得自己是最富有的。

女儿上大学后,我下班回家的每一天,晚饭后就钻进小屋看书,电视剧是吸引不了我的,枕边从图书馆新借来的那两本书召唤着我,每晚能静下心来看书,生活变得丰富多彩。

读书的诸多好处,让我深有体会。从儿时爱上读书,从最初的小儿图画到百科全书、天文地理、唐诗宋词,无一不成为了我的喜爱。之后,书读得多了,也从中悟出了很多做人的哲学,更深地了解读书的重要性,于是更加发奋苦读。也因此丰富了自己的人生,不仅仅在文学领域上获得一些成就、在以后的事业里书中所学也给予了我很大的帮忙。

人到中年,爸爸妈妈都离开了我,但把爱读书的好习惯留给了我,因为有图书馆,我就有书读,生活中的每一天都用读书排得满满的,随时可以挤点时间读书,我如饥似渴地吸取着美好的文字。有书相伴,我不再寂寞无聊,生活每天都是新的;有书相伴,生活有了盼头,充满了憧憬和希望;有书相伴,点亮了我的人生、使我坚守我的梦想。

记忆

文/zhanglei

记忆改写一切,太痛苦去记住的事我们干脆忘却,剩下的就只有那一抹微笑。

-----《代寻失去时光》

桃花已残香已逝,预示着春季的到来,遥远的天际,落日里的最后一抹余晖缓缓的跌落,那段伤心的记忆随风遗落在大地的尘埃里,随着季节的流逝,渐渐地忘却,可是脑海里依旧一幕幕地将那段往事回忆,回忆••••••

总有些情愫,不得不深藏,总有些馨香,在心底萦绕,总有些回忆,时时想起。清晰的记得第一次遇见她那是在图书馆,我们的故事也是在图书馆悄悄的发生了。

可以说我在大学里去的最少的地方之一就是图书馆,如果不是因为临近考试我根本不想去图书馆,我记得那是大二的时候,因为下午没课,我和往常一样,午睡过后一个人背着书包去学习《电工学》。我还记得那天下着小雨,在北方的春天下雨的天气并不多,我的心情也因为天气的影响并不是很好,但是还有三天就要考试,我得硬着头皮复习一下,要不然考试又要挂了,如果再挂科的话我就挂了三门了。

其实在这个时候在图书馆学习的人并不是很多,因为在大学里平时去图书馆的要么是对读书感兴趣的,要么是爱学习的,可是一旦到了考试周的时候图书馆就人满为患了,因为这时候大家都怕挂科,不得不临阵磨枪了。

那天我看完书已经天黑了,大约八点左右,可就在这个时候,无法预料的事就这样发生了,在我下楼的时候,一个女孩在我眼前摔倒了。可能是因为下雨的缘故,楼梯上有少许水珠,总想英雄救美的我却没想到今天就逮到机会了。我那时一个健步如飞的走上前去,扶起了她,其实她只是崴伤了脚,问题并不大,而我却问她需不需要上医院,她说只是脚崴了,麻烦我送她回宿舍。身为大男生的我怎能拒绝呢,于是爽快的答应了。

在送她回宿舍的路上,我知道了她是会计**班的学生叫**,原来她每天都回去图书馆学习,她的英语四级早已经过了,最近正在忙着为六月份的英语六级准备,今天我能遇见她纯属巧合,因为她每天都是九点以后才会从图书馆离开,而今天只是想早点回去洗衣服,我才会撞见摔倒的她,大概这就是冥冥之中的缘分吧。在路上,我们谈谈笑笑,就这样我们彼此都认识了对方。

北方的雨其实并不多,所以平常下雨我并不怎么喜欢带雨伞,可是今天老天却好像作弄我们一样,在这个时候雨下的偏偏很大,送她到女生宿舍楼下的时候我们俩全身都湿了很多,我不好意思进女生公寓所以就让她叫了她的舍友下来扶她上去,在走的时候她把雨伞借给了我,并连声说着谢谢我。其实我身上已经湿了,我并不需要雨伞,但是我并没有拒绝还是接下了伞,也就因为这件事我们才有了后来的交往。

其实大学里的事就这么莫名奇妙,明明说好只做朋友的,可是最后她却成了我的女朋友。在那次相遇之后,我和她经常一起去图书馆学习,一起吃饭,一起出去玩耍,偶尔还去看看电影,本来说好的我们只做朋友,可是我渐渐发现自己一段时间没见到她就会思念她,我发现我喜欢上了她。在一次慎重思考之后我向她表白了,原来她也对我有了感觉并答应了成为我的女朋友,但是我许诺了她三个条件;

第一, 必须每天陪她一起去图书馆学习。除非有其他事情。

第二, 不准经常去上网。

第三, 只能爱她一个人,如果发现我移情别恋就分手,连朋友也没得做。

当时高兴地答应了她,但是人生总有很多的不确定,没有完美的人,更没有完美的人生,事情的发展也不会一帆风顺的。

在以后的日子里我天天陪着她去图书馆学习,也可能是有了她的陪伴,我过了英语四级,挂的科目也过了,就这样我们一起持续到了大三。大四到来的时候我隐隐约约感觉到了一些不安,我强烈的感觉到我和她在一起的日子,不长了。可能是我天生洒脱,不喜欢自己按着别人的路线的走,被别人束缚着,所以这些事情成了我们之间矛盾的本质原因。

而我们分手那是因为有一次我们朋友聚会,那次我们一直喝到很晚,那天我也喝多了,第二天没去图书馆,也没去上课,到了晚上的时候他找我发了一通脾气,说我就这样活着有什么意思,怎么可能让她的生活有安全感,还说了好多,我也记不清了。而我也很生气,就把心里话说了,说自己不想按着别人的路线走,被别人束缚着,就这样我们的关系慢慢的越来越淡,到最后我们分手了。我记得那天也是在图书馆前面分手的,那天也下着雨,好像老天都在嘲笑我们似的。

人们说故事必然是一波三折,荡气回肠的才算是出色。然而我们与图书馆的故事只是这样的平淡,却就是这样的平淡才成为了我们的故事。我和她相遇也是在图书馆,分手也是在图书馆。虽然故事结局并不完美,但是图书馆的这段经历却给我大学的生活流下了一段难忘的回忆。

两个人相遇相识总是无法理解,是缘分的牵引还是彼此寂寞的吸引?可是每当我再次回忆时,我们一起去草原骑马,一起去西安看兵马俑,一起去北京故宫的那一抹微笑的情景却总也无法忘却。可能图书馆的故事每天都在继续上演着,但是属于图书馆和我的故事却留在了记忆深处,成为了我人生永久也无法忘却的回忆。

我和我追寻的书

文/薛冰华

小学四年级时,大哥从部队复员,随身带回一大箱书籍。看到大哥埋头看书看得津津有味,我便也拿起一本来看。这一拿起就再也没有放下。我还记得那本书名字叫做《第二次握手》,一个很怪的名字。书看完后,大哥就把它收了起来。像其他许多东西一样,随着岁月的流逝,这本书也不知所踪。

多年以后,在一个旧书摊上发现一本初版的《第二次握手》,我眼前一亮。我当然知道它不可能是大哥那本书,但我还是毫不犹豫地买了下来,尽管书价是原价的十倍还不止。如今这本书在我的书架上占据了一个非常醒目的位置。像《第二次握手》这样意义非凡的书,在我的书架上并不少见。贾平凹首发在《收获》上的《秦腔》(上、下部)是我跑遍整个郴州城买来的。赫尔曼·梅尔维尔“波利尼西亚三部曲”中,《奥姆》来自郴州新华图书城,《玛迪》来自长沙述古怀旧书店,《泰比》则来自深圳华强图书城。上海译文出版社草婴译《托尔斯泰文集》是读大学时,用做家教赚的钱,一本一本,花了一个学期好不容易才买齐的……可以说,这些书背后都有一个故事,故事的起承转合只有我自己才真正明了。

喜欢读书,自然免不了要借书、买书。去图书馆借书,常常会发自内心羡慕那些管理员能够坐拥书城,整日与书为伴。想:伟大如毛泽东,当年在北大图书馆当管理员是如何地潜心向学、韬光养晦;狂放如钱钟书,昔日横扫清华,发誓要读尽图书馆藏书又是多么让人心驰神往。平生不会唱歌跳舞,不会抽烟打牌,不好华服美衣,唯好买书读书。去服装城买衣服往往都是目的明确,三下五除二,买了就走人。一进书店,我却马上成了一个朝三暮四用情不专的人。看到这本想买,看到那本也想买。然而书价太贵,预算有限,最终只能权衡再三,舍鱼而取熊掌。每每这时便会大发宏愿:等哪一天有了钱,一定要把整个书店都买下来!

要读书,自然少不了读书指南。最简单明了的读书指南当然是各种各样的文学史了。诚然,文学史所介绍的作家作品大都是有定论的,值得细细去品味。但就个人趣味而言,我更青睐那些游离在文学史边缘的作品。在犀利的文字引领下,我常常跟随作者的脚步一往无前:保罗·奥斯特《布鲁克林的荒唐事》中,那些处于绝望边缘的卑微小人物互相扶持,最终找回了人生的意义,让我心里有种暖暖的感觉。村上春树《挪威的森林》中,直子心碎地死去,我陪渡边君在深夜里落下无声的泪水。卡森·麦卡勒斯《心是孤独的猎手》中,怀揣音乐梦想的女孩米克,被富人家收音机中传来的《命运》击中,我不禁柔肠百转。哈珀·李《杀死一只反舌鸟》中,阿蒂克斯·芬奇为黑人大声辩护,我不禁热血澎湃心潮起伏……诸如此类的感动实在是太多太多,可谓不胜枚举。可以说,每一次全情投入的阅读带来的都是全新的体验和深沉的体悟。

在这个指点屏幕、海量信息唾手可得的时代,手捧一本书细嚼慢咽大有被手按屏幕快速翻动所取代的趋势。然而,不管技术是多么的进步,不管书籍的形态发生了多大的改变,阅读的本质还是没有变。相比携带一个“图书馆”随时随地阅读的情形,我还是比较钟意那种泡一杯清茶,在袅袅上升的茶香熏染下,手捧一册书,身心放松,只为体验过程,不为任何功利目的的读书之乐。

意大利作家翁贝托·埃科说:一个人一辈子其实都只有一个念头,他所有的行为都是围着这个念头打转。我想把这话改一下用在自己身上:这辈子,我似乎一直都在寻找着一本书,一本精彩纷呈包罗万象的书。这本书能满足我所有的阅读期待,它不在别处,就在这个世界的某个角落静静躺着。而找到这本书的线索,却藏在这世上各种各样的书籍中。为了这本非同寻常的书,我愿意用我的余生去努力寻找。

我的图书馆

文/章铜胜

图书馆在我的心中,一直占据着一个很重要的位置。其中的原因,难以说清楚,可是印象又是很分明的,这大概有感情的因素在,也有一些其他的原因吧。我希望自己能经常泡在图书馆里,读自己想读的书。我甚至奢望这座图书馆是自己所喜欢的类型,它周围的自然环境很好,它是一座外观上看上去艺术感很强的建筑,它拥有丰富的藏书和安静适宜读书的环境。这一直是我关于一座图书馆的梦想。

上小学的时候,我不知道学校有没有阅览室或是图书馆,大概是没有的。对于我的小学,我没有这样的印象,学校那样简陋,连课桌椅都配备不齐全,怎么能奢谈图书馆呢。上中学时,学校是有阅览室的,有没有像样的图书馆,我也不太清楚,那时候并不爱读书。家在农村,早出晚归的走读生活,哪里还有时间和心思考虑这些。在应该好好读书的年纪,图书馆对于我来说,一直是一个空白的记忆。

外出读书以后,发现学校有一个规模不大的图书馆。那时候学习的压力不大,就喜欢上了读书,开始经常往图书馆跑,借书、还书。学校的图书馆设在办公楼的一楼,那是一座上世纪50年代建成的俄式建筑,墙体宽厚,楼层不高,看上去庞大而稳固。建筑内有一条走廊,两边是房间。我们沿着走廊向南走到尽头,便到了阅览室,从阅览室进入图书馆。图书馆的外间,被隔出一个小房间,有一扇窗户,透过窗户,可以看到图书馆里一排排的书架和整齐排列在书架上的书。图书馆有一位老师站在窗口前为我们借书、还书,常为我们办理借书手续的老师姓边。

站在窗口往里探望,我第一次看到那么多的书,心里既欢喜,又有很大的压力,心想那么多的书,怎么读得完呢?又想,这么多的书,谁又会逼着你去读完它们呢?正想着,听到“这位同学,你要借什么书呢?”是边老师的话,打断了我的胡思乱想。我说出要借的书名,边老师帮忙找到书,拿给我,冲我笑了笑,像是一种鼓励。此后,我常去学校图书馆,借书还书,久了,便和边老师熟悉了。在图书馆不对外开放的时间里,边老师允许我进入图书馆,自己去挑书,这是我最开心的一件事情。站在一排排书架间,看着那么多的书,一一找过去,在边老师的指导之下,在挑挑拣拣之间,学会了对书籍的取舍,也懂得了一些读书的方法,这是我在学校图书馆学到的最重要的东西吧。

这么多年,一直保持着阅读的习惯,自己的书也多半是从书店买来的。所生活的小城很小,想要读的书很难在书店找到。早些时候,自己也会去周边一些城市的旧书摊去淘书,每去一次,总会淘来一些自己喜欢的书,也够自己读一阵子了,渐渐也便疏远了图书馆了。

几年前,小城建起了一座漂亮的图书馆。去过几次,坐公交专线去,在图书馆泡上一天,还是很惬意的一件事。新图书馆里有书可读,读书的环境也很好,只是离家远了些,来回不太方便,此后便很少去了。

这几年,小城建起了不少阅读驿站,方便了爱读书的人。在离家不远的长江边,利用江边废弃的码头,建起了一处小型的图书馆。图书馆向江面伸出,上斜,上下货的码头改造成的阅览室,凌空于江面之上,脚下便是长江,从窗口望出去,长江浩荡,远岸逶迤,江面轮船来往,远岸绿树成荫。图书馆里的书不算太多,且大多是一些普及的读物。我常从家里带一本正在读的书来,坐在图书馆临江的窗边,读累了,抬眼看看江水和远岸,消乏,也养神。

想起来,更多的时候,我是在自己的书房里,安心读书的。那是我的微图书馆,里面藏着我爱书的小心思,还有我的私人阅读史,这才是我最爱的图书馆。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读书梦,每个人都该为自己建一处心灵的图书馆。

借书

文/王山君

上中学时,我读到课本里清代袁枚先生《黄生借书说》一文中“书非借不能读也”的句子,百思不得其解:有那么多的书读,该多好的事啊,干吗非借不能读呢?

初中毕业,我考入县城里的师范学校。报到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去学校图书馆办理借书证。也就是在竹师校“博大”的图书馆里,我第一次直观感受到袁枚先生所说“七略四库”“汗牛充栋”的大概含义。在向图书管理员老师怯怯地借书时,正遇一位戴眼镜的倜傥的青年男教师怀抱高高的一大摞书来还,然后又借去一大堆书走。顿时,怯怯的我,心里陡生敬仰而又倍生怯意。后来得知,这位年轻的帅哥便是教授《文选与写作》课的熊传信老师(后来晋升为学校的副校长)。熊老师时任我们年级另两个班的课,虽与我无缘直接的师生关系,但图书馆的借书一遇,实为我进入师范学校的“第一堂课”且恒久定格在我的脑海里。

师范三年,转瞬即到毕业之际。教美术课的陈显华老师把我们几个绘画功底较好的学生留下来集训,以备战全省师范学校艺术大展。于是,我们到学校图书馆借出好多绘画书籍来参阅。毕业半年后,我因事回母校,偶遇图书管理员娄川老师,她忽然问起我:借阅的《黄宾虹山水画册》一书为何至今还没还呢?我这才如梦初醒,这本书在集训时被一位同学从我手中转借去并承诺由他归还,原来他没还!或许忘了,或许弄丟了吧。而该同学毕业后就回到家乡的村小学教书去了,无法联系上。娄老师得知此情,就没再追究;并安慰我说,她各自去处理好这件事罢了。而今,时过30年,我借而未还的这本书,娄老师是怎样承担责任的?不得而知,却始终挂怀于心。

从师范学校毕业走上教学岗位,我便开始业余自学考试汉语言文学专科学业。报考伊始,苦于手头没有现成的备考资料,我去信向读师范时教我《文选与写作》课的恩师苏明顺先生求助。曾为川大中文系高材生的苏老师,专门从竹师学校图书馆择选借出《文学概论》,又跑邮局寄往我所在的乡村小学校。就是这本纸已发黄的通用“教科书”,帮助我单科一次性顺利考过关。待我去给苏老师还书时,才晓得年近六旬的恩师是顶着严重的腰椎病痛爬上图书馆楼梯借书、再拄着拐杖去邮局寄书的!

上世纪八十年代末至九十年代初,和中国大多数农村小学一样,我所在的小学校除了教学课本,几乎没有课外读物。为满足教学所用和学生求知所需,老师们便从微薄的工资中抠出、积攒一些钱来买书,然后无私地借给学生阅读。新任校长蔡继胜先生颇有魄力,经其多方呼吁奔走,筹钱,打书架,购书,好不容易建起县内首批乡村学校图书馆(室)。新图书室不仅藏书达到3千册,还安排有专门的老师管理和借阅。由此,爱书借书的师生们便心花怒放、愁眉舒展了。

后来,后来……,学生、老师、学校被升学压力所迫,让教辅资料捆绑,学校图书室寥落蒙尘,实为无奈而又无奈矣!

2004年,我到了文化部门工作。

县图书馆、新华书店等直属单位自然是我常去的地方。可是,我很快发现一个匪夷所思的现象:县城里的新华文轩书店、民营宇宏书城不大的开放式卖场内,常常有小读者席地而坐,周末更是爆满;而藏书二十几万册的县图书馆门可罗雀,常客也无非是十来个在此等候接送隔壁小学或幼儿园里的孙子的老年读者。是图书馆的藏书不对胃口,还是阅读环境不够好?经反复调研、论证,我们局、馆齐力向上级汇报并争取经费,对图书馆进行修缮扩建,优化环境,添置空调、电脑等设施设备,让外借室、阅览室焕然一新,并增设少儿阅览室、电子阅览室。此后逐年增加购书经费,大量购进各类经典、时新读物。同时,利用“4·23世界读书日”进行广泛宣传,主动到广场、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免费办理借阅证,把流动图书服务点建到农村院坝、街道社区、民营企业、政务机关、驻竹军营,大力开展全民阅读征文比赛;还建立微博微信互动,实现与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打开大门,走出去,请进来,从而让“束之高阁”而被遗忘的县图书馆逐步走出窘境,渐渐红火了起来。

结合国家新闻出版部门的部署,我们还率先在全县所有村建起农家书屋,进而扩大到全部社区。每个书屋都配备有1500余册书籍和30余种报刊及光碟;且有一名兼职图书管理员。由此,基本实现“十五分钟文化圈”目标。

送文化,种文化。作为基层文化工作者,所能做到的,也许仅仅如此。就是这样一群被称作“吃错了药”的人,秉持对文化的信仰、对文化工作的热爱,竭力为中华文化、为人类文明播撒种子,点燃火炬,传承基因。

伴随着呀呀学语,我的儿子也渐渐长大。

从中学到读大学前夕,我特意陪他先后走进多所大学校园及其图书馆参观体验。在四川大学,在电子科大,在北京大学,在西南大学,在江南大学……所到之处,但见莘莘学子埋首于浩浩书海,图书馆内座无虚席。此刻,我仿佛听见孩子胸膛里咚咚的鼓点。其实,我亦多么想在这些地方好好驻留,或借本书来端坐于窗前,让校园里璀璨的灯火在点亮学子的同时也温暖温暖我失血的老脸,让知识的琼浆滋润滋润我这枚快要枯涸的苍心。

栖居成都,刚参加工作的儿子便抽空带我专程去了“方所”。这一现代时尚的购书读书之所,集阅读、购书、咖啡、购物、信息交流于一体,实在是让人流连忘返的高端书城(书吧)。像这样为年轻读者乐于趋往之地,成都还有“言几又”等好几处。去年春,大竹这个川东小县城也开始出现了类似格局的“木言”书吧。真好!

我们再去落成于天府广场旁的四川省图书馆新馆时,随行的小侄子一钻进少儿借阅馆便兀自投进书海,抱着一本童话集怎么也不肯挪步,且一待就是大半天。我等真是倍感欣慰。

如今,时代坐上高速列车。

手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学习强国”APP,各类微信公众号……众多智能阅读“神器”、新媒体如磅礴之势扑面而来。借书、买书、读书,甚或写书、出书,几乎就是弹指一挥间的事。读什么书,怎么读书,我们似乎一时陷入难以选择的不知所措。

当下这个时代,书从何来,借与非借,早已不是什么问题。能在快节奏而又浮躁的环境里,去粗取精,去伪存真,寻求到一本心仪的好书,再把它安安静静读到心里去,这恐怕才是最最要紧的。你说不是吗?

我不信命

文/胡胡酱

闲来无事,培养闲情。

于是与朋友报了个培训班,所学的是古筝。今晚本是上课时间,在车站等了十几分钟的公车还没来,心里不禁有点后悔报名了,可是出发无回头路,所以费用都已缴清。

我是一名会计专业的学生,还有十几天就毕业了,现在在一家代理记账公司上班。每周三下午七点半上课,我们公司下午是六点下班,任接触过会计的人都知道,每天处理繁琐的账务,有些难题不可能那么容易解决的,更别说我所在的是代理公司,几百家公司,客户说要就要立刻整理出来的数据,那时我是特别乐意加班的,每天根本不可能准时下班的。

在学校时我上课没缺过课,现在出了校园难回校园却缺课了,心里不禁默默叹息:本来以为缺课的是女友,却没想是我。明明我只是吃了一碗老友粉。女友比我先一步出门,到车站时却不见踪影,我心里清楚她早已坐上班车,我愣是等了十几分钟不见次班车,打电话给女友,她说才十分钟的路程。这时我记起每次比女友慢一步出门,看着她一路路灯,我在身后一路红灯。我心里清楚明白知道,有些事情,不是你喜欢就可以了,比如你喜欢吉他,首先你得有钱,有钱才能买乐器,然后各种培训,然后你得有天赋,不然也是废。

前几天是端午,我没有回家,压根不敢回去好吗,“无颜见江东父老”就是形容我这样子的。在家就是电视里大龄剩女被逼婚一样的情形,造成这样的原因是我还没考得从业资格证。在学校时我又在图书馆兼职,大家都以为在图书馆就是小清新小文艺那种,很安逸悠闲。事实上我就是个打杂的,一开始进去的时候老师说了值班时间不忙可以看书了,然而真正开始上班是下午五点到晚上十点,周末还要轮班。大概工作内容就是陈列整理图书报刊,还要整理下架的报纸分类,然后装订,每逢暑假大家放假回去了我们图书馆人员都要迟几天才能回家,需要整理的书几乎铺满了整个地板,一个翻读一个记录入册,轮岗。要问我为什么不爱看书,那得看时间,几乎都是跑着到图书馆换班的,时间观念很重要。别人都是争着往图书馆跑,我却内心恐惧,周末想睡个懒觉无奈要早起。

2016.06.22,倦。

图书馆,我眷恋的精神故乡

文/杨黎明

由于工作关系,我经常到全国各地出差。每到一座自己未曾到过的城市,心里总不免产生“陌生”和“新鲜”两种奇特的感觉。

对一座城市的新鲜感,通常来源于这座城市里市民口中难懂的乡音、独特的服饰、特色的饮食、罕见的古迹等。但我对这些常人都很感兴趣的东西,并不来电。我只是对一种地方很感兴趣,那就是图书馆。每到一个地方,只要有空,我总会去这城市里的图书馆逛逛。哪怕不借书,只是逛逛,都觉得很好,很舒服。那对我来说,似乎有一种回到家的感觉。

虽然每座图书馆的建筑外观不尽相同,但里面的设施却大致相似。都是一排排书架,整齐地码放着一排排或新或旧的图书。最重要的是,在不同的图书馆,总是能看到同一个古人所留下的同一部作品。在不同的地方,不同的图书馆,看到相同的作者,相同的书,难免会有一种他乡遇故知的感觉。这种感觉,足以使你忘却“身在异乡为异客”的孤独与寂寞。

和图书馆结下不解之缘,是在大学时代。那时,十九岁的我,独自一人来到南昌这座陌生的城市求学。这是我生平第一次出远门,也是我有生以来到过最远的地方。刚入学之时,和所有新生一样,由于人生地不熟而感到非常孤独和寂寞。幸好,当时有位室友在大学之前就在南昌上学。因此,对南昌再熟悉不过。周末的时候,他骑着自行车带着我游遍大街小巷,逛图书市场、古玩市场等地方。其中有一次,突然把我带到一个犹如世外桃源的大院子里头,里面坐落着一座很宏伟的大楼。我抬头一看是“江西省图书馆”。

一进图书馆大厅,就看见正堂上龙飞凤舞地写着高尔基的那句名言:“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整个大厅安静肃穆,颇有某种“圣殿”的意境。往里走便是一间间藏书室,里面整齐地码放着各种泛黄或崭新的书籍。第一次看到这么多藏书,使我有一种刘姥姥进大观园的感觉。

自那以后,每个周末我均风雨无阻地来到这个图书馆复习功课,或借阅书刊。四年大学光阴,使我对这座图书馆产生了很深的感情。记得我每次来这座图书馆,我都坐在北边最角落的那张桌子,除非此前已先被人占座,不然绝不破例。这个位置光线较好,且安静。抬头就能看见墙上挂着一幅艳丽的红梅图。这幅梅花图,恍若一次次提醒我:梅花香自苦寒来。不经一番寒彻骨,哪得梅花扑鼻香。寒门子弟,不刻苦勤学,何来光彩的未来。因此,只要一坐在那里,就不好意思偷闲。

转眼间,十多年过去了。我的钱包皮夹里,一直随身携带着当年在那图书馆办理的借书卡。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要一直带着它,或许是一种缅怀吧!缅怀它陪我在那里度过的四年光阴。带着它,就像带着一位能见证我往昔的老朋友。有他在身边,心里就觉得温暖、踏实。

每当出差或途径省城南昌之时,我必定抽空到省图书馆走走,必定到那张我曾经坐了四年的座位上坐坐。哪怕只是小坐一会儿,也觉得倍感温馨,那似一种回到故乡,回到家的感觉。看看墙上依然健在的梅花图,虽然已经略显陈旧,但她依然那么傲骨和动人,就像一位在家守候孩子随时归来的母亲,虽然久经风霜略显苍老,但她依然是那么慈祥,那么漂亮。

人活一世,总有些日子,值得我们怀念;总有些人,值得我们惦记;总有些事,值得我们回味;也总有一些地方,让我们难以忘怀。特别是一些我们曾经奋斗过的地方,总是让我们那么怀念。确切地说,是我们不肯忘却。只有在这里我才能和志趣相投的人“类聚”,才能与人类历史上世界各地的文化先人们“约会”,倾心交流。

自那以后,逛图书馆便成了我的个人嗜好,或者说一种个人情结。每到一座陌生的城市,总想去那座城市里的图书馆坐坐。就像一个基督教徒,每到一座城市,总想到当地的教堂诵经一样。

是的,图书馆是我朝圣的殿堂,也是我灵魂“受洗”的地方,更是我眷恋的精神故乡。在这精神的故乡里,我愿意做个捉蜻蜓的孩子,快乐地捕捉智慧,捕捉每一个闪亮的精灵。

换一种眼光

文/5167135520

那年,我在一家图书馆当管理员,可经常发生图书不翼而飞的事情。为防止这种偷书现象的继续发生,我在图书馆的墙上挂起了一块告示牌:凡偷窃书籍者,罚款200元。可偷书现象仍屡禁不止。

一次,朋友来看我,我向他诉苦。朋友看了一眼墙上的告示,笑着说:“凭你一双眼睛,怎么看守得过来呢?”

“但图书馆不可能再增加管理员。”我说。

“你可以借助读者啊,让读者帮助你参与管理。”

“读者?偷书的就是这些读者,让他们参与管理这怎么可能呢?”

“偷书的只是个别人,你不要把所有的人都放到你的对立面,而应该换一种眼光,把他们看成你的朋友,充分相信他们,让他们和你一起参与管理。”

“那怎么样才能让他们参与管理呢?”

朋友要我拿来纸和笔,写了一条新的告示:凡检举偷窃书籍者,奖励200元。

新告示贴出后,图书馆再也没有出现丢失书籍的现象。

爱在图书馆

文/张月丽

喜欢码字,每次发表文章,多喜欢能有一份样报。

在我们的写手群里,常听到文友们说,“今天去了图书馆,看看有没有自己的文章。”那个时候,好象看到了文友们在图书馆里,徜徉在书的海洋,欣赏着大海的雄伟和波澜壮阔,也细数着于属于自己的浪花一朵朵。这对于一个作者,同时又是一个读者,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情。

终于听到了广场建成了一座图书馆的好消息,再后来,顺理成章的成了这里的常客。说实话,一进到这里,置身于那超豪华的图书馆,就有一种惶恐感,惟恐自己的心不够虔诚,负了这里这么好的场所。办了两个图书证,自己办一张,给上小学的儿子办了一张。

在这里,我找到了发表在《扬子晚报》上的《种下满院的希望》那篇随笔。在《京华时报》找到一则笑话,从《中华家教》第三期找到一篇亲子文章……

一开始先借来那些写名人的书,借《傅雷家书》《唐代诗人李白》《苏轼》《欧阳修》,后来借汪曾祺的《一辈古人》,余秋雨的《千年一叹》,从那里得到很多灵感,汪曾祺的“多年父子成兄弟”的家庭理念,还被我写成一篇读后感,发表在《山西日报》上。

后来发现里面好看的书太多了,我所借的书十之八九都是续借一遍,比如读《听李敖讲学问》,里面除李敖的关于人生,关于学问的精彩之摘,同时还有本书的作者王墨卿对李敖的文章内容进行解读,对他的人生哲学进行诠释。让读者看了爱不释手,不忍归还。

家有小儿,所以育子的书不能不读。《向西游记取育儿经》,看了让人忍俊不禁。本文是心理学者韦志中所着,里面收录了名着《西游记》的一些精彩片断,然后,进行层层剖析,向父母们传授很有实用性的育儿技巧。因为家里曾断断续续买过西游记的少儿版本,我一直没有买原版,心想,故事都已经家喻户晓了,再买也没有意义。然而看到书中摘出来的的西游记原文,那些古典句子那么生动优美,那些对话更是活灵活现,于是马上又借来厚厚的《西游记》原版细细读起。

《小学三年级日记》那本书,里面有小学生日记,还有词汇,内容生动有趣,特别适合三年级的儿子读。借完又续借半个月,还是读不够,索性从网上买了一本。这样可以伴随孩子每一天了,快哉!如果让自己在网上盲目买,难免有看不准的时候,从图书馆实地考察之后,这样哪本好,就可以留驻下来,成为永远的朋友了。又少花钱,又拥有了真正的喜好。

我这份灵感,是从哪里来的呢?那次,我去还书,有一位母亲问某本书从哪里能买到。管理员问,是不是把书弄丢了,那位母亲说不是,在管理员的问话下,终于说了实话,孩子说这本书太好了,舍不得还。

于她的这事,我想到了这一招,哪本书实在喜欢,看不完,看不够,索性就在网上买一本。没想到,随着书借得越来越多,“贪念”也越来越大,看着那些看似可以成为终身的朋友,不免最后是受冷落的境遇,又不禁劝自己煞车,对自己碎碎念:书非借不能读也!还是来去图书馆借读吧!

图书馆又分为好几大类,有文学类图书室,社科类图书室,儿童图书室……在妈妈的眼里,百看不厌的就是孩子读书的身影了,孩子们坐在冬暖夏凉的图书馆里,认真看着书,小眼睛亮亮的,闪烁着智慧的光芒,多么美丽的画面!

老人们最爱去的是报纸杂志图书室。戴着老花镜,拿起一份报纸,或者一份《老年世界》,瞧瞧当天的新闻,再学学同龄人的养生之道,每天的时光就这样安静地度过,该有多好!看着他们的背影,同样心生欢喜。因为从中我也看到了自己的未来。未来很美好,主题就是“活到老学到老。”

走进图书室,脚步不由自主变轻,变快。真好,尘世有爱。我们的爱,尽在图书馆!

在图书馆的哪些日子

文/把快乐带回家

静静行走在时光的巷道,年华犹如一指流砂,很多生动的人,很多鲜活的事将成为最熟悉的怀念,而无论怎样,在图书馆备战考试的那段日子,却永远停留在记忆的深处。考试完已经过去一个月了,现在每每想起在图书馆度过的每一分每一秒都记忆犹新,短短的一个月给我很多惊喜与感动,收获与成长,曾经一直以为生活会犹如清水一样淡然的划过,经历的有很多,很多。却比不上在图书馆的一个月的精彩,不经意走在记忆跟前,记忆太驳杂,在来不及全部梳理之时,我只写点学习生活中的点点滴滴,为记念一起奋斗的“战友”,为纪念一段永不褪色的日子,也为将来积累一点点回忆的资本。

发现这里纯属一个偶然,那是个风筝飞满天的季节,周末相约好友一起放风筝,到了广场已有好多风筝在天空中徜徉,于是展开我们的风筝,当风筝从手中启航的那一刹那,仿佛寄托着美好的愿望和快乐的思绪也随着它放飞在天空中,那天的风很给力,借着风,它象个顽皮的小孩肆意的飞得越来越高,于是我们心里满满的喜悦,任它在空中于畅游,感觉此时广场的空中象个大乐园,老鹰、蝴蝶、机器猫、喜洋洋、各种可爱,各种有趣都汇聚在这里,就在我们美滋滋的享受它们给我们带来的美好感受的时候,不知是我们风筝飞的过高的缘故还是线的质量问题,线断了!原本愉悦的心情长满了灰色的烟尘,于是到处寻找,那种心情不亚于寻找不小心丢失了孩子的急迫,与之不同的是我们喊喊不出口,它也不会给予我们回应,就这样它在天空中,在我们的视线中消失了,到处找寻也不见了它的踪迹,就此作罢的时候抬眼发现了赫然矗立在我们面前的它——图书馆。

真的找累了,那就进去休息一下吧!

宽敞的走道、明亮的光线、焕发生机的绿植。干净且雅致!它们都好像友好的欢迎着我们的到来!排列整齐的书橱、敞开式的阅读环境,一走进它,就仿佛置身在书海中,卸去了尘世的铅华,回归到真实的心灵深处,此刻时间仿佛停滞在这里。随手拿了一本书,坐在桌前,仿佛又回到了大学时代的光影,感觉真好!于是感叹在这个每个人都忙着生忙着死的浮燥的时代,这里真是很难觅到的,一个让人疲惫的身心得以歇息,世俗的烦恼远离自己的精神的憩园。走的时候还依依不舍,在大厅的指示牌处了解了这里的设施与机构分布,最让人兴奋的是这里还有自习室。想着我快要如期而至的考试,这里是一个不错的学习的地方。

所有人都知道,学习是一件很辛苦的差事,带着对未来的憧憬和自己渴望提升的心情我毅然决然的选择了它,希望我可以战胜它、战胜自己,人生就是一个不断尝试的过程,不跨出勇敢的第一步,一切美好的梦想都只不过是虚无飘渺的幻想,有的事情只有自己去做了,才能真正明白其中的道理。

直到考试临近,才发现自己掌握的知识远不能足以应付这场考试的时候,又加上公司正处于旺季,要花很多的时间和精力去处理事务的时候,学业和工作发生了冲突!当时压力特别大,工作也想做好,学习也想学好,可是就是这种想法,压得我喘不过气来,思虑再三,深谙一个道理:若什么都不舍弃,便什么都不能获取。于是放弃了工作,沉下心来考试学习。

就这样在图书馆自习室学习的日子开始了,当时的我像极了刚出生不久的苹果虫,我的考试就像是一个大大的青苹果,惊喜、诱惑都藏在里面,当我遇到它的时候,我的缈小以至于从哪里开始咬第一口都不知道。刚开始学习老是静不下心来,看着看着就瞌睡了,坐着坐着就坐不住了,然后还有同学、同事、朋友动不动打电话邀约,种种不适应,种种诱惑~~~~~~。

愿望有多强烈,成功的可能就多大,一直提醒自己,一直坚定信念,势在必得!

美好生活

自习室里自习的人很多,大至老人,小至小孩,有考雅思的,有考造价师的,有考经济师的,有考研的,有考公务员……,在哪里让你感受到的就是一种孜孜不倦对知识的渴望!大家都在悉心的学习,整个学习气氛很浓,但对于我来讲却略显沉闷!才女姗姗的出现让我沉闷的学习得以调剂,留下了很多欢声笑语。

才女姗姗是以前公司的同事,接近90后,她思想活跃,感情丰富,在企业报刊上总有她发表的豆腐块,所以得以才女美名。十一国庆大忙忙完得以休息,打电话与我寒暄,得知我在图书馆备战考试,同样报名考试的她在佩服我的同时下定决心,不惜坐一个多小时的车程来图书馆加入学习的大军!然后休息的这几天,都住在我这里,和我一起吃饭、学习、睡觉。谈到吃饭,每天我都会做很丰富的早餐,有小米粥、桂圆莲子粥、黑米粥之类的各种营养粥,还有每天必不可少的煎鸡蛋,还有时令蔬菜。然后姗姗也不逊色,要露一手,晚上回来炒一素菜,于是放心的腾出厨房让她露一手,就在菜一下油锅的时候,我听出了一些异样,赶忙跑过去看,只见她站的远远的,然后锅里的菜在滋滋作响,锅周边洒的到处都是菜,我说“你这是肿么了?”她嚅嚅的说,刚把菜倒进去,油就着了,吓的她就成这样了,哈哈!接过她手中的锅铲赶紧炒菜。好歹把菜炒熟了。吃完饭,我提议我们需要活动活动,坐了一天了,需要伸伸胳膊踢踢腿什么的,姗姗激动的响应,说你看我可以踢腿踢好高,说着就飞起一脚,当时只感觉耳边嗖的一股小风,还没反应过来,就听阳台上的瓶子叮呤咚隆乱响,转过头去一看,姗姗同学的一只托鞋已经躺在哪里了,惊魂未定的我与罪魁祸首的她对视过后捧腹大笑!笑够后继续活动,听着时下最流行江南styl,学着时下最流行的骑马舞。此时觉得一天的辛苦已经慢慢舒缓,再经过一晚的休息,又可以精神抖擞迎接下一天的学习任务。

清晨起床吃了早饭,和姗姗步行到图书馆,都要途经广场的小树林,还有人工湖。此时的空气是最好的,所以心情也是最愉悦的,就在我们走近湖边的时候,听到一阵扑扑啦啦的声音,抬头望向湖面,才看到湖面不知从哪里飞来了七八只分不清楚是鸭子还是鸳鸯。在太阳的照耀下,湖面闪着清洌动人的波光,它们象是水面的精灵,悠然自得的轻啄着羽毛,旁若无人的游嬉,好生羡慕!心想它们美好的一天也开始了,就是担心湖中的小鱼仔们要加快游动的速度,否则将成为它们口中的美餐了。

中午用完午餐,我们都会到广场晒太阳,秋高气爽的时节,正午的暖阳是最有感觉的时候,我们会面朝南湖,背对着太阳,释放着在自习室那种沉闷的压抑。感叹着每天吃着宫庭御膳养胃、享受灿烂的阳光晒背是件多幸福的事情!落叶已铺满了通往图书馆的小路上,走在小路上,身后的落叶沙沙作响。偶遇一只迷路的小猫咪,俯下身来怜爱的抚摸着它,然后告诉它:如果明天你还在这里,那就跟我走吧!

学习乐趣

引用五柳先生的话“好读书,不求甚解;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慢慢学习状态渐入佳境,每天时间过的超快,感觉一坐下来没多长时间就一天过去了,可是书越看越越觉得自己掌握的知识越少,现在明白为什么好多越是知识渊博的人越是谦虚的道理。每遇到很难不容易把握的课题时,就要费很大的心思去攻克它,这时就会心生厌烦和怨气。慢慢感觉自己处于学习的瓶颈状态,感觉好累啊!想要放弃,想要向困难妥协。但每每有这种念头时只会一闪而过,因为我没有太多的时间在这件事上纠结,只有抓住每一分每一秒加强记忆才是当下最重要的事,再累再烦步伐还要一步一步的走。

在学习慢慢进入状态的时候,与周围学习大军中的某些同学们也达成了了默契,习惯了向阳的位置,因此每天来都会选择哪个座位,而其他同学也似乎与我们想法相同,都会固定坐在某个位置。一直埋头苦读,偶尔抬起头打量周围的同学的种种举动也是一天中蛮有情趣的一件事情,特别是我们对面的男孩“安静”。

为啥叫他安静,源自于一天下午五点的时候,自习室来了一群小朋友,由于孩子的天性一聚到一起便唧唧喳喳说笑个不停,他们的到来一下把整个学习氛围和节奏都搅乱了,此种情况下,我和姗姗还是尽量努力抵御干扰,更专注于书本的文字,突然当头大喝一声“安静”!吓的我原本就浮燥的心差点从嘴里跳了出来,原来对面的男孩实在忍不下去了,向喧闹的孩子大喝一声以示警告。我和姗姗对视苦笑着差点背过气去,心想不知道吓到孩子们没有,把我们着实的吓倒了。这时才注意到他,带着一幅黑边框眼镜,国字脸,眉头静锁,下巴上星星点点的点缀着他这个年龄的青春痘,桌子上摆着一摞厚厚的书,却感觉像一个非常严谨的教书先生。所以每有小孩来上自习,我都会关注他的一举一动,提早防备!不经意发现他偶尔做题做对了,会激动的举起胜利的拳头,此时我会默默的在心里给他配音“欧耶”!

还有到这里打酱油的“天然呆”,本来眼睛就小,什么时候看上去好像跟睡觉似的,偏偏来这里不好好学习,我和姗姗一致认为他是这里面最会保护耳朵男孩,因为我们都在学习的时候,他在听手机里的收音机,你自己听也就罢了,偏偏不插耳机,虽然把声音放到最小,但整个自习室里都能听到电流的声音。平时发现在电脑区听音乐也同样不带耳机,而是把耳机举到离耳朵一指宽的距离,和着音乐的节拍陶醉的频频点头。实在不忍看第二眼!在某天中午用餐时间碰巧与他同乘一部电梯下楼,他先上的电梯,我和姗姗后面赶了上来后电梯门关闭,我俩进了电梯还在为一道题争论着,这哥门若有所思的不知在想着什么,就听“叮”的一声,电梯门开了,有人走了进来。这时我们才回过头来看到电梯怎么没下到一楼,反而上了楼顶,原来我们三个人上了电梯都没按下楼层数,结果被楼上的人把我们硬生生的按了上去。暴汗中……

爱上读书

文/马稼春

上世纪50年代中期到60年代初,我家住在白莲巷8号(60年代初成为红旗人民公社),家门口不远的白莲巷西侧和山门口街交界处,就是原来的镇江市图书馆。

在我刚识字不久,上面三个哥哥就给我带来许多图文并茂的童话书,也许正是受他们影响,我养成了爱读书的好习惯。三年级开始,哥哥看我这么喜欢读书,就为我办了一张图书馆少儿部的借书证。从此,我与图书馆结下了不解之缘。

有了借书证,我心情特别激动。每天下午由八叉巷小学放学回家,都要经过镇江市图书馆,我迫不及待地带上借书证,踏进图书馆,挑上最喜欢的书如饥似渴地读起来。我小心地翻动着书中的每一页,恨不能把整个图书馆搬到自己家里去。

一天晚上,上中学的哥哥把一本书递到我面前,定睛一看,在书的封面上画着一幅神秘的图画:一个戴眼镜的科学怪人,正坐在一艘鱼形的怪船中开怀大笑。几条全身布满彩色条纹的石斑鱼,围着怪船游来游去,似乎在打量这个闯进他们世界的不速之客。我立刻被它深深吸引住了,书中的怪鱼,勇敢机智的尼摩船长,此时已成为我的一切。从接触《海底两万里》这本书开始,我嗜书的情结,一发不可收拾。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在图书馆读的书越来越多。很幸运,那时哥哥做了图书馆成人部的义务服务员。在哥哥值班时,我到图书馆成人部用哥哥的证借书,那是段很快乐、很值得留恋的时光。

我还阅读了许多文学精品,如中国古典四大名著,那一个个鲜活的形象让我至今念念不忘。《诗经》使我听到先民的歌唱,《左传》使我见到诸侯的争盟,《山海经》带我游历神仙的故乡,《颜氏家训》让我感受到一个父亲的叮咛……

我爱上了图书馆,爱上了书。人们常说,一个人的气质里藏着曾经读过的书,走过的路和爱过的人,因为气质是长期积淀的产物,是被岁月打磨后的模样。这么多年来,弄丢了许多爱好,幸好还一直保持着读书的习惯。

书,带我去远方

文/王金水

在我识字以后,能读到除课本外的其他书籍,是件奢侈的事。要知道,当千禧年的钟声敲响时,我最大的愿望,还是顿顿吃上白馒头。物质的极度匮乏,让人的目光沉重,没办法离开土地和食物。幸运的是,读书让我不因苦而悲。

记得那时候,每次去赶集,不是卖洋芋,就是卖粜玉米换钱。交易完成后,我总要跑到全镇唯一的书店,隔着玻璃橱柜,看看有些啥新书。当然,只能盯着封面过过瘾。老板问一句:“要本啥?”我就摇摇头,回一句:“不要啥,看一看。”人家翻个白眼不再搭理我,我红着脸疾步出门。直到有一天,母亲拿出卖西瓜挣来的厚厚一沓角角钱,让我拿去买本书,我才有了一本作文选。从此,无论是泉边打水,还是放牛放羊,我都带着它,一遍一遍地看。

一本书就是一束光,能直直打进人的心窝。正是那一篇篇如今看来还很稚嫩的文字,让我看到了山村以外的天地,汽车、电梯和城市,更让我晓得还有更大的世界———图书馆。一个地方竟有那么多书,还可以免费读,这也太让人眼红了。上初中时的每个周末,我都要回家取口粮。走在星月当空的山路上,四野无人,我时常幻想着自己坐进了灯火通明的图书馆。

后来上了高中,学业负担重了。无论是老师,还是家长,视课外书为洪水猛兽。而恰恰在那个时候,我爱上了文学。一周省出几顿饭钱去租书,中国当代小说、外国经典著作,那些在文学的天空,闪闪发光的书名和作者,照亮了我窄小的出租屋。于是,冬天不再寒冷。有时候,我也会冒险将书拿回家。多少个麦黄的日子里,挑着100多斤的麦子,走在毒辣的太阳下,磨烂了肩膀、晒破了脊背,心里盘算的却是,干到天黑,就能捧着书读了。

再就到了大学,那是我第一次离开家乡,第一次坐大巴车,第一次进省城。一根扁担挑着两个猪饲料袋子,里面装的是被褥和一些生活用品。我没有先去宿舍,而是一路打听到了图书馆。面对比高中教学楼还大的图书馆,我像登临了山顶,长舒一口气,终于到了。

三十而立,百感交集。读一本书,就是进入一座纸中城邦,在那里建构自己的精神王国。走上工作岗位,从事文字工作,我时常感恩那些读过的书,虽然很多我甚至连书名都想不起来了。但我知道,在我的精神世界里,它们是一块块埋进地基里的砖,撑起了一个农家娃内心的高贵。

图书馆的冬天

这样一直有太阳的日子持续了好几天了!因着周末睡一个懒觉,吃一餐早点、午饭合二为一的饭,然后去图书馆寻一片宁静,读几页北岛的《午夜之门》,写几行太阳下美丽的心情,顺便享受一下温暖的阳光。

按时节划分该是冬天了,昨天是寒衣节,前天晚上看李自健的画展回来在600路区间上就看到很多人,在很多路口,在划定的有个缺口的圆圈里给天国的人烧棉衣(传说钱灰会从缺口处飞向天国),我当时给关说了一句“我们都是不孝子孙啊”,在清明节还不是国家法定节日之前,所有该去祖坟祭扫的日子我都尽数错过只留一个——除夕下午!想来少了先人们多少冥钞,短了他们多少棉衣?!若真有魂灵,早该有人来我梦里索要了!只是我的先人们都很善良,不仅没来索要还在冥冥之中助我多次化险为夷、转危为安。于是我一直不相信有神,但相信有鬼——因为死了的凡人是不会变成神明的,顶多是化作鬼,好鬼,专门庇护他们尘世间最爱的人的好鬼。

其实我不是要说神鬼的,我只是感受到了温暖联系到了而已。

我不才,来的不早不晚没能有幸坐上图书馆右侧靠窗的位子,因为那儿有阳光——很暖,本就是兵家必争之地,奈我何焉?只是也好运气,退而求其次,在靠窗的第二右侧觅到唯一的一个位子,坐定,竟然忘了来的初衷,静静地享受起了这造物主冬日里的恩赐。

阳光温淡,我像只井底的蛙,只能看见我右侧的天,似乎是带很多白的蓝天,不算很干净但很明亮。远处我所能看到的只是阴黑的树的重影,似乎是高低参差的树,还有未落尽的叶子。那么高高低低地立在一方我看不到的世界,然后向上伸展着,只留树梢给一个来图书馆晒太阳的神经病眺望!最近的是实验楼的建筑,西外的建筑物颇为西式,要么呈圆形——像我置身于其中的图书馆,要么呈弧形——像教学楼,要么呈欧洲别墅式——像出了东门再往南边走好远的路,在一片荒草地中传说中老师的寓所。唯独学生公寓呈对称状,以大食堂为对称轴,前面三幢,后面三幢,规整有序。

我常常想,这世间是没有人不喜欢太阳的吧?就算夏天,也还是会在夕阳还未完全隐去时出来溜一圈和她告个别的,冬天就更甚了,天天盼晴天,村子里的南墙根下,做针线活的大婶大妈,闲侃喝茶的大叔大爷都是因着太阳聚在那儿的。长这么大,我可从没见过有人在大雪天、下雨天聚在南墙根下聊天吹牛的!从宿舍到教室十来分钟一段并不长的路,我总会跟着太阳走,一进教室就浑身打颤,抱怨“冰窖”。我喜欢太阳,虽然很多人说细雨漫步很浪漫,秋雨看小说睡觉很惬意,大雨狂奔很刺激,我也赞同,但我还是一如既往地追着太阳,雨下的再美人还是爱太阳,就连影子我也喜欢那太阳下的一个!

越来越不喜欢窝在宿舍了,特别是冬天!虽说再过几日会有暖气但还是觉得宿舍寒气逼人,虽然几个人有说有笑热闹一点但能抵御严寒的也只有那一床厚厚的棉被,那是去年九月份我从家来时带的,母亲说我总是怕冷,特地装了好多棉花,晒了好几日,那是我自己亲手种下的棉籽,亲自摘下的棉桃,亲眼看着去籽成棉、由母亲缝制成一床温暖的过程,怎会抵不住冬日里的严寒?从6B到5A,从去年到今冬,晚上我从来没有过被冻醒的经历。然而宿舍里能御寒的也只剩那一床棉被了……

所以我还是选择出来,不管怎么说,太阳总还是很暖也丝毫不吝啬多我这一个人来分享她的光和热。太阳很暖,即使我之外还罩着一个笨重的“电饭煲”,我依然能真切地感受到她的暖。正是午饭的时间,我抬头很多人来了又去,突发奇想,如果西外的每个人都有避风的港湾,那除了家就还有一个图书馆。但也许只是我的一厢情愿,自落成之日起图书馆就站立于此,不单单为等某一个谁,等来了一个又一个谁,就像史铁生的那座地坛,一直在那里,只是我们来了就情愿相信她在此等候……

前几天大概是上周末我来图书馆被冻地够呛,没想到只是一个周的时间,我在这里可以如此安心地晒太阳。

一直记得那句话“如果不想看到阴影,就转身面向太阳”,不知道在我的身后,太阳是否也能到达?

若你有梦

想回家啦。

趁运动会期间。

每次运动会都会有健美操,去年被强制着去了。今年一直凛然的大叫,不去,坚决不去。所谓自己决定的事,谁也改变不了。这次到底抗争着没有去,肚子疼了一天,不想去上课,不想去吃饭,甚至不想出门了。正好以此做了强大的借口,心安理得。

可,自己胆子毕竟有限,去上课去了,索性上完课又去了图书馆一直坐到傍晚。这几天经常往图书馆跑,都会待上一段时间。我还是算比较喜欢图书馆的,站在图书馆,可以看见整片的湖水,在阳光的照耀下,波光闪闪。感觉睡着了,做着晃荡的梦。

其实,这几天自己是比较衰的,一不留神就会擦边球一样跟倒霉扯上关系。所谓破财消灾,可现在看来,这并不适用于我,财是破了几次,可不爽依旧。财没了,就哪也不去了,好好呆着吧,计划泡汤。真希望有时候自己会突然地时来运转,天上掉馅饼或印有毛爷爷的钞票,好吧,这是典型的俗气的白日做梦。自己忒俗了,忍不住的挤兑自己了。

我又称之为‘遗憾’。就像曾经看过一个人说这辈子的遗憾:没当成导演,够不到美女;没当成画家,画不了人体;当记者没当成摄影记者,拍不成写真。看了就有些发笑,念出来给大家听,都哈哈一笑,然后就又各忙各的,这只是多数人中的冷笑话而已。可我还是会觉得这就是实实在在的遗憾,同情油然而起,就默哀一下吧。

每晚临睡前都会跟宿舍的人哼着不着调的歌,或是自己自娱自乐,废话一堆,有几次,唱着唱着,听着听着就睡着了,有时晚上做梦,起来大都忘记了。

有话说,若你有梦,说明日子过得还行。

夏天到了的时候

我想拿个七彩柠檬,扎个高高马尾,画个清清淡妆,穿上玛丽T恤,晒晒温暖太阳,喝喝涩涩咖啡!

我想买几个乒乓球,想着它是鸡蛋,嘭!嘭!嘭!,啦啦啦鸡蛋碎了,流出葵黄的小太阳和透明的湿眼泪。

我买了昏黄的报纸样墙贴把白白的墙壁贴上,想象着关了门窗,拉了窗帘,开了台灯,开了电脑的封闭小世界。

可是南风吹开了门窗,掀动了被太阳晒得噼噼啪啪响的被单和棉絮。被单羞羞涩涩地碰着棉絮,棉絮红了红脸,也笨拙地抬了抬触角。

我看着她们在阳台上动听,欢笑。

我想趿着开满了小碎花的拖鞋,穿着挂了太阳镜印花的大大短袖,挽上长长清凉的黑发,站在洗漱台上洗臭臭的小脚丫。

我想躺在凉凉的席子上,摆出一个大大的人字,上方黑乎乎的吊扇,啪啦啪啦直响,转走了、又回来了、转走了、又回来了。

我脱了鞋,想赤脚踩上被暴晒了很久的阳台,当壮壮圆圆的大脚趾头刚刚着地,就被烫得“嗷嗷”大叫,瞬间被弹了回来。

但这一切都是冥想,现在才春天,杜鹃花要凋落的时节。

聚焦、虚焦、聚焦、虚焦,望着、盯着、望着、盯着,塑料瓶中的杜鹃从红、到粉红、到水红,估计明天就会死了,或许是后天,反正是要死了的。

我想等天气热的时候,就在我脸上小雀斑的辖区抹很多很多加倍的防晒霜,在嘴上涂很清凉很清凉的柠檬味护唇膏,戴上我涂鸦过的遮阳帽,从12舍走到图书馆,再从图书馆走到12舍。

我想那个时候香樟应该开得很茂盛了,我是可以从它怀里窜过去的,在它的脚与头之间。

那时候的学校应该是很安静很安静的,蝉们一群一群在念禅诵经,小毛毛虫把树叶当成被子,裹在里面午睡,或者偶尔飘过几片白云。

但我不会从12舍走到图书馆,再从图书馆走到12舍的,因为我也要躲在小房子里睡午觉,而且图书馆中午也不开门,因为他们也要睡午觉。

大家都要睡午觉,那我也得睡午觉。

关于大学

文/我们一起的亡命天涯

开学第九天。

大学开学迟,好像是一个普遍的现象。很抱歉我说不出自己的大学你们是知道的,一般三流大学学生总是不愿报出大学名——我知道,这是虚荣心作祟。

告别高中也是半年有余。那些被压榨的岁月也终于流逝,随着时间洗涤地无踪无影。我开始日益适应这种颓废——我发誓,我有挣扎过,真的。我狠狠地挣扎过,我祈求上苍不要夺走我最末那点点的上进心。我私心认为自己还是有救的,和这里的大多数人总是不同。事实证明,我并不比他们好。我开始堕落,那么顺其自然,那么理所应当,那么风淡云轻。我甚至开始怀疑,曾经,那么骄傲的自己,是不是死了?死在了去年夏天,闷热的六月。

诚然,我是骄傲的。那无关品性,只是寂寞。而排遣寂寞的方式就是跑图书馆。这里的图书馆不大,令人诧异的是它居于食堂楼下。这的确是一个很奇怪的排版,至少我看来是的。而且,平时也空旷地很,不太会有人愿意舍弃丰富的上网生活来这么令人诧异的图书馆。我忽然想起高中时的图书馆,藏书室和阅读室是分开的。在林林总总,狭狭隘隘的书林里,总是有一本书值得我心动。

其实,这是所很安静的大学。地处郊区,远离城镇,是个静心的好场所。这里旷地上的杂草。长地远远比我来得高,这里冬天的风也是带着刀子,我在这里,手总是冰凉,在冬天,在室外。

但是我知道,这里的夕阳是壮观的极美。它不是浅浅地西沉带着淡淡的余晖。而是以嗜血的红于几分钟内消失无影——恕我言辞拙劣,描绘不出它西下的壮美来。我的脑子里只有:被染红的天空,屹立的旗杆,远处司令台的扶手,闪闪熠光。

这多么像生命的告别,那般轰轰烈烈,那般风淡云轻。

好吧!在告别了这么久的以往,我是否应该从之前走出来。日复一日,我不应该只有缅怀过去,现在才是我要掌控的。告别失败的八分之一大学生活,我会,坚定地生活。

亲爱的,我们总是在成长——无关年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