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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阳落尽青山后

作者: 冰夫2011/04/10短篇小说

那是一个深秋的下午,我伫立在那所山村小学大门前,久久地凝视着沸沸嚷嚷的校园,努力地寻找着我自己。

我从辽宁省北部最小的那座城市来。在途经了吉林省的四平后,在一个叫舍力的小站下了车,改乘汽车后又经一个小时,在半途中下了车。我想看看这所乡村小学。其实这里早已是残墙断壁了,往日沸腾的校园已被杂草淹没。站在它后面的幸福河大堤公路上,就已经看得清清楚楚。可我还是走下公路,在一个个大大小小的坑边儿,踩着盐碱地上生长最茁壮的碱草,走到学校的西大门外。

因为在我心里,这所乡村小学依然还如二十年前那样充满生机,那样完整,那样使人向往。南北长东西稍窄的慢圆形校园,被一圈厚厚的土墙包围住。正西、东南和东北开着三个大门。这主要是因为学生来自正西、东南和东北三个方向。校园内由南到北三趟教室,一色低矮的土坯平房,学生用的课桌也都是用土坯搭成的。夏天房顶漏雨,冬天墙壁挂霜。老师和学生一样辛苦。但这里却是方圆几十里的文化中心,是这一地区文明的象征。尽管那个时候,老师被骂成“臭老九”,可这里的老师却能得到百姓的真诚爱戴。崇尚文明,崇尚文化,是每个人生来具有的天性。

十七岁的我,从辽宁省一个比较大的城市插队来到这里,因为写过几首无法被人传诵的小诗,就被认为是才子,成了这所小学校的一名教师。当年龄小我没几岁的孩子叫我第一声“老师”的时候,我的心仿佛在同一种什么坚硬的东西发生了撞击。我体味到了“老师”二字的深刻、庄严及其责任。当我效仿着那些老教师,即使在很坏的天气里也不忘家访时,受

到的孩子们父母的尊敬和信任,让我没有理由不为这里的孩子,献出我所能献出的一切。以至于,为了孩子们的安全,我宁愿舍身喂狼。

这些个村子里的人,每年只能看到三五回电影,所以只要来了放映队,小青年们就会跟在放映队后面连走几个村。虽然看的都是相同的电影,但总好象看不够。而对于一些刚刚十三四岁的孩子来说,从来都没有这样的机会。成年人嫌他们碍脚,父母又都担心他们年小不安全。所以当他们提出跟踪电影队的要求时,每一次都被大人们驳回。只有那一次,不知为什么,八个不满十二岁的孩子,得到了这些个小村历史上从来没有过的“恩点”:准许他们去外村看电影了。

电影散场已经是午夜过后。回家的路上,这八个不满12岁的孩子,很快就被那些大人们拉下了。天黑得伸手不见五指,星星和月亮也不知躲哪里去了。夜,静得连一点声音都没有。我回头看不到那些孩子,就停下来等。其实他们早就害怕了,已经不知不觉地拉起了手。有了我做他们的主心骨,黑暗空寂的夜空中又有了他们纯真清脆的笑声。

突然传来几声狼嚎。连我也害怕了。我们已经不再是走路,而是小跑起来。有个孩子建议说“走小路”,并且带头跑上了小路。其实那小路只是农田中间一条水渠的堤岸,宽只能走开一人,我们自然也就排成了一条长队。我主动跑在最后面。我是他们的老师,自然应该把最大的危险留给自己。不多一会儿,我听见后面有响动。回头一看,果然有只狼追了上来。离我只有两三步远。我吓得突然失声大叫,人也站住不会跑了。也许我的叫声太恐怖,把那只狼吓得一屁股坐在了地上,怔怔地看着我。孩子们一听我失声大叫,知道狼已追了上来,早吓得一溜烟跑没了影儿。

我立刻清醒起来,知道只有自己面对危险了。看到狼惊恐的样子,我又理智了些,觉得狼也不是无所畏惧,也是可以战胜的。但与狼搏斗,必定危险很大,我还是首先选择了跑。可那只狼的反应比我还快。我的一只脚还没有抬离地面,它已经猛扑上来。

恐惧之中求生的本能激励着我同狼搏斗,而且一定要取胜。不知为什么,到了这个时候,我一点也不害怕了。可是,我越反抗,狼越凶狠。我们从堤上滚下水渠,简直是抱在一起,一个撕一个咬,打得不可开交。水渠中的水已经不多。滚得我满身是泥,衣服也被一条条撕破……搏斗了有半个多小时,我已经累得一点力气都没有了。狼却凶狠如前。我以为自己再也活不成了,心一绝望,人也失去了斗志,便把眼睛一闭,等着被狼吃掉。但这时候,我一点也没后悔刚才的选择。虽然我没觉得自己伟大,但我一点也不遗憾,因为我的学生们安全了。

然而,奇迹出现了。那只凶狠的恶狼撕下我身上最后一条布条后,粗野地豪叫两声,之后扭头跑走了。我突然精神一阵抖擞,爬出水渠站在堤岸上,大吼一声:

嗷──

我不知道为啥要如此大吼。但吼完之后,我觉得自己象个英雄。英雄,从来都该无所畏惧。

一阵汽车的马达声和汽车后面翻起的滚滚烟尘,残酷地把我记忆的长河从中间切断。而展现在我面前的校园,还依然象以前那样完整。那位姓钟的老师敲响了操场上的大钟,穿着单一的白、蓝和绿三色衣服的学生象一个个滚动的雪球,拥挤着碰撞着疯卷进教室。突然,我耳边响起一句惊慌的喊声:

老师,房子摇动啦──

那是班里最调皮的孩子,上课总不注意听讲,一双又圆又大的眼睛,总不安分地东游西逛。结果,他第一个发现了危险。

那是一个风狂雨虐的下午。老天被雨魔和风魔撕成了碎片,整个教室象是在午夜的狂风中颠簸的落叶。其他老师害怕出现什么危险,早给学生放了学。全校七个教室,只有我教的班级里还能传出讲课的声音。可是,当我听到那个调皮学生惊恐的报警,抬眼向房顶看去,已有三根檩子发生了错位,中间的一根柱脚也发生了倾斜。一座厚重的房盖连同檩木就要倒压下来。我一步抢上去抱住柱脚,使它的倾斜速度缓慢下来,同时大喝一声:

同学们!快冲出去──

有的同学反应灵敏,一脚踢开窗户。这样大大加快了学生冲出教室的速度,减少了遇险时间。我想,这儿最后一个该轮到我冲出危险区了。可

是,我的双手刚刚松开柱脚,它就倾斜下去,伴着滚滚雷声,“嘎叭叭”一阵怪响,整个房盖塌了下来。惊慌中的我尽量保持着冷静,盯着房盖塌下来的趋势,靠近一面墙。结果还好,我只是被倒塌的房盖逼在一个角落里,虽然被严严实实地盖住了,但还有一个比较宽松的空间,不至于被压住被闷死。

说起来也不算怎么危险,可我能如此选择,能如此做,我还是觉得我做了一件只有英雄才做得出来的好事。

我的学生个个都是小英雄。看到我落难了,一个也没哭,一个也没退却,都象小老虎一样冲上来,扒掉房盖,把我救了出来。风大雨急,一个人很难单独站住。我组织同学们拉起手拥在一起,以集体的力量同自然灾难作斗争。我看了眼风雨中飘摇的学校,看了眼几乎使我们落难的教室,知道该送同学们回家了。

困难最大的是住在幸福河北的几个同学。平时河水很小也很浅,所谓的一座桥是钉在河中的五根立柱,并用它们挡在上游漂浮在水面的几块木板。如今风大水急,中间那根立柱早被河水冲走,被它挡着的那块木板也已不知去向。木桥中间出现了一米五左右的断空。也亏着是这样。因为中间出现了断空,湍急的水流都集中到了中间,减轻了两边的压力,才保住了另四根立住。

我当机立断:必需把这几位同学送过河去。缺少的桥板可以用教室的黑板代替。可中间的立柱呢?没有这根立柱,中间那块桥板就不会听话地留在那里。我用一根绳子,一端拴在我腰间,一端拴在一根立柱上。然后一点点试着下了河。还好,河水只末过了我的胸口,还不至于有什么危险。我的另只手努力地抓住了另一根立柱,并努力把双腿一点点分开咬紧牙关,尽量站稳。我成了中间那根立柱,用胸挡住那块黑板:

同学们!马上过河──

风雨中,同学们跑上了对岸。他们并没有急着赶回家,拉着手站在对岸上,一直看着我一点点挪到岸上来,坐在充满雨水的地上喘息一会儿,能够蹒跚地离开时,才三步一回头地走开。

回到青年点儿我就病倒了。但这次,也许是我一生中最光辉的一次:没用任何药物,我的病就好了。也只有我自己才知道,支持我同病魔作斗争,并能坚持到胜利的最主要原因,还是我勇敢地做了一回桥柱,那是一种英雄精神。再有一个原因,就是我真诚地爱上了这所学校,和这所学校里的每一个孩子。以至于给了我考大学的机会,给了我当兵的机会,都让我把名额让给了别人。后来,知识青年全体回城了,我仍然没有回去。我不知道,我回到城里能作什么。而我的爱都在这里。我爱的孩子在这里,我爱的学校在这里。我热爱教师这种职业。

当我的学生大学毕业后回到这所学校当教师时,我才意识到,我该离开学校了。我只是个中学生,我的文化知识极其有限,远远落在了时代后面。可是,除了当老师,我又能做什么?我应该做什么呢?这片广阔而肥沃的土地生长着茂盛的五谷,却没有一垄属于我。我该回到那座城市去了。可当我走在那座城市灿烂的大街上,我觉得我是那样的灰色,那样的与大都市不协调。但最后,我还是找到了我的位置:在大都市的某一个角落,坐在一个小凳儿上,面前放着一架修鞋的机器。我并没有感到悲哀。因为时代是人推着前进的。人只有穿上舒适的鞋,脚下才有力,双手才有劲儿。现代都市的协调,每双鞋也都有一份责任。

可我还是热爱着那片乡村,热爱着那片乡村的学校,热爱着那片乡村学校里的孩子。我终于鼓足勇气,回来看看了。

最后一缕夕阳散尽的时候,我朝着已是残墙断壁的校园旧址深鞠一躬,沿着这条斜伸向西北方,不知上面记载过我多少双脚印,而今已经开始荒凉的小路,走上幸福河南岸的大堤公路。我想去看一个我曾经教过的学生。据说,这片肥沃土地上繁荣的蓝图,都是他亲手绘制的。

幕霭如烟。

幕霭如烟中,我的有些蹒跚的身影也许开始朦胧了。不知怎么,我突然又想做起英雄来。可乡村百业兴旺,恶狼早已远遁了,我无法再做那个“打狼人”;红黄相间的铁栏杆,维护着一座宽阔平坦结实的钢筋水泥大桥,我不用再站在河中心去做那根“柱子”了;学校迁到了一片更加平坦

和宽阔的草地上,已不再是低矮的土坯房,拔地而起的是一座金壁辉煌的三层教学楼,也无需我再去抱那根“柱脚”了。今天的英雄,无需象我那样使用蛮力。随着黑夜渐深,一组朦胧的灯光从远处亮起,越来越清晰中,那个使用电脑绘制蓝图的人,离我越来越近。今天的英雄本色是智慧和科学。我拿我的影子同那人碰撞,每一次都能碰出悠扬的回音。

于是,我从不相信夕阳有散尽的时候。她只是被西面的青山遮挡了。如果不信,去站到西面的青山上,准会看到夕阳依然红艳。因为,她总是黎明时那轮日出的母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