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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的眼白

作者: 李之文2013/09/12生活随笔

如往常一样,呆在图书馆最是人烟稀少的角落埋头,但绝非是在苦读。心里自信满满地可以担待着“读”这个把文字雕镂成思想的字眼,至于“苦”字,万万是不敢冠冕堂皇地盖在自己的头上。我看的书都是由心眼挑选的,一开始就把主观的喜欢先入为主,绝不会死读。在思想上,是容不得亏待自己一丁点,物质的欠缺与匮乏相比较思想的束缚和违心,倒只是无关紧要的,暂时的。好不容易站在转世轮上被鬼差一脚踹进人间道,不管是阳春白雪,还是青菜豆腐,只要有趣到心里发痒地难耐,都要去闻所未闻,尝所未见,才免得枉走这一遭。

一滩水光裹着半白半灰的绸衣从头顶四四方方的格子玻璃灯罩里洋洋洒洒,纷沓而至。这白是乳白色的日光灯与生俱来的纯粹,这灰是纯粹的发白的光刚一迈入人间就黏濡上的时光尘埃,暗旧悠长。那白,在黑夜里给我一支雪水做蜡的烛,燃着晶莹润洁的白花花火焰。仿佛置身在一方人间不可有的神圣,过于理想的惶恐里。那灰却给着银装素裹的梦境里用风带来屡屡炊烟,画下了人间的色彩,嘈杂着,叫嚣着,热闹着。

脚下的地板是暗黄的小虫点点碎碎紧挨着孱弱的身子挤凑而成。万千的生命就只在半米来方的在狰狞的紫火里,用土烧成的瓷上拼命的寻觅着归属感,让人看了,可爱又可怜。手心下木桌上的橘红,是汲取于很遥远的一个地方,从前。上面勾勒着一圈圈极其不规则的木纹。这样无迹可寻最好,免得只知循规蹈矩,落得个中规中矩,畏畏缩缩。恍惚里,在这些纹理的细缝里窥伺到一条沟壑,里面流淌着郁绿苍蓝的溪涧,给纯白的眼睛填上了棕黑的果仁。

望着瘫在木桌上的书,纸是旧黄的,透着民国时期大上海里穿着旗袍的舞女蕴藏在黄土里的霉味,甜腥酥软,闻了一次,就欲罢不能。

灯里的纯粹无暇的玉白给我无尽的美,美到窒息,在窒息里却在不现实的美上绝望地挣扎。灯光里淡淡的灰沙又让我回到生老病死的无休无止里,俗不可耐,但真切亲密。在面对不喜欢的物事时,人们都会很清晰地找到它的纰漏,然后委婉的表示自己是一个追求完美的人,这是多么的动听,动听地一针见血。我是特别喜欢追逐不完美,有了缺口我才可以驻足看看风花雪月,听听万籁俱寂。

生命自衍生那一刻就注定了很多事情可遇不可求,或者遇都不会遇见。大多时候,也只有在梦里用幻想的翅膀挥闪出镜花水月。若固执地一味闷头闯进欲望的无底深渊,那欲求不满的黑洞和不真实的绝艳使你惶惧地站在原地不敢挪动一步,怕一走错就落得个粉身碎骨的滑稽下场。夕阳里,青瓦烟囱冒出白菜豆腐汤的浓味,那才是喝下去便可以让全身都温暖的自由。

在这一角寻着橘红色的木桌,摊开一本老气横生略带潮霉味的书。我的心无疑是流星一颗,随性地在广袤夜空里打转盘旋,这也是精神上的阳春白雪。人生最肤浅的自由是说走就走的自由。人生最有趣的自由,莫过于流浪,流浪在暴雨天下泥泞的小路上,看见一只凤蝶,在雨里落下,又随意地舞起。而自由的最深处并不是说没有束缚,也不是说随心所欲,只是内心的平和。

我的座位靠近窗,窗外貌似还在下雨。雨点被风拴在绳头处,甩向离我不到半米的窗户,玻璃上现出一圈圈细微却沉重的声波。我只是用余光瞄向窗,原来不是雨点和风的胡闹,而是一个人在用手的骨节敲打。诡异一点,我也不清楚他是不是人。我只是用眼角扑捉到一团裹着雨气的人形,惨白惨白。

他是谁?他又是怎么凭空而立在窗外离地面七八米的空气上?就因为此,我断定他不是人。他不是人却有着人的外形,那他就是亡灵了。我不敢说他是鬼,我自小是很怕鬼的。说他是亡灵,就觉得我和他本质上就没什么区别,我只不过比他多了一副皮囊的重。终有一日,我也会如他一般,想想倒觉得蛮有趣。那么他来这里是要什么?

他难道是要借我的身体去找生前心爱的女子。告诉那女子,他是多么地想念她,多么地恋恋不舍,割舍不下。或者对那女子说他是被谋杀的,有莫大的冤屈,死不能投胎,成荒野一孤魂野鬼,惶惶不可终日。若是去一诉相思之苦,那女子又怎么会相信面前的陌生男子竟是她已逝的爱人。那么他定会借着我的嘴用声音编织成绒线网袋,里面装满只有他和那女子吃过的秘果,然后又是一幕人鬼情未了。

倘若他是被谋杀,去找那生前相爱的女子。来到女子闺房的窗前,却瞧见那女子却与另一个男人缠绵不已。而那男子就是杀害他的凶手。那么他又会用我的身体做什么?直接破窗而入,我的身体上插满碎玻璃,活像一只血刺猬,一定很丑陋。然后从腰间抽出一把薄如蝉翼的软剑,大喊一声“奸夫淫妇,纳命来!”正当我百思不得其解为什么我的腰带竟是如此一柄宝剑时,两个人头就已经滚落在地板上,叮叮咚咚,啷啷哐哐。我却抱住那女子的人头痛哭不已,那女子的眼睛还睁着,里面却只是柔和的绵绵情意,把嘴搭在我耳边悄悄地说,我诱惑他上床,本是为你报仇的。他便再借我的嘴大喊一声,金莲,洒家这就来陪你。他却是忘了自己已经不再阳世为人,拿起剑在我的喉咙一抹。我心里只有无奈的默叹一声,果然是好剑。

或者他只是望着里面两个缠绵的身影半晌,然后转身离去,我的背影竟然也能如此寞落。正当我误以为此事终可告一段落时,他却走到一座石墓前,从我的衣服里拿出一支粉色玫瑰和一个琥珀色的小瓷瓶。正当我百思不得其解为什么衣服里何时藏有这般物品,我的嘴里却冒出了颇具诗味的话语。

“本应漆黑一片的天空,为何却要拉来明月来渲染出愚昧的光亮。这还不够,又从哪个女子的妆台上偷来几颗星掩埋内心的寂寞。就让我把这毒酒洒在娇艳的花瓣上,化作露珠为你招来无尽的黎明,扯碎你那滑稽的衣饰,**裸地回到万物的源头。”

这时明白了那小瓷瓶里却是古今往来浪漫气息极其浓厚的毒酒。在灰白的月光里,从小瓷瓶流向玫瑰里的绿汁稠得如还未凝固但却即将凝结的血清,粉红的玫瑰刹那间便成一朵黑红的火焰,十分安静的燃烧。他却是忘了这是谁的身体,举起玫瑰将花瓣一片片剥落,待到只剩最后一瓣时停了下来。将酣眠在手里的花瓣吹飞,一眼望去,仿佛无数沾染着蓝紫色的唇亲吻着月光的裙摆。他又是不记得自己已在阴间栖息,竟然嚼下玫瑰枝上仅剩的一片花瓣,转身进了石墓。摸到一块圆凸的光滑石头,使劲一按,墓门上吱呦一响,一块石板将月明星稀的天空封得严严实实。在无尽的黑暗里,在阴闷的空气里,我的五脏六腑燃起黑红色火焰,呕吐出一滩血水,我竟然是在自己吐出的鲜血里窒息而死。心里翻了一个白眼,这毒药真是不干脆。

坐在木椅上,眼前木桌上摊开的书里,旧黄的纸上密密麻麻全是“荒唐”两字。

又用眼角瞥见窗外白岑岑的身影。既然来了,总该去面对。躲得越是急,追得越凶,一直感觉屁股后面长着一条蜥蜴的尾巴,难受的恶心。还不如索性一刀两断,心平气和地坐下来好好聊聊,说不定投机的很,心里也就十分欢喜。

对着满纸的“荒唐”无奈地摊摊手,把身子转了九十度,面对着窗。不知何时又多了两只亡灵,隔着玻璃,模糊不清。但还是可以瞧得大概,一男一女中间用书牵着一个小孩。他们脸上血肉模糊,却不见一滴流动的血水,显然是被大火的舌头舔食过。那么应该是这样,一家三口,家中失火,三更半夜,救援不及,丧于火海。

他们却一直笑着,眼睛里竟然是对现状的满足。此刻的他们神情里没有夹杂一丝对命运的抱怨。尤其中间的小孩,两只手分别拽着父母,全世界都好像就在两只拳头里。那一男一女看着小孩,眼睛里溢满了宠溺的泉。又彼此瞧上一眼,流露出的心意又是极其吻合,只要在一起就好。

生前遭遇过那般惨痛的经历,一起牵绊着来到另一个空间里,生命却还是欣欣向荣地滋长着,生出一泓清水,四周长满彼岸花。也许他们带着满身焦味,遍体鳞伤地刚来到黄泉边时,哀叹过。但发现最珍视的东西依然在身边时,我想他们肯定哭过。人流泪是生有所恋,情到深处的不能自已,鬼流泪是生无所恋,对人间凡尘的坦然告别。泪流尽,消融前世纷纷扰扰。

如果那场大火无可避免,我倒是对他们感到庆幸,走的是三个,而不是一个或两个。这个世界,真心相亲相爱的人们,谁离开谁都是可以继续存活,但绝不会完整地生活。逝者已走,生者犹在。生的人每每想起逝者,内心总会一片空默,嘴角一阵无可奈何索然的笑。有时总想抹去什么,却是越擦越亮,在镜子里傻笑。待镜子重染尘埃,便唏嘘不已。时光,还未来的,远去的,不管好的坏的,只要在记忆里一直珍视,总会让你在无聊的空闲里想起,然后开心地发笑。再说,什么又是好?什么又是坏?幸福,原本就是一种很简单的感觉而已。

抬起头,再去望向窗,却发现只有自己模糊的脸。他们走了,也许就没有来过。

在不大的玻璃上,我的身影却是缩成一张纸片,孤零零的贴在上面,眼睛里却是十分热闹。孤单最大的好处莫过于可以随心折腾出很多热闹,而这些热闹原本极容易做到,在旁人眼里却很是复杂,嗤之以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