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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蛋与半仙

作者: 痞子寇2013/04/17短篇小说

十二年前,我认识了毛蛋,那时我还在读初一,他和我同班。和他第一次说话还得开学几个月后,当时我胆小,不怎么爱说话。至于什么时候开始关注他,我已记不清了,印象里最深刻的是他的眉毛,不仅黑还很稠密,远远的就像两条毛毛虫。其实当时他不叫毛蛋,大伙都管他叫“婊子”,我很纳闷,好端端的一个爷们,怎么就成了婊子,后来我问毛蛋,毛蛋说婊子是谁先叫的他也不知道。在那时,婊子这样的外号还是很响亮的,一个人要嘛默默无闻,嗝屁后一埋,天晓得你是谁,要嘛轰轰烈烈,死后一大堆人给你送葬。我们还小,伟人又做不了,取个外号倒是可以特例点。毛蛋在班里好歹也是个人物,他叔叔是班主任,婶婶又是语文老师,按现在来说就是一官二代。可他从来不摆架子,大伙爱和他玩。后来,我才知道,我和毛蛋是亲戚,按辈分算,他得管我叫舅,可他一次也没有叫过。整整一个学期,我都很少和人说话,因为我觉得人这种东西很复杂,也很邪恶。

那时,班上还有一个叫徐半仙的,她是个女孩,长得也好看。她和毛蛋都是班里的人物,一个是“官二代”,一个是“地头蛇”。半仙的家就在校门口,学校就相当于她的地盘,我这样写,纯粹是为了衬托她的“文雅”。她不是女流氓,毛蛋也不是下流胚子,我认识半仙比毛蛋还早,那天中午,阳光很好,毛蛋他叔带着班里的大部分人马去了一个很远的地方,说是植树,其实就是为了完成学校安排的任务,后来任务完成了,树也就死了。我和半仙都没去,当然还有其他同学。半仙和几个女生在打羽毛球,我路过时,她喊我捡球,还问我一起玩不,我说可以,和她第一次说话就这样发生了。以后我都会不经意的关注着半仙,我常常在想,为什么她不那么可怕,她应该嚣张,或者蛮横,好歹是个“地头蛇”。在那年头,地利是个很有用的东西,要是我,我就会成为一个痞子,整天出去干架,见到不爽的就打。可惜半仙终究是个女流之辈,注定做不了这些事。

关于我是如何认识毛蛋的,我已经记不清了,或许感情就是慢慢培养出来的吧。我和毛蛋同过桌,也同过床。同床这事都是他叔安排的,也不知道我这个表哥也就他叔是怎么想的,和他同床,被人传出去不得笑死,要是有人问,昨晚和谁睡的,我说和毛蛋,可准会被人说成是和婊子睡的。毛蛋不介意这事,原因是他思想不复杂。可他自己不这么认为,他说他是最邪恶的。可事实上看起来体面正派的人,私底下不知有多么阴险狡诈,关于这一点我和毛蛋深有体会。

当时学校宿舍和厕所隔得远,拉个尿必须得先爬一座山,一想到这事,我就想骂,这丫是谁设计的,莫非在锻炼我们膀胱的伸缩性。可骂归骂,上厕所还是得往上爬。关于这设计的好处,我是上了高中才知道,原来还有这样一句话:“一点尿都憋不住的人,还能干啥事”。可那时我的确不能干啥事,夜里憋不住,在碰上刮风下雨,怎么办?唯一的办法就是就地解决,但也不能把自个地弄脏呀,于是我和毛蛋就跑到没人睡的窗户,从外到内的排除了水资源丰富的难事,我们这样干了几回,楼下的人就发现不对劲了,怎么一到夜里就下雨呢?后来有人反映,可一直查不出是谁。我们以为躲过一劫了,可还是被人出卖了,出卖我们的是睡在旁边的人。那时起,我就觉得人很复杂。后来我和毛蛋也看见他干这事,我们没说。其实,干这事的远远不止我们几个,只是没人揭发而已。

毛蛋和我同桌时,爱看故事会和小说,抽屉里总会有那么几本。我常常拿出来看着,我喜欢那些聊斋故事,因为结局人都和鬼好上了,鬼比人简单多了。后来看故事会已经变得流行起来,毛蛋他叔就开始严打,见一本,撕一本。于是我们把书藏在草席下面,夜里回到宿舍也能看上几眼。最后实在没地可藏,我们就把撕毁的书一条条的从垃圾桶里捡起来拼凑着看,日子虽然苦了点,可过得还算快乐。

半仙,一直是个好孩子,毛蛋和她小学就认识了,他们家挨的近,都是那一片的。关于他们之前的故事,我一点也不知道,毛蛋也没说,而后来的,我就全部记得,因为这是我们仨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