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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员老王

作者: 小镇警哥2012/08/11短故事

老王四十左右岁,个子不高,长的很敦实,黑里透红的脸盘,笑起来很和睦。我跟老王认识,是因为一起殴打他人案,那一次他被我拘了二十天。

老王住在街道上的一个流动人员聚居点内,这个聚居点是市中心一栋三十年代的私房,一共三层三进,前面的一进已经被改造成公房了,后面的二进四十多间小房被私人买下来出租。因为位于市中心而且价格又十分低廉,所以颇受底层人士的喜爱,小商贩、农民工、服务员等等形形色色的人都在这里租住,当然也包括底层小姐(价格低廉的妓女)在内。这些小姐们从早到晚就在市中心一带游荡,寻找客源,出租房就是她们的“办公场所”,由于他们的收入不高,所以像这样的价格低廉又处于市中心位置的出租房成了她们的首选,也成了我们的一块心病。小姐们端掉了一窝又来一窝,群众的投诉不断,真是“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新的警务室就要在聚居点对面建起来了,如果再不彻底禁绝那里的卖淫嫖娼现象,我们的警务室就要成妓院的值班室了!这个时候,老王进入了我们的视线!

根据群众的投诉,我们怀疑老王就是那个万恶的“鸡头”,背着房主把房间出租给小姐们从中牟利!于是那天早上我的几个同事就找上门来了,谁知道问了老王半天,他居然拿不出任何身份证件,听到要把他带回所里去,急得他抓耳挠腮,找了个空档就冲了出去,同事们当然在后面追,谁想到老王一转身就给了我同事一拳,同事的眼睛当时就肿了,旁边的群众看见了也过来帮着抓老王,老王长得敦实,大家七手八脚费了好大的劲才把他制住。在问话的时候老王嚎啕大哭,像是受了天大的委屈。他质问我们这样做算什么警察!事情没搞清楚就把他打了一顿!还说他是什么“鸡头”!以前哪有这样的警察?以前的警察多关心人啊!逢年过节还到街上来看他!还给饭他吃!诸如此类,把当代警察的毛病通通挑了一遍,有些还讲的挺到点的,听他这么一说,我们去找他反倒错了!。但我可没心情“开门评警”,我先声明第一是他逃跑在先动手在前,而且打他的是周围的群众,与我们无关!第二是现在的警察也关心群众,但前提是他要老实交待!

他说他是安徽寿县人,自就离开家在外流浪,靠捡点破烂为生(不愧是朱元璋的老家人),这么多年一直没有回去,几年前到这个城市,在聚居点租房子住,平时在市中心一带摆小摊。

聚居点的房主跟老王接触过后,觉得这个人很可靠,因为自己长期在外地工作,平时很少回来,所以想委托老王来管一下,主要就是租房子、收租金、管管水电什么的,还答应把里进靠门的一间房子免费给老王住并且按月给他一点管理费。老王很乐意的接下了这个工作,晚上也照样在市中心摆地摊,生活过得比较踏实。也就是最近年把的事情,开始有一些女人来聚居点租房子住,她们没有什么工作,一大早就去市心去闲逛,来来回回的往自己的房间带男人,有时一天能带十几个,而且住不久就走了,久了老王才知道她们是出来卖的!但他不想多管闲事,只要她们按时交租金就行了,另外别在这里搞事,这样他对老板也好有个交待!慢慢的他跟这些个底层小姐们也熟悉起来了,他人比较和善,所以她们有些什么小事情也都会找他帮忙,殊不知他已经渐渐的成为周边居民心目中的“鸡头”了!我半开玩笑的问他,她们用的避孕套是不是他帮买的?老王赶忙摇头!接着我拿了一份当天的报纸给他,头版头条就是他上午殴打民警被群众抓获的事迹,原来在抓他的群众当中有一个是报社的记者,真是赶巧了!报道里还记述了有关聚居点卖淫嫖娼的事情,在报道里还把老王点成了“鸡头”!我让他从头给我念了一遍,念完老王的脸已经黑得像个茄子了。我看是时候了,就对问他,你觉得这样是给房主一个好交待嘛?现在全市的人都知道那里是个“鸡窝”了!全市的人都以为你是“鸡头”了!你又怎么给你自己一个交待呢???我叫他在山上拘留所里好好想想,出来后我还会找他谈的!送拘之前,老王居然从内裤口袋里掏出了一打票子,从中抽了五佰元说是要给被他打的那同志治伤!我问他这是什么钱?他说这年底收的租金,他怕弄丢了所以放在了这个比较安全的部位,他还说缺的部分他会用自己的钱补回来的,老板不会有意见的,晕!我有洁癖,没有收他的钱,也没有把这事告诉同事!看来他人缘不错,很多聚居点的人都过来看他,还给他送东西,当然其中不免有……!

我通过他找到了聚居点的房主了解情况,原来房主大部分时间在外工作,对那里的情况不了解,很多情况都是通过老王了解到的。老王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并不在行,很多时候小姐都不会亲自去找老王租房,而是托别人找老王租房;很多这种底层的小姐年纪都不小了,有的甚至还带着老公来住(老公老婆狼狈为奸,公的把风当打手,母的卖),就算是找到老王租房子住老王也看不出来,而且他要出去摆摊,不可能二十四小时呆在聚居点里,就算了给老王知道了有问题,人早就已经换了,知道了也没有用,少数长期住着的,跟老王也熟了,老王这边也就不好说什么了,加上人家身边不还有打手嘛,所以就事不关已高高挂起喽,久而久之成了气候!这点房主也知道,所以能够按时收上租金是房主对老王最基本的要求了,像这种房主不管不问只懂收钱的情况在城市里是很普遍的,给我们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制造了很多的麻烦。

老王从拘留所回来后,我就经常往他那里去了,有时白天有时晚上,白天他一般都在,晚上我就到市中心天桥去找他,基本上能够找到。他摆卖的是小手工艺品,收入很低,生活是很艰苦的,不知道从哪弄来的一台十五寸的彩电和一盏电灯是他房间里的主要电器,他还是用煤火做饭,虽然这里是砖木结构的危房,但我也没有什么可说的,像这样的情况在这个都市的中心地带并不特殊,这难道就是贫富分化最好的体现嘛!?他没有老婆孩子,赤条条来去无牵挂也好,少一些负担。

我教了他一些管理流动人口的基本方法,他很乐意帮助我,刚回来的时候他就把长住的几个小姐给请走了(我也承诺过如果有人敢动手我们会他撑腰的),每个星期都向我们汇报人员的变动情况,帮新来的人办暂停证,有可疑人和事能够马上跟我们联系,配合我们查处了一些卖淫嫖娼和赌博的案件,成为了街道的治安积极分子,直到我离开那个片区都没有再接到过群众的投诉了,也没有人再说他是“鸡头”了。在我离开之前的那个八月十五,我送了他一盒月饼,还跟一起喝了点小酒,趁着醉意想套套他的真实身份,但还是没有成功,看来只有等下一任民警来办了,我也懒得管,这样不是很好嘛!

眼看着八月十五又要到了,他真的没有家人等他回去团聚嘛!那天开车经过街道,老房子快拆了,他还坐在门口卖他的小物件,我没跟他打招呼,只希望像他这样的人有个像样的着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