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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倩的倾城之恋

作者: 兔兔在Tokyo2013/08/23短篇小说

她是这个城市里无数被称作“打工妹”的一员。她二十一岁。

她叫张小倩,上海人第一次叫她的名字时总要咯咯的笑出声来,后来她才知道,她的名字用上海话念就成了“装小气。”但她知道后并没有一点不高兴,反而自己也咯咯的跟着笑。

反正除了上海话,关于这座城市,她不懂的实在太多了。

其实,打工妹根本不需要名字,干脆编个号码好了,她有时这么想。

她可以是小玉,小芳,小红,总之,别人叫起来怎么方便怎么叫,这点上,她是个想得开的女孩,她实在无需介意这些,名字罢了嘛。不过有些人不是这么想的,她们可在乎叫什么嘞。比如和她一起出来的小姐妹灵灵,灵灵的原名是林玲,她们一同找到现在工作的这家按摩店的那天,灵灵就对她宣布,以后都要叫她灵灵,她说玲玲这个名字太没有特点,好像这个世界上的女人随便拿手指一个都可以叫玲玲一样。她心里暗暗想,本来就是跑到大街上谁都可以推一下撞一下的出身,光是名字叫的灵气,有个啥用?难不成就能嫁给个儒雅书生了?况且发音不变,难道还有谁会有这个闲功夫看你的名字怎么写?又比如她现在打工的这家叫做“诗韵”的按摩店,简直是讽刺嘛。

后来她想通了,原来越是俗的地方,名字越是要起的雅。比如越是乌烟瘴气的茶餐厅越是要起个“清雅阁”的名字。

她的家乡在湖南娄底市,每次路过旅行社看到“鱼米之乡,湖南欢迎您”这几个字眼的时候,她都忍不住发笑,她想不通怎么会有那么多傻瓜爱涌到这种地方去,其实再想想,有钱人到哪里都是快乐的。

刚到这里,每次给人做足疗,她都会感叹每只脚的形状各异,有些脚像只熊掌般堆满肉,有些脚瘦骨嶙峋到弄得她的手痛的要命,更多的,是许许多多平凡无异的脚。她觉得自己从脚里看到了大千世界的百态。接着半年左右,她对这些脚渐渐产生了憎恶之情。直到两年后的今天,她已经完全麻木,看到一个人就像看到了一张小面额的人民币,她甚至搞不懂当初自己怎么会那么诗情画意的?不过是双脚而已嘛。

她打心眼里看不大起按摩店里的姐妹们,但她最大的优点是内敛和深藏不露,她知道在适当的场合说适当的话,和姐妹妹围成一桌磕瓜子,谈论男人,各式各样的男人,谈论她们摸到的男人们的身体和长相,她学会和她们一样推动舌头把瞬间把瓜子壳伴随呸的一声射到很远,然后就哪个客人的脚比国足都臭这件事情咧开嘴疯笑。笑累了,聊累了,她一头躺倒在床上,悄悄从枕头底下翻出一本来读上两行,哪怕是累到只能摸一摸书皮,也能带给她一点安慰,让她觉得自己还是有那么点与众不同的。

她另外一个优点是不会卖弄可怜的风情和向客人倒吐苦水。确认这是一个优点还是源于一件小事。

那天,轮到她和灵灵给一对客人按摩,老板娘特意关照她们要招呼周全,当她一声不吭的埋头给客人推拿的时候,灵灵 在旁边高谈阔论,“我上初中时候班里同学都叫我章子怡,哎,就算像吧,命那可是一个天一个地,您说,是不是?”

那客人眼睛一睁一闭,脸上的横肉微微抽动,躺在沙发上的样子,活像一尊佛,时不时的发出嗯啊哼的声音来作答,灵灵还在继续劈里啪啦的对客人说着小倩已经听的起茧子的陈年旧事的时候,那尊佛终于不紧不慢的吐出了一句可以称作话的话,“把老板娘叫来”.灵灵楞了一下后满脸笑容的说,“诶,好,您稍等”.“王老板,您要加点吗?”那天店里客人稀稀拉拉,老板娘很快就来了,还殷情的带来了加水的热水瓶。对了,在这里,每个男人都是某老板。

“把她换走,吵死了。”,“吵死了”这三个字从那王老板的下垂的嘴巴里吐出来,瞬间把灵灵整个人,包括她那蓄势待发的喋喋不休给冻住了。

“活该,没骂你很好了。出来这么久这点规矩都不懂,多像你老乡学着点。”老板娘带灵灵走到门外的时候她隐约听到。她微微一怔后,也不理会,继续做推拿。老板娘在管理员工方面是很有一手的,她知道什么时候赞美,什么时候训斥,还有,知道利用她们脆弱的心灵时而进行漫不经心的挑拨,反正从那天开始,灵灵对她冷淡多了。不过她也不在乎。

她也不会做什么天降王子把她带走的傻里傻气的梦,首先,这个坐落在普通住宅区的小小按摩店绝不会是白马王子出没的场所,其次,会对一个外地出来的打工妹打情骂俏抛媚眼的男人,也多半不会是什么好货。碰上这种人,她嘴上搭一把,然后避而远之。

在这家人来人往的“诗韵”里,唯一她看得上眼的是一个被叫做唐老板的男人。当然,这个也自然不是什么老板,他陆续来了有一年,每次都多加五块钱指她的名,她在给别人按摩的时候,他不会刻意等她,也从不问起她的来历。这种似近非近让她选择相信是她的按摩技术好,仅此而已。

想入非非往往是件很可怕的事,很多罪恶,欲望,都是想入非非引起的。

这天,在临近打烊的前一个小时,他又来了,带着一脸倦容。

他一躺上沙发就合上了眼睛。他的打呼声也如同他的脸那样斯文。她趁着这机会仔细的打量起他。这个人大概四十五岁左右,打扮还算干净,中年人的油腻的头发,邋遢的胡须,隆起的啤酒肚,身上的那股令人难以容忍的体臭,他都没有。姐妹已路续回宿舍睡觉,除了角落里的立式空调送出的冷风声,这个房间如同密室般安静,安静的暧昧。

她边按摩边无聊的看了看周围的白色墙壁,天花板已经被香烟熏的变了色。她想起了在这里度过二十岁的生日,那天,她心情落到低谷,从十九岁到二十岁,感觉像被谁背后推了一把,那么身不由己。那时她想将来还要有多少个年头要在这里度过啊,就算不在按摩店,在麦当劳,在星巴克,又有什么区别呢,她想着便不寒而栗了起来。

她看了看空调的显示着“22”,原来真的是温度太低了,他这样子睡觉会不会感冒?她边想边鬼使神差的伸出手来碰了下他的手指,他的手指的温度都是特别的,没有男人过剩的体温,她起身准备去调高温度。

“干什么?”他突然醒了,明明在前一秒还睡的好好的呀,惊异之余,她的脸发红,心脏乱跳。

“我怕你着凉。”她指指空调,声音颤抖的说。

男人点了点头,算是表示同意。

“这里工作,很辛苦吧。” 等她回来继续按脚的时候,他开口问她。

“习惯了也就好,都是为了生活嘛。”其实这两年很多人都假惺惺的这么问过她,但不知怎么的,是从他嘴里问出的话,她愿意从中嗅出一点点真情实意的味道。她说完便下意识的搓了搓手--这双即使将来过上好日子还是随时会出卖她的手,不过真的等到有幸挨到这天谁还会注意呢?

他深深看了她一眼,没有再接口。

她等了一会儿,看样子他是不会再和她说话了,她害怕这根线突然断掉,只有自己接起话来“上海哪样东西都在涨价,只有按摩,这么多年,最多只涨了十块钱。”

男人笑了笑。她的心稍微安定下来。

她看着他的脸色,决定下一次赌注。她继续小心翼翼的说道,“有时候想等存够了钱,就回老家,找个人嫁了算了,其实也难啊,各各都以为我们在上海怎么怎么着了,谁肯相信是辛苦钱呢。”她说的是真心话,表明自己的真心话。

“不做也是可以的。”他自言自语。声音再小她还是听到了,她假装没有听到,心里却陡然燃起一丝希望,嘴上却什么都没有再说,她知道这时候应该保持沉默。

直到三天后,那个男人把两千五八块现金交到她手上的时候,她表情仍然淡定的丝毫不改,“有什么值得开心的”,她这么告诉自己,心里还是忍不住笑了。

就这样,她跟着去了他的家。

走之前,老板娘意味深长的对她说,“在外面有什么委屈,这里总有你做事的地方。”说话的语气乍一听满是诚意,她却听出了里面带着救世主般的高姿态,老板娘大概巴不得每个进得来的女人都走不出去,一辈子磨在她这块巴掌般的地方,任凭她牵着头皮走。“桥姐,多谢您的照顾。”她还是礼貌的回复,然后转身走出了这个她度过七百多天的地方,外面的世界又是另一番风景,另一番心酸,她心里完全明白,也好过永远受着同一口气吧。走出街头,她深深的吸了口潮湿的空气,沉浸在一片说不出的轻松感里。

他来接她,她心里一丝感动,大约十五分钟后他们走到了老式平房一楼的门前。

本来她也没有幻想是徐家汇或者静安寺的高级住宅,但走到这间没有任何装潢的一室一厅,她还是略微失望了一下。既然回不了头了,既来之则安之,接下来是好是坏,

她找到了一份工作,在一家人丁兴旺的火锅店,下班后带着一身辣椒味和大蒜味买菜,回家后烧饭,周末打扫卫生。这么小块地方打扫起来根本用不了几分钟,于是她多出来了许多的空闲时间,她原想抓住这些时间多看看书,因为她听说某打工妹去教授家做保姆后来考上了大学的故事。但事实上不久之后她迷上了电视里面丰富多彩的综艺节目和永远播不完的连续剧,一看就是好几个小时,视力都下降了。她不知道自己是晋级了还是堕落了,至少好在,她再也不用在女人堆里发射瓜子壳炮啦。

关于他,她了解的很有限,除了有次在抽屉最深处翻出的一张年代悠远的照片上,她才知道他还有个儿子。至于他的妻儿在哪里,为什么不住在一起,她不问,他也从不提起。

每到月初,他总是雷打不动的把放了两千五百块的信封搁到茶几上,一分不多,一分不少。他作息不定,应该不是个上班族,衣柜里只有一套像样的西装,有时接个电话就出了门,她也从未见过他的朋友。就像刚才说的,在上海的两年生活,她所学到的处事秘诀之一,就是不要去问不该问的事,所以他的工作内容和他的家庭成份,甚至婚姻状况,是一个她没有兴趣也没有必要去解的谜。在他们一起过的第一个春节里,她惊喜的摸出了比以往厚一点的信封。为了表达感激之情,那晚,她在床上比以往更加卖力。

其实她并不需要感激的,毕竟一个二十出头的女孩,跟着一个不算富裕的中年男人,拿着必须精打细算才能多出一点的生活费,窝在一间四十平方的一房一厅里,看不到前景和出路,怎么看也不是一桩合算的交易埃

日子还是一天一天的过,如果没有那天的偶遇。

那天,他们去逛商场,两个人并肩走着,迎面走来一个面熟的黄头发女人,她在这个城市一个朋友都没有,眼前这个打扮时髦的女人会是谁呢?

“是我埃”女人的声音听起来很熟悉。

她还是愣着。女人见她认不出自己,看上去越发欣喜了,“哎呀,我是灵灵埃”

“灵灵!你怎么变了那么多,变得,变得漂亮了。”这句话,一半是真,一半是假,真在灵灵的确是变了,假的是小倩并不认为那是如何漂亮的变化。但遇到故友她还是本能的感到高兴,同时,她又下意识的瞟了一眼脚上的一双夹角拖鞋,身上的衣服还是拿了第一个月的工资时和灵灵一起买的,再怎么爱惜的穿,毕竟耐不了光阴的摧残,袖口已经脱了线。她其实还是有几件灵灵没有见过的衣服的,但是不巧,实在不巧。

可是灵灵呢,一身光鲜,右手的单肩包上的香奈儿标记直晃她的眼睛,虽然花哨,虽然俗气,但是真金白银是摆在那里。一时间,她脸上火辣辣的。

灵灵这才注意到她身旁站着的那个穷酸相男人,笑的更加开心了,“你们感情真好啊,我那位忙死了,就知道塞钱打发我。”那语调既是假意的羡慕又是真心的炫耀。

“我去接个电话。”男人说着拿起手机走到商场的角落。

他居然在这个时候走开,让她无法下台。为什么他就不能像那些没有本事却死要面子的人那样编个蹩脚的谎话撑撑自己和她的面子呢。她一时间恨起他的老实来。她感觉自己被留在这个广阔的冰柜里,脸上一阵冷一阵热,两只手不知放哪,只有紧紧抓住那只地摊上买来的,散发着奇怪味道的皮包。

灵灵显然发现了她的不知所措,扬了扬嘴角,凑到她耳边悄悄的说,“我那位认识好多人呢,我给你留意着,到时候打电话给你。”她轻蔑的瞥了一眼缩在那边不知道有没有在真打电话的男人,又说,“你这么年轻,真是可惜了”

这句可惜了,直直刺痛到了她的心头,她只有假装若无其事。

回家的路上,他们并排坐在公车上,她刻意的与他保持一巴掌的距离,呆呆的望着窗外扑面而来的店铺,梧桐树和男男女女。他却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什么都不提,要不是身体随着车身摇摇摆摆,他面无表情的呆板样和一块巨石没有任何区别。

那天晚上,她背对着他睡觉,他从后面抱住她,亲她的耳朵,这种事要是以前她最多装睡等他放弃,但这一次她居然用手打掉了那只在她身上抚摸的粗糙的手。他没有再坚持,也侧过身去了。

第二天醒来正好,正逢星期天,他已经出门了。她想起昨晚的意气用事觉得有点愧疚,她算什么,有什么资格问他索要许多呢?下午,她照常收拾房间,看电视,做好饭等他。然而到了饭点他还是没有回来,她想给他打电话却拉不下面子。他去了哪里,他会不会去找他的儿子了?他还会回来吗?这是他的家,他不回来可以上哪里去?但是,他还会不会让她住下去?这一点,她丝毫没有自信,原来她完全不曾了解他埃就这样胡乱的猜着,想着,一颗心都揪了起来,她只有痴痴望着电视上花花绿绿的图像,这时候,最好哪个电视台正在上演一出台湾苦情戏,让她看看世界上走头无路的人大把大把在。直到时针指向十一点,她终于抵不住睡意倒在床上睡着了。穷就是这点好,没有闲情雅致为了片落叶或者阵微风掉眼泪,悲伤也是匆匆来又匆匆去,从不停留太久。

星期一,她要早起上班,醒来的第一件事就是摸摸床的那一边,仍然没有他,他从来没有不回家睡过,如果换到别的日子她或许不会放在心上,可偏偏是这么尴尬的时刻,她比昨天更加心慌了。

她走出客厅,突然之间泪如泉涌。

沙发上,赫然摆着一条漂亮的白色的裙子。

原来他回来过。

她开心,更多的是安心。

她捧着这条裙子,不知怎么的想到了倾城之恋里的那对乱世中的男女。

她爱他吗?他又爱不爱她?或者,他们其实是相爱的?

这么矫情的问题,如果可以,她是想都不愿意去想的。但毕竟是个女人,漫长的黑夜,当她贴近他熟睡中的脸,还是忍不住会去问自己。这个时候她会习惯性的用力煽自己的脸,为了煽掉这些杂念。

爱不爱,又如何呢?

那天上班的路上,在颠簸的公交车里,她拿出手机给他发了一条短信,

“你今天回家吃饭吗?”

灵灵后来再也没有打过电话给她,是啊,她怎么会舍得助她一臂之力呢?

灵灵终于如愿以偿的做了一回灵灵,又或者,她其实不过做回了玲玲呢?

这些都不重要了,她,张小倩,还有很多事情要做,她还要上班。

还有,她要做好饭等他回家。